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党组织换选举工作培训资料汇编.doc
11页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资料汇编 一、把好五个阶段(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各乡镇党委参加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后,准备以下工作: 关键:开好四个会 1.乡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订本乡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以及换届选举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成立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组; 2.乡镇召开全乡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布置换届选举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 3.村党组织召开支部会议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会后,向乡镇党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等;乡镇党委对各村上报的请示进行批复; 4.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支部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二)党员推荐阶段 关键:组织“两推一选” 1.党员推荐(主要任务: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1.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主要议程 (1)听取本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 (2)全体党员对现任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公布(乡镇党委制定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4)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5)现场计票; 2.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3.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4.乡镇党委向村党组织委员会批复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群众推荐(对候选人初步人选投信任票) 1.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具体有以下几项工作: (1)会上介绍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 (3)组织推荐 (4)现场计票(若村民代表推荐过半数的人选不足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时,经到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再次组织推荐,也可以按照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足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2.向乡镇党委报告群众推荐结果; 3.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的人选中,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1.5倍的人数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凡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确定为委员初步候选人 (二个会议由乡镇党委组织召开,要求有乡镇主要领导或驻村党员领导参加,主要任务是主持、组织和指导、把关 (三)组织考察阶段 关键:政治坚定强、工作带动好、群众支持率高 乡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凡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 1.乡镇党委村里人流密集地方提前发出考察预告; 2.考察组分别召开党员、干部、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3.全面考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双带”能力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4.乡镇党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四)党内选举阶段 关键:实现组织意图,党员群众满意 召开村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出席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听取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 (3)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 (4)通过选举办法; (5)分发选票,并说明选票填写的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 (6)组织投票,清点票数,宣布投票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7)计票(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缺额的可以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按比缺额多1人的差额确定候选人); (8)宣布选举结果; 4.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会议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委员主持,议程为: (1)会议主持人介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 (2)与会委员酝酿讨论; (3)无记名投票选举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委员表决通过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 (4)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 6.继续进行党员大会,通报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乡镇党委领导讲话 (五)建章立制和总结工作阶段 1.村组织委员会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制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3.乡镇党委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本乡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有关报表和总结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把握五个关口 1.把好村党组织班子职数关每个村党组织委员会职数一般为3至5人一般规模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为3名,规模较大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最多不超过5名党员人数少于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 2.把好村党组织班子的结构关《桂东县农村“领头雁”工程实施意见》(桂办发〔2010〕16号)要求:“力争在三至四年内使全县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年龄结构更趋合理,35岁以下的占10%以上,36岁至45岁的占40%以上,46岁至55岁的占40%以下,56岁以上的占10%以下文化结构明显改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占40%左右《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新进班子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年龄在45周岁以下要注意村干部老中青搭配,村“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干部和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通过这次换届,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应有所增加,着力改善村“两委”班子的结构关于年龄结构,不做硬性要求,只做原则上,一般要求,不能一刀切 3、把好候选人提名关 ①不能与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甚至与上级党委、政府消极对抗的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②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被羁押和拘留的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③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④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⑤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⑥长期外出不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⑦年龄过大、文化程度低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⑧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从有利于工作和帮助他们改正错误的情况出发,一般不宜提名为候选人; 历史上曾受过以上述处分的党员,如果确以认识并改正错误,留党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党员权利的党员,在工作中作出了成绩,得到了村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候选人条件的,可以提名为候选人。
4.把好换届选举程序关换届选举政策性强,程序严格,在操作中不能随意简化程序、省略环节由于操作程序不正确或个别环节操作不当造成上访是最难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矛盾突出的村,更要把每个步骤做到位如果遇到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要逐级请示沟通,待确认无误后再组织进行这里重点强调就是决不能违法违规操作,绝对不允许出现“组织毛病”如:填写选票,参加选举的党员因不识字或不能书写等特殊原因,不能自己填写选票,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其它同志代写,被委托人要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要两人在场),但不能委托候选人填写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和投票 5.把好党员基数确定关党员因下列6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公示3天,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6)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经多次联系无法联系或经联系,已明确表态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除以上6种情况外,其他党员不参加选举的都计算到应到会人数。
6.把好重点村、难点村的选举关各乡镇党委要在全面了解村情、选情的基础上,把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逐村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对重点村、难点村存在的问题,要在选举前予以解决,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选举创造条件选举时,准确把握换届选举政策,严格细致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