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湘潭永邦海泡石科技有限公司2000吨_年海泡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53页
  • 卖家[上传人]:9786****8129
  • 文档编号:333373786
  • 上传时间:2022-09-01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1.54MB
  • / 5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2000 吨/年海泡石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湘潭永邦海泡石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2000 吨/年海泡石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唐*联系方式137*建设地点湘潭县云湖桥镇清风村东风组(原楚丰水泥厂)地理坐标(112 度 39 分 54.305 秒,27 度 52 分 46.30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1495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24、其他食品制造 14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2016 年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均已安装并投入试生产,2017 年停产至今,无相关处罚情况用地(用海)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利用外购的海泡石通过磨粉生产线和混料生产线加工后得海泡石精粉,产品主要用于土壤修复治理及饲料添加。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其2021 年修订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23 条:高效、节能、环保采矿、选矿技术(药剂);低品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技术与设备”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湘潭县云湖桥镇清风村东风组原楚丰水泥厂内,该厂区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用途为水泥厂经营使用,水泥厂用地文件详见附件);公司租赁水泥厂现有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并取得可湘潭县云湖桥自然资源所及村镇管理办公室意见,租赁合同及项目用地意见详见附件,项目选址不另新增林地、基本农田用地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较便利;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生活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型水源地)、生态脆弱敏感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项目用地不属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1820 号)、湘潭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红线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3、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位于楚丰水泥厂区东南位置,且长期南高北低,厂区大门位于水泥厂西北角,临近入厂村道,方便原辅材料及成品运输原料堆场、破碎车间、烘干车间位于厂区南部,混料区、成品料仓位于厂区北面及东面。

      项目生产厂区各功能分区明确,车间空间排列有序,物料组织通达、顺畅、不交叉,3有效保障物料流向的合理性且大门临近道路,运输方便,因此,项目平面布局合理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项目选址位于本项目选址于湘潭县云湖桥镇清风村东风组原楚丰水泥厂内,不属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1820 号)、湘潭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中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其他各类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不会导致评价范围内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符合湘潭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项目周边水体水质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投产后基本可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用水量较小,依托原楚丰水泥厂井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影响不大;用电依托原楚丰水泥厂现有的供电设施,由市政电网供给;项目选址位于湘潭县云湖桥镇清风村东风组原楚丰水泥厂内,该厂区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用途为水泥厂经营使用,水泥厂用地文件详见附件),不另新增林地、基本农4田用地;项目原材料购自宁乡县道林镇多能粘土矿(购销合同见附件);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有效控制污染。

      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与湘潭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 号)中“附件 3 湘潭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本项目位于云湖桥镇,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3032130002,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运营期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的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下表:表表 1-1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涉涉及及乡乡镇镇主体主体功能功能定位定位经济产业布局经济产业布局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符合合性性云湖桥镇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机械加工业、非金属制造业、包装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建材、规模种植业及规模养殖业、乡村旅游本项目属于非金属制造业,符合云湖桥镇经济产业布局符合序序号号管控管控维度维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项目相关情况项目相关情况符符合合性性1空间布局约束云湖桥镇:向红片区发展机械、零部件制造等产业;石井铺片区发展商贸物流产业;北岸村以发展电子机械制造为主,以发展商业服务、农业种植、生态休闲为辅;烟山村发展工矿及农产品加工;新联村为以农产品加工、林木种植为基础的村;东石村以果蔬种植为基础;芦本项目位于云湖桥镇清风村,不在向红片区范围内,无相关主导产业管控要求符合5塘村、烈马村等以发展水稻种植、果蔬种植和高效农业种植为主,以发展养殖产业为辅。

      2污染物排放管控云湖桥镇:根据湖南省湘潭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开展银田-云湖桥煤矿区综合治理工程,对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进行监测,并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对煤研石的综合利用,对其占用破坏的土地绿化复垦项目不涉及云湖桥煤矿区综合治理工程,产生各项废气采取防治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符合3环境风险防控开展湘潭县射埠镇滑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潭县中路铺镇中路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潭县谭家山镇石坝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潭县石潭镇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潭县河口镇涟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潭县云湖桥镇侯家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规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位于湘潭县云湖桥镇清风村,不属于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能源:(1)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天然气太阳能、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引导鼓励单位和经营商户使用清洁能源;(2)中路铺镇湘潭县移民创业基地:基地内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实用燃煤及重油。

      项目使用生物质颗粒、电等能源,属于清洁能源;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员工生活用水依托原楚丰水泥厂井符合62.水资源:强化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土地资源:结合湘潭县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省级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基本农田整治,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村庄整治,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水,用水量较小;项目用地为原楚丰水泥厂生产用地,无新建设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潭政发202012 号)中“附件 3 湘潭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5、与湘环发、与湘环发20206 号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指标要求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放控制要求:“1.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待地方标准出台后执行,现阶段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以及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等传输通道城市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7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工业炉窑分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见附件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及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入园,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项目烘干炉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水膜脱硫(氢氧化钙)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本项目粉料原材料石灰、膨润土采用罐车密闭运输、通过管道螺旋输送至粉料罐,海泡石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拟采取车箱加盖蓬布等措施,避免原料、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洒;堆放于原料仓库内,不露天堆放。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8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湘潭永邦海泡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成立于 2015 年,公司投资 500 万元,租赁位于湘潭县云湖桥镇塘湾村(由于村组合并,现更名为清风村)东风组原楚丰水泥厂场地(租赁合同见附件),建设 2000 吨/年海泡石生产线项目项目已于 2016 年开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属于“未批先建”行为;2017 年由于市场原因项目停止试生产,期间,企业目前尚未办理环评、排污许可及验收等手续,且无相关环保投诉情况及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 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2021 年 4 月,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重新启动项目建设,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规定,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处罚,或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而未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因此,湘潭永邦海泡石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 2000 吨/年海泡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海泡石原料购自宁乡县道林镇多能粘土矿(购销合同见附件),湘潭永邦海泡石科技有限公司不自行开采,宁乡县道林镇多能粘土矿目前已获得宁乡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具体见附件)项目利用外购的海泡石原料,经破碎、烘干、磨粉、混料得海泡石精粉,产品主要用于土壤修复治理及饲料添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 2-1表表 2-1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内容建设内容及规。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相关文档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