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doc
4页海口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局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与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决策跟踪评估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本局重大决策在施行过程中负责评价的组织、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价方法,对决策执行后的效果做出的综合评定并由此决定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的活动 第三条:办公室是决策跟踪评估制度的组织实施机构,决策提出科室会同办公室具体负责决策跟踪评估工作 第四条:决策跟踪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决策跟踪评估要以有利于检验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有利于实现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决定决策的循环形式为目的. 第六条:决策跟踪评估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一)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是否符合; (二)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三)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 (四)决策实施在实施对象中的接受程度; (五)决策实施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六)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 第七条 决策跟踪评估的准备: (一)确定评价对象; (二)确定合适的评价机构、评价人员; (三)制定评价方案。
包括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经费 第八条 决策跟踪评估的实施: (一)运用个体的、群体的访谈方法或采用文件资料审读、抽样问卷等方法采集整理决策信息; (二)实行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决策信息; (三)运用成本效益统计、抽样分析法、模糊综合分析法等政策评价方法评价得出结论并加以综合分析,最终取得综合评定结论 第九条 决策跟踪评估的具体方法可以根据决策特点和后评价的要求,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法 第十条 对决策跟踪评估做出总结: (一)撰写决策的总体评价报告一是对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进行总体的评价,对决策后果、决策效率、决策效益做出定性与定量的说明;二是对以后决策的制定实施提出建议 (二)对决策评估活动做出总结一是对决策评价机构的效率管理机制做出总结;二是对评价人员的选择、评价人员的素质做出评价;三是对评价方案与评价程序进行总结;四是对评价标准的合理性进行思考 第十一条 决策跟踪评估形成完整的决策跟踪评估报告,报局领导研究审定局领导对决策跟踪评估报告审定后,形成对决策继续实施、调整或废止的最终决定.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口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局2009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