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安车险承险实务.doc
31页天安商业车险承保实务规程(2010版) 机动车辆承保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包括投保、系统录入、核保、签发保单、续保与批改等环节承保实务将规范车险的承保实务操作,加强对承保各环节的风险控制第一章 投 保投保是指投保人就标的车辆向保险人请求签订机动车保险合同的意愿投保人在了解我公司的机动车保险产品后需要在我司投保的,客户服务人员可根据投保标的情况为客户设计完善的保险保障方案投保人投保机动车辆保险需要填写投保单 一、说明和告知1、保险人须履行的说明义务(1)依据《保险法》和《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天安保险商业车险附加险条款》以及保监会的有关要求,向投保人告知保险险种的保障范围,包括各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是各险种的责任免除事项和被保险人义务,要向投保人明确说明2)投保人对车辆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产生异议时,特别是对保险责任免除部分的异议,保险人应通过书面形式给予明确说明3)当保险条款发生变更时,保险人需及时采用多种方式对投保人进行明确说明4)主动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尤其对涉及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费率调整系数的使用、特别约定等情况要如实告知,不能为了争取保险业务故意误导投保人。
5)提示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商业车险,重复投保发生事故时将按比例分摊赔款2、投保人须履行的告知义务(1)投保人应提供以下资料投保时,需提供行驶证,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应提供出厂合格证(同时尽可能要求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再提供行驶证指定驾驶员的需提供驾驶证2)投保人应对以下重要事项如实告知①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牌照号码(临时移动证编码或临时号牌)、使用性质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③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续保业务无需提供④准确、便捷的联系方式投保人应准确提供联系、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便于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⑤投保车辆的购买价格、购买时间、是否购买的新车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应该提供由车辆所有人出具的能够证明投保人、被保险人与投保车辆关系的证明或契约⑦法人客户,需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行业类型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识别信息(可核实身份证、护照等;个人客户需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职业类型及身份识别信息(可核实身份证、护照等)二、填写投保单机动车保险投保单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保险要约,是车辆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客户服务人员应指导投保人准确完整地填写投保单各项内容 投保单的填写,应数字准确、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更正如有更正不得超过二处,且投保人须在更正处签章1、根据公司的业务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了解客户投保需求后需要验车的在验车后再指导客户填写投保单2、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投保1年以上保险期间的可按年度分开出单3、对于使用机动车保险投保单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单的车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同时在我司投保的车辆,在完整填写交强险投保单的情况下,可不填写商业车险投保单的公共信息部分,但须在商业车险投保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4、对于使用机动车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单的车辆,须完整填写投保单的各项内容,投保单原件放入交强险承保档案,同时将投保单复印件放入商业车险的承保档案5、对于在我司续保的商业车险业务,可不填写和上年保单一致的投保人信息、被保险人信息、车辆信息,但投保人名称、被保险人名称、号牌号码、车辆使用性质、上年保单号必须填写,并由投保人在新投保单上签章确认同时复印行驶证等投保资料放入承保档案6、具有新增设备的车辆必须填写新增设备明细表新增设备名称 数量 新增设备新件购置价新增设备实际价值合计 7、投保单填写的涉及车辆购置价、条款费率适用等影响保费计算的内容不得修改,若有更正,必须重新填写投保单。
8、一台标的车辆对应填写一份投保单9、核保不通过需修改承保条件的,业务内勤将核保意见反馈给该业务客户服务人员,由客户服务人员与投保人协商确认后,重新填写投保单核保人拒绝承保的业务,业务内勤必须在投保单上注明“无法按此条件承保”投保单的各项内容填写参照“投保单填写说明”三、投保风险识别1、问询保险人根据投保单的填写情况,就有关车辆风险因素和投保单内容的疑问向投保人问询,问询可采用问询单形式,常见内容包括:(1)车辆来源属于购买新车、购买二手车还是抵押车等(2)是否属于营转非车辆(3)车辆是否经过改装, 改装的部位、时间、工艺等情况(4)是否有过发动机、变速箱、转向装置、底盘等装置的大修记录(5)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佐证材料(6)未上牌新车将来登记时的车辆所有人名称(7)采用问询单(格式参见附录3)形式的问询,营业机构可根据投保车辆情况对于可能存在影响标的风险的内容选择使用,并要求投保人在问询单上签字认可2、验证 所有车险业务在承保时必须核对行驶证、车辆出厂合格证、购置发票、上年保单等相关资料,约定驾驶人的包括约定驾驶人的驾驶证,并复印留存1)已经取得号牌的车辆在投保时必须核对行驶证信息和投保单信息是否一致,行驶证是否检验合格,是否有涂改痕迹。
