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证券与财通基金管理知识分析版.pdf
122页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一月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12月2 6日生期六19期0:00.最新资料推?7.目 录第 一 部 分 前 言.2第二部分释义.4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11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14第五部分基金备案.16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7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4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1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8第十部分基金的托管.41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42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保本.44第十三部分基金保本的保障机制.46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55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财产.68第十六部分基金资产估值.69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74第十八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6第十九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第二十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9第二十一部分保本周期到期.85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1第二十三部分违约责任.93第二十四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94第二十五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94第二十六部分其他事项.95第二十七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6最新精品资米貉理推荐,更新于二。
二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12月2 6日星期六19:20:00第一部分前言一、订 立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目 的、依据和原则1、订 立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目 的 是 保 护 投 资 人 合 法 权 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 义 务,规 范 基 金 运 作2、订 立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依 据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以下简称“基 金 法 )、证券投资 基 金 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 办 法”卜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以下简称”销 售 办 法”卜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 露 办 法”)、关 于 保 本 基 金 的 指 导 意 见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3、订 立 本 基 金 合 同 的 原 则 是 平 等 自 愿、诚 实 信 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二、基 金 合 同 是 规 定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 基 本 法 律 文 件,其他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涉 及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 任 何 文 件 或 表 述,如与基 金 合 同 有 冲 突,均 以 基 金 合 同 为 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按 照 基 金 法 、基金合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享 有 权 利、承 担 义 务基 金 合 同 的 当 事 人 包 括 基 金 管 理 人、基 金 托 管 人 和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基金投资 人 自 依 本 基 金 合 同 取 得 基 金 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 有 基 金 份 额 的 行 为 本 身 即 表 明 其 对 基 金 合 同 的 承 认 和 接 受三、财 通 保 本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基 金 法 、基金 合 同 及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募 集,并经中国证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准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诚 实 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 保 证 投 资 于 本 基 金一定盈 利,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四、基 金 管 理 人、基 金 托 管 人 在 本 基 金 合 同 之 外 披 露 涉 及 本 基 金 的 信 息,其内容涉及界定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之 间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如 与 基 金 合 同 有 冲 突,以基金 合 同 为 准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最新精品资米貉理推荐,更新于二二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12月2 6日星期六19:20:00最新资制推吞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五、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最新精品资米貉理推荐,更新于二二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12月2 6日星期六19:20:00第二部分释义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基金或本基金:指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管理人: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担保人:指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为本基金提供担保的担保人。
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而言,指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自第二个保本周期起的后续各保本周期,本基金的保本保障机制发生变更的,以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5、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7、招募说明书:指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1 0、基金法:指 2 0 0 3 年 1 0 月 2 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 0 0 4 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 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 0 1 1 年 6月 9日颁布、同 年 1 0 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 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 0 0 4 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7月 1日实 施 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 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 0 0 4 年 6月 2 9 日颁布、同年7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最新精品资米貉理推荐,更新于二。
二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12月2 6日星期六19:20:00贵新资*!推荐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1、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参与认购本基金的资金22、发起式基金:指 符 合 运作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相关条件募集、且募集资金中发起资金不少于规定金额的开放式基金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5、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 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最新精品资米貉理推荐,更新于二。
二O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 12月 2 6 日 星 期 六 19:20:00贵新资*!推荐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个月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4、保本周期:指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即 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周期35、保本周期起始日: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保本周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36、保本周期到期日:指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届满日37、持有到期: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其认购的基金份额至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在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后续各保本周期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过渡期申购、过渡期自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或过渡期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至相应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38、过渡期: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次日起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不超过2 0 个工作日的一段期间,具体日期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最新精品资米貉理推荐,更新于二二O 年十二月二十六日2020年 12月 2 6 日 星 期 六 19:20:00贵新资*!推荐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39、过渡期申购:指投资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0、折算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起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周期起始日的前一工作日41、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42、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43、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