
2022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docx
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2022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2022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根基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实时提出调整配备的观法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特意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举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举提名,其他形式推举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理由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举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观法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观法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打定《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供给《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供给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供给《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举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置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观法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那么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观法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观法,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面可启动 二、民主推举 9、打定民主推举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举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加入推举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举行沟通,由干部科打定或嘱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打定民主推举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举讲话稿、民主推举表、干部名册等。
嘱托单位打定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举召开民主推举会议举行会议投票推举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举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个别选拔其他干部时,民主推举会议可由县委组织部主持,也可嘱托单位党组织主持,干部科派人加入民主推举票的回收和统计由干部科负责 11、个别谈话推举个别谈话推举在会议投票推举后举行,会议投票推举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举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举行 12、报告推举结果填写民主推举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其中,领导班子换届和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推举结果须向部长汇报假设两次推举结果对比分散,根据部领导观法,抉择是否举行二次推举 13、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举处境,干部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经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同意后与单位党组织沟通,由单位党组织研究呈报考察对象(会议推举得票40%以上,个别谈话推举结合考察一并举行的单位不呈报考察对象) 试用制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举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4、征求执纪执法部门观法干部监视科在接到干部科供给的拟考察人选名单后,急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观法。
党政正职干部根据需要经部长同意后,可安置审计调查 15、考察干部科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方案后发布考察预报(个别谈话推举与考察一并举行的不发考察预报),举行考察考察终止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到期干部的考察要对试用干部举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根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6、向分管副部长汇报考察处境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供给《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部办公会议论的干部名单》 17、向部长汇报考察处境干部科向部长、分管副部长供给《报部长办公会议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部长同意后,通知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县管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观法 四、单位呈报任免材料 18、单位党组织呈报干部任免材料干部科就考察处境和呈报人选、职务等有关处境与单位党组织沟通,单位党组织根据推举和考察处境召开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观法(班子正职和交流提拔干部的任免观法由组织部建议)呈报材料包括:(1)党组(党委)请示;(2)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3)会议议论记录复印件; (4)民主推举或民主测评处境;(5)干部任免审批表; (6)现实表现材料及电子文档;(7)新呈报为部管干部的,同时报整理后的干部档案。
干部科在接收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材料时,要专心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呈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呈报 协管干部由市主管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县委组织部)来函征求观法,征求观法的材料包括:征求观法函、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职的附干部考察材料 五、部长办公会研究 19、部长办公会议论干部科供给《报部长办公会议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单位呈报的任免材料等;干部监视科供给拟任人选征求执纪执法部门观法处境和有关举报的调查核实材料会议研究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 对试用转正干部、部管干部和协管干部,那么形成《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报书记审批,其中协管正职干部还须根据书记观法征求县长、分管县领导观法;协管副职干部征求分管县领导观法书记同意后,试用转正干部转29步,部管干部转26步,协管干部回函 六、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观法 20、任前备案以县委管理为主,但需要报市相关部门任前备案的干部任免(县纪委常委,乡镇党委书记,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统计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应征求市相关部门观法。
按照《四项监视制度》中规定需要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批的或报告的事项,应按规定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规定征求县纪委观法 21、向书记或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干部事项换届人事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根据书记的观法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其余干部调整根据书记的观法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供给《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同意后,形成《呈报县委议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次》《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常委会抉择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抉择干部任免表决结果》《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观法表》 22、征求分管县领导观法供给《干部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观法表》 七、呈报县委议论抉择 2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召开县委常委会之前,由干部监视科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视科报告,邀请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委常委会 24、县委常委会议论抉择呈报议论材料包括:《呈报县委议论文件组呈〔XXXX〕XX号目次》《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常委会抉择干部任免表决票》《常委会抉择干部任免表决结果》。
会议议论处境由干部科长记录,会议终止后,加入汇报的副部长在《关于XXX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上签署县委常委会议抉择观法后交干部科存档 25、县委全委会票决根据县委常委会的抉择,对镇场区和县直部办委局党政正职的任用,须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书面征求县委委员观法票决或征求观法的结果如不影响任职,那么向书记报告,如影响任职,那么根据书记观法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八、办理任免手续 26、任前公示与单位主要领导通报常委会抉择,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拟任职务举行任前公示干部科向干部监视科供给任前公示的相关材料干部监视科将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副部长、部长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根据部长观法,分别向书记和县委常委会汇报 27、向人大、政府、政协通报常委会抉择供给《县委常委会议论抉择的干部事项》给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各1份 28、任前谈话公示终止后,按照干部谈话的相关规定,书记或部长、副部长同调整干部谈话干部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贯穿和记录工作 29、印制任免文件干部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任免文件。
30、履行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需经过法律或章程规定程序任免的干部,按照有关法律或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31、宣布任免抉择正职干部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到单位宣布,干部科打定相关材料;其他职务如是本单位(系统)内部人员的,嘱托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确定范围内宣布任免抉择;交流任职的,交接单位双方到组织部接送,嘱托任职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在单位确定范围内宣布任职抉择 32、任后备案对按规定需要任后备案的干部任免(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台办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副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环保局书记、副书记和局长、副局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在任免后的1周内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送备案材料 九、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33、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在宣布任职后1周内实时分发任免文件 34、信息上网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实时将干部任免信息在XX宣传网发布,干部科应实时更新维护县管干部信息库信息 35、任免材料归档宣布任职后,干部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放入干部档案 36、文书材料归档干部科留存的文书材料包括: 1、任免文件及相关材料:干部科办理的任免文件、单位呈报材料、民主推举或民主测评结果、征求有关领导和部门观法的材料、以及有关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材料等。
2、签署领导或会议观法的有关材料:部长签署书记或干部人事协商小组观法的《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或《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科长签署部办公会议论观法的《报部办公会议论的干部名单》、部长签署书记或干部人事协商小组观法的《向书记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或《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拟提请县委研究的干部事项》、部领导签署常委会议论观法的《职务任免的请示》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