核对信息包括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车辆类型、品牌型号、使用性质、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注册登记日期、核定载客、核定载质量等2)过户车辆或核保人认为有必要的需核实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记载是否一致3)没有取得号牌的新车要核对车辆出厂合格证、进口证明和购置发票4)对于上年不在我司投保的转保车辆,可要求投保人提供上年度保单,并复印留存5)特殊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6)反洗钱要求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客户信息识别3、验车(1)验车范围①首次投保的车辆②未按期续保的车辆③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又申请加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④新保和转保车辆投保盗抢险的车辆⑤申请增加投保车损险、盗抢险及相关附加险的车辆⑥使用年限接近或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⑦无牌车(新车除外)及外地车牌的机动车⑧特异车型、稀有车型、改装车型或发生重大事故后修复的机动车2)验车内容根据投保单及车辆行驶证,对车辆进行实际查验查验的内容主要包括:①车辆外观是否完好,座位数/吨位数是否和行驶证记载相符;②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车身颜色是否与行驶证一致;③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包括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车轮等是否完好,是车辆的操纵安全性与可靠性符合行车要求;④检查发动机、车身、底盘、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
⑤机动车的新旧程度是否与制造年份吻合、行驶公里数与机动车制造年份是否吻合、车身(如玻璃、灯、前后保险杠、叶子板等易损部件)是否完好⑥检查车辆的消防装备配备和防盗装置⑦检查新增设备是否属实⑧检查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有修改痕迹,车辆是否属于拼装车、翻新车、大吨小标车3)验车要求①填写验车单普通验车可在投保单相应位置注明验车结果,特殊情况下核保人要求专门验车的要填写验车单②拓印车架号及发动机号,拓印结果粘贴于投保单或验车单的相应位置③拍摄验车照片验车照片应不少于3张,3张照片的侧重点及具体要求:1张为车前方45度角全车照片,1张为前照片对角位置的车后方45度角全车照片,1张为 VIN 码/车架号或发动机号的照片拍摄的照片要能反映被验车辆的牌照号码(没有牌照的车辆,如新车、部分特种车等,应拍摄临时牌照或移动证的正反面)及验车日期附表2为机动车辆保险验车单四、投保单的系统录入业务内勤根据核心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及时将投保单信息录入核心业务系统,不得任意修改投保资料 录单时遇到和业务政策、条款费率规章、监管要求相违背的应及时退回业务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业务人员或客户服务人员及时联系客户修正或重新填写投保单。
业务内勤录入投保单需注意以下事项:1、按照投保单填写的车辆型号选择对应的车型如果投保单的核定载客数和核定载质量与系统对应车型的数据不符,可要求业务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验车核实2、对于精友系统不存在的车型,出单人员应及时和精友公司或总公司联系添加数据;如果客户提供的车辆信息和精友信息差异较大要及时和总公司联系3、按照投保单信息选择相应的保险条款和费率4、按照车辆性质选择对应的折旧率5、保险起期不得早于投保单录入时间(实行见费出单的地区执行相应制度),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6、不得任意增加投保单上不存在的特别约定或减少投保单上的特别约定7、对于被保险人和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要根据投保人提供的保险利益证明在特别约定处注明8、投保单信息不完整不得录入系统,不得以各种符号代替投保单信息第二章 核保核保是保险公司专业核保人员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审核与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投保和以何条件投保的过程核保包括录单前的初审和核心业务系统的逐级审核,初审由基层营业机构的专业核保人员负责,主要审核投保要素是否齐全、投保附件资料是否真实;系统审核包括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符合自动核保条件的经系统判断后自动审核通过,人工审核根据系统内设定的核保权限逐级审核,每一级核保人对自己作为最终核保人的保单负责,对提交上一级核保人的投保单履行逐级审核的职责。
一、核保基本流程投保申请验车及验证风险评估制定保险方案填写投保单录入投保单四级核保三级核保二级核保缴纳保费打印保单单证清分单位投保个人投保修改条件标志业务非标志业务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未通过二、初审注意事项 初审是在录入核心业务系统之前,核保初审人员针对书面投保资料的审核,重点在于投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审不合格的投保单不得录入核心业务系统1、投保资料的完整性审核投保资料包括投保单、行驶证复印件、新车购置发票和出厂合格证复印件、上年保单复印件、验车资料、新增设备的明细、机动车所有人的证明材料等2、投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核投保资料有无涂改痕迹、是否为审验合格的有效证件、是否有伪造的痕迹3、投保单填写是否完整,修正是否符合要求,签章是否完整清楚、是否和投保人一致4、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行驶证车辆所有人不一致,是否提供了保险利益证明5、投保单填写内容是否符合逻辑,如被保险人经营性质和车辆使用性质的的选择是否合理、车辆登记座位数(吨位数)和车辆费率的选择是否合理等6、投保标的是否符合公司的业务政策,对于突破公司业务政策,需要上级机构审核的团单业务,应及时上报业务联系单,在获得上级机构批准后方可录入系统,特殊业务申报联系单的格式详见附录5。
7、对于车损险超过规定承保责任需要分保的业务,需上报机动车保险分保业务情况申报表,机动车保险分保业务情况申报表的格式详见附录6三、系统自动核保根据公司的业务政策,符合自动核保要求的投保单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四、系统人工审核注意事项核心业务系统根据设定权限对录入系统的投保单赋予相应的审核权限,核保人根据核保权限对权限内的业务决定承保条件和是否承保对提交上级审核的投保单也需要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对投保信息不完整、不符合业务政策和监管要求的要退回录单机构1、投保单信息录入是否完整,是否有符号代替录入的现象2、投保人、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