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人员工作总结烟草专卖人员进出、淘汰管理制度.doc
3页烟草专卖人员工作总结烟草专卖人员进出、淘汰管理制度 专卖人员进出、淘汰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专卖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专卖管理人员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烟草专卖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专卖管理机构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氛围,规范专卖人员的晋升与淘汰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专卖监督管理科(支队)各岗位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 基本原则 第三条 素质和能力并重,有升有降、有进有出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考评为基础原则; 第五条 奖励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励和处罚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过程和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 第三部分 进入条件 第七条 政治审查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劣迹; 第八条 新员工在人事科组织的入职培训学习中,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专卖队伍; 第九条 新入职的专卖人员必须在各所(队)实习,实习1个月后入进入试用期; 第十条 通过3月的试用期的新员工,经考核合格晋升为专卖管理机构正式员工 第四部分 人员淘汰 第十一条 专卖人员的评定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结合市局(公司)人事、考评、监查各部门绩效考核分值进行综合排名; 第十二条 公开结果。
根据各岗位考核最后得分和组织审核结果,确定末位人员 ___,并公开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 专卖人员凡连续3年被确定为末位的人员视个人表现,市局(公司)专卖科将对其采取诫勉谈话、自我反省、矫正培训、留岗察看、直至调离专卖岗位等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 将有关人员调离专卖岗位的决定就由所(队)长提交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局长签字,市局(公司)人事政工科执行; 第十五条 专卖人员凡违反相关行政执法、证件许可程序,经查实,扣减个人绩效考评分数每发生一次轻微违纪从当期绩效考评部分中扣减1分,每发生一次一般性违纪的从当期绩效考评总分中扣减3分; 每发生一次 ___的从当期绩效考评部分中扣减10分,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各所(队)员工凡被商户投诉,扣减个人绩效考评分数,一次1分,情节严重者3分; 第十七条 查实属于专卖人员工作失误或人为责任的投诉,没有及时整改到位或引起二次投诉的,按原减分标准的双倍减分; 第十八条 绩效考评分数低于连续两年低于85分的员工,留岗察看1个月,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分析落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 第十九条 绩效考评分数低于连续三年低于85分的员工,将在单位进行自我反省和矫正培训(矫正培训材料由专卖科提供); 第二十条 截留、私分罚没物品,按市局(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专卖部门员工违反有关程序和纪律要求的,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调离专卖岗位 第二十二条 凡在国家局、省局组织的考试中作弊,被国家局、省局通报并要求调离专卖队伍的,一律调离专卖岗位; 第五部分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解释权、修订权归**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其它末尽事宜,按市局(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罚细则》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二0一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市烟草专卖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