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doc
29页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 (2008版)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二OO八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维护组织 5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 5第二节 与其它运营商间的责任划分 7第三节 通信网与其它支撑系统、客服系统等间的责任划分 7第三章 基础维护工作管理要求 9第一节 值班与交接班要求 9第二节 维护作业计划 9第三节 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10第四节 仪表和工具设备管理 10第五节 备品、备件和材料管理 11第六节 请示报告制度 12第七节 测试要求 12第八节 割接与验收 13第九节 数据备份要求 13第十节 应急方案制定及演练 13第十一节 维护支撑手段 14第四章 设备管理 15第五章 软件管理 16第六章 局数据管理 18第七章 故障管理 19第八章 投诉管理 21第九章 网络资源管理 22第十章 质量管理 23第十一章 优化管理 24第十二章 安全管理 25第十三章 机房管理 26编制说明 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保障中国移动网络及各项业务高效安全运行和稳定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移动各种网络、系统及其承载的各种业务,网络支撑手段,各种配套设备等。
第三条 本规程是整个维护规程体系的总纲,是中国移动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开展维护管理工作的依据,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各种维护管理规定,用于开展具体的维护工作维护规程体系中维护管理规定分为网络/系统纬度和业务纬度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和管理、故障处理等,侧重于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业务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投诉处理、业务日常测试、业务优化等,侧重于从用户感知的角度提高端到端业务质量专项管理办法一般是跨专业、跨业务针对特定工作的专项管理要求,或者是某个专业需要特别强调的管理要求第四条 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的体系架构,图示:第五条 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网络部第二章 维护组织第一节 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中国移动网络维护管理体系是集中的、统一的“两级管理、三级维护”体系,总部、省公司网络部为职能管理单位,总部、省公司、地市三级设置相应具有网络维护职责的生产单位第七条 总部网络部主要职责是:1. 贯彻上级领导单位、集团公司关于技术、设备、安全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组织制定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制定各专业网络/系统、业务的维护管理规定,制定各专项工作的管理办法。
2. 制定各网络、系统、各项业务(含互联互通及第三方设备)的质量考核体系,定期检查全网网络、系统、业务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3. 管理重大通信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并向上级通信主管部门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指导全网对相关部门和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反映的重大网络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4. 负责制定全网各专业网络的网络结构、路由组织原则(含互联互通),负责制定全网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负责制定全网局数据、IP地址管理办法及设置原则,对省际局数据、网间交换局数据进行审批负责省际边界地区的边界频率(覆盖)的协调5. 对全网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硬件版本、软件版本、软件补丁进行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对全网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估6. 负责组织制定全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整体框架、原则标准和管理规定对各省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督促、监督、指导7. 负责对省际、国际、“跨省、跨国”集团客户等投诉处理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协调疑难投诉的处理工作8. 监视并分析全网网络运行情况负责全国国际、骨干设备的维护和优化工作负责总部网络支撑手段的维护工作9. 规划全国各专业网络、系统的网络支撑手段,指导各省网络支撑手段的规划工作。
10. 负责组织建立全网技术支援体系,组织开展省间的技术支援工作11. 负责全网应急通信的组织管理组织制定全网应急通信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实施全网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12. 负责全网维护费的管理13. 组织运行维护技术和管理的培训14. 负责制定代维管理指导性意见第八条 各省公司网络维护部门主要职责:1. 贯彻总部和各省通信主管部门关于技术、设备、安全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贯彻执行中国移动网络运行维护规程和各专业网络/系统、业务的维护管理规定及各专项工作的管理办法,根据本省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实施细则2. 对省内所有网络、系统、网络支撑手段负有维护和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制定本省内维护人员岗位、维护人员数量、技术水平要求,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实施3. 落实总部各网络、系统、各项业务(含互联互通及第三方设备)的质量考核体系,定期检查本省网络、系统、业务的运行质量,组织省内的考核评比4. 落实总部制定的网络结构、路由组织原则(含互联互通),制定本省内业务的网络实施方案落实总部制定的局数据、IP地址管理办法及设置原则,负责本省内局数据、IP地址的管理积极配合总部对于省际边界地区的边界频率(覆盖)问题的协调。
