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八五〇农场环保烘干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57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五农场节能环保烘干塔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农场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29六、结论.40附表附图附件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3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4 环境空气检测单位图附图 5 本项目与鸡西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 6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设施农用地备案表附件 3 用地界线图附件 4 检测报告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五农场节能环保烘干塔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 金展鹏联系方式15946720648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富庆屯东北1km处八五农场第一管理区第二作业站地理坐标(132 度 25分 26.773 秒,45 度 46 分 36.28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0514 农产品初加工活动、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553.15环保投资(万元)60.6环保投资占比(%)3.9%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6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农场第一管理区第二作业站,不在北大荒经济开发区内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他符合性分析(1)政策符合性分析)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令 2019 年第 2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发改委令 2021 年第 49 号)进行判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虎林市八五农场第一管理区第二作业站,项目东侧为农具场,北侧为废弃牧场,用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不占用耕地本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点本项目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项目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不会使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本项目选址合理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位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禁止开发区域内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农场第一管理区第二作业站,用地性质属于设施农业用地,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鸡政发20217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与鸡西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 5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鸡西市),鸡西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如下:“2.1.1 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确定:各地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主要依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的文件要求,同时结合各地近年来的 空气质量改善状况。
各地 2025 年及 2035 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针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未达标城市,要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并到 2035 年全面达标,争取在 2027 年提前完成空气质量全面达标;针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接近达标城市,要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稳定达标;针对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城市,不另增设要求,保持现状详见表 2.2-132.1.2 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比鸡西市地近三年环境质量现状及 2020 年环境质量目标要求,2020年鸡西市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见表 2.1.2,2020 年鸡西市大气污染物减排比例见表 2.1.3黑龙江省 2025 年和 2035 年各主要大气污染物相对于 2017 年的减排比例仅针对哈尔滨市提出,鸡西市仍需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不恶化本项目位于虎林市八五农场第一管理区第二作业站,属于鸡西市大气一般管控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营运期生物质热风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后由 15m 高烟囱排放。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在虎林市总量控制指标中分配,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不排放水污染物、和对土壤有污染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达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a、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鸡西市),鸡西市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如下:“煤炭消费上线预测以碳排放相关指标数据为基础,结合各市(地)能源结构、能源消费总量、污染物排放及减排潜力情况、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目标,充分考虑达标城市抓好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工程的需求,确定鸡西市目标年煤炭消费上线本项目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不燃用煤炭,因此,符合鸡西市能4源利用上线要求b、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鸡西市),鸡西市水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如下:“3.2.1 用水总量:根据黑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1852 号),鸡西市 2020 年、2030 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见表 3.2-13.2.2 水资源管控分区根据黑区域环评办20194 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评价现状水资源承载状况,对水资源承载负荷超过承载能力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划定为重点管控区,”,鸡西市地表水管控区评价结果如表 3.2-2 所示,鸡西市的虎林市地下水严重超载,将虎林市划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其他市县区为一般管控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供水,不取用地下水,且用水量较少,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水资源利用上限要求C、根据黑龙江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鸡西市),鸡西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要求如下:“3.3.1.1 各地类总量及资源开发上线:根据黑龙江省国土规划(2016-2030 年)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围绕国土空间总体布局,全面推进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以鸡西市县(区)为评价单元,以历年规划实施情况为依据,完成对 2020 年、2025 年和 2035 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目标预测具体见表 3.3-1”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农场第一管理区第二作业站,用地性质属于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 20611m2,用地面积较小,符合土地5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清单对照鸡西市及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 2-8 虎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虎林市“其他区域”(编码ZH23038130002),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与虎林市“其他区域”管控要求对照,本项目符合“其他区域”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1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项目基本情况备注空间布局约束贯彻实施国家与黑龙江省大气、水污染相关各项标准,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进国家和地方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
1.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发展2.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本项目采用生物质专用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并配高效布袋除尘器,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装卸、输送、筛分、烘干塔无组织废气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可满足厂界达标,生活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符合(4)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年 12 月月 27日日修正修正)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制订并组织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排放本项目烘干塔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且设置袋式除尘器,热风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因此,项目建设与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政策相符5)与)与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2020-2022 年)年)符合性符合性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主要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开展全省供暖期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突出抓好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亚布力滑雪旅游6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散煤污染治理,通过重点时段削峰、重点行业减排、重点区域联动,从根本上解决季节性、区域性散煤污染问题,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一)空气质量目标到 20222023 年供暖期,哈尔滨市、绥化市 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 50 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 20192020 年供暖期减少40%,避免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爆表”三个供暖期分别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 30%、50%和 20%,哈尔滨市不超过 68 微克/立方米、55 微克/立方米和 50 微克/立方米,绥化市不超过 60 微克/立方米、53 微克/立方米和 50微克/立方米二)散煤减量目标到 2022 年,重点地区散煤用量大幅下降哈尔滨市削减替代散煤 195 万吨,主城区实现 47 万吨散煤“清零”,其中,削减散煤 13.7 万吨,实施清洁能源及洁净燃料替代 33.3 万吨;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分别削减替代散煤 86 万吨、4 万吨和 5 万吨主要任务:(一)大力削减散煤用量1.突出抓好棚户区散煤污染治理2.加强城中村散煤污染治理3.加快城乡结合部散煤污染治理4.推进商户散煤污染治理5.农村地区实施以秸秆替代为主的清洁改造二)加快拆并淘汰燃煤锅炉1.全面淘汰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加快淘汰 1035 蒸吨燃煤锅炉3.推进 3565 蒸吨燃煤锅炉升级改造。
三)全面提高超低排放水平1.推进重点热源及燃煤大户超低排放改造2.加快电力企业实现超超低排放3.优化“近零排放”能源布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烘干塔热风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不然用煤炭,且设置袋式除尘器,严格控制颗粒物排放因此,项目建设与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政策相符7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组成:)工程组成:本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建设 2 座烘干塔及安装 2 台生物质热风炉的锅炉房,并建设干粮仓、潮粮仓、燃料库等储存设施,以及供水、供电等辅助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固体废物贮存等环保工程,工程组成详见表 2-1表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类别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热风炉房1 座,建筑面积 848.85m2、建筑物高度 6 米,内设2 台 10t/h 燃生物质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