5. 对本省内所有网络、业务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并对产生的告警进行派单6. 管理本省重大通信故障及重大安全事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并向总部和上级通信主管部门汇报;事后总结经验,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本省内的重大网络问题,上报总部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7. 在总部的统一要求下,对本省各专业设备、系统的硬件版本、软件版本、软件补丁进行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对本省内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估8. 落实总部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负责本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9. 负责接收本省涉及网络问题的投诉申告,按照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10. 负责本省内通信设备的维护和优化工作负责本省网络支撑手段的维护工作负责本省内维护工具、仪表、备品备件等的管理工作11. 在总部的统一要求下,落实本省网络支撑手段的规划工作12. 在总部的统一要求下,负责组织建立本省技术支援体系,组织开展省内的技术支援工作,积极配合总部进行省间技术支援工作13. 协助总部进行全网性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负责省内应急通信的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通信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负责实施省内应急通信保障工作14. 负责本省维护费的管理15. 组织本省运行维护技术和管理的培训。
16. 负责管理本省代维工作,负责省内代维队伍的选拔、考核、监督等工作17. 协助或负责对本省范围内的通信设备进行资产管理第九条 各地市网络维护部门作为本地域范围内通信设备的现场维护单位,主要职责:1. 协助省公司做好网络维护的现场配合工作2. 协助省公司做好网络投诉处理的现场配合工作3. 对本地网络运行质量进行分析,向网络优化负责部门提出优化需求参与或组织本地网络的优化工作4. 管理本地域范围内代维公司的工作质量5. 定期测试和及时发现业务质量问题,为省公司的集中监控维护提供补充并实行反向监督6. 对业务部门的业务开展提供必要的网络及技术支撑7. 协助或负责对本地域范围内的通信设备进行资产管理第二节 与其它运营商间的责任划分第十条 我公司租用其它运营商的电路或设备时,或向其它运营商出租电路或设备时,应遵照与其它运营商签署的协议划分维护责任,并应符合国家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第十一条 我公司通信网进行重大网络调整(含新建)、进行重大局数据修改或实施软件版本升级计划,涉及其它运营商的网络运行时,应按照国家通信主管部门的规定,事先报告当地通信主管部门并通报相关运营商在保证我公司通信网的网络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达成的协议,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积极配合完成与其它运营商有关的局数据修改工作,并配合进行相关测试。
第三节 通信网与其它支撑系统、客服系统等间的责任划分第十二条 与通信网相连的计费系统、BOSS系统、客服系统等,以通信网设备的端口为界,通信网以外的设备(不含端口)由计费、客服管理部门负责维护通信网自身的负责计费数据采集的采集网关(如GPRS中的CG)等,原则上应纳入通信网的统一维护管理中第十三条 通信网内HLR、智能网等设备中用户数据、业务系统中仅与业务呈现有关的业务数据(如WWW网站内容)等,原则上由业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各级网络维护部门需针对性制定相应的数据管理原则第十四条 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可协助相关部门代管相关设备第三章 基础维护工作管理要求第一节 值班与交接班要求第十五条 总部网络部和各省公司应建立、健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实施7×24小时集中监控第十六条 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内容: (1) 监控范围内正在使用的主、备用设备工作情况,各网管系统工作情况 (2) 维护作业执行情况、告警、投诉和故障处理情况 (3) 上级部门临时交待的重要事项和有关通知,以及重要的通信保障情况 (4) 工具、仪器常用的图纸、资料、文件、紧急备用材料、消防器材等是否齐全 (5) 机房环境(温、湿度、清洁)情况。
(6) 外来人员进出机房情况 2. 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10分钟进入机房等待接班,并查阅相关记录,做好交接准备 3. 接班者在集体听取交待后,由交班者陪同对监控范围内正在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无误后宣布正式接班,并在交接记录上双方签名,该时间作为正式接班时间 4. 交接班中由于漏交、错交而产生的差错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差错事故由接班者负责 5. 交班者正在处理重大问题,或未做完应做的例行工作以及机房混乱、工具不清等不允许交接班 6. 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时以交班者为主负责处理,接班者协助,优先处理故障,疏通业务,待故障处理完成或告一段落后才能继续交接班,并将情况在值班日记上记录清楚 7.交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情况、交接班注意事项等记录形成监控日报(本班发生的故障、投诉、重要告警及本班人员信息等),并进行审核发布第二节 维护作业计划第十七条 为了保证网络/系统、业务正常运行,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应根据网络/系统、业务、网络支撑手段的变化定期编制、审核、调整维护作业计划第十八条 维护作业计划应包括网络/系统维护和业务维护两部分网络/系统维护主要指设备网元和网络层面的维护,包括系统本身及相关连接设备的定期检测、倒换测试、数据备份、密码修改、日志审计等;业务维护主要指端到端业务质量的检测、指标统计等。
第十九条 维护作业计划经核准下达后,维护作业计划的执行者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任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变动的,需有上级部门的变动通知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及时掌握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总结、汇报第三节 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第二十条 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按照下列项目,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各类管理文件及流程图 2. 机房及网络拓扑结构及相关配置资料3. 设备技术资料及原始记录, 4.系统运行及操作维护原始记录,特别是机历卡(记录设备运行期间的重要事件,如设备故障、设备软硬件更新等信息)5.计费稽核、安全审计等记录6.运行质量分析记录 7. 各类技术培训资料第二十一条 各类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要保存齐全,并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测如有丢失应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如过保存期需要销毁的应报上级批准后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