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docx
8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宜毕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二一七年七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为建立健全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宜毕高 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防控合同 风险,维护项目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六公司法(2014) 172号文《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合 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项目部依法与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各类民事合同(或协议)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宜毕高速公 路项目经理部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第四条 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牵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体系1、体系机构如下:2、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部门是计划财务部(计划) 第五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负责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3、 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并定期向项目经理及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报告;4、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5、 制止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6、 建立本项目部合同管理台帐,负责合同管理报表的编制和综合分析, 按规定报送各种报表;7、 负责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 指导,提高其业务素质;8、 处理涉及项目部的合同纠纷,参与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或诉 讼活动。
9、 建立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合同订立前准备、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 草、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和保管、合同交底、合同履行、合同终止、 合同审计和后评价、合同归档等工作第六条合同经办人员职责1、 合同经办人员是指受项目部经理或项目部经理委托直接承办合同事 宜的人员;2、 对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调研,对对方当事人 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考证并起草合同文本;3、 对所签订的合同负有履行、检查责任;4、 对已签订的合同,若出现无法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及时向项目部 经理和项目部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建议;5、 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6、 保管好合同及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有关事件的资料,及 时交计划财务部归档第三节合同评审第七条 项目部所有合同实行联签评审制度,按以下程序办理合同评 审1、 合同评审:由合同经办部门按照评审内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2、 合同评审时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见附件)第八条 合同评审实行联签审查责任制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合同承办 人应当将拟签的合同文本送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 项目部领导审查联签。
第九条 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1、 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工区管理的要求2、 合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规定是否明确、清楚3、 各项费用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明确第十条 合同评审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实施,可采用会议审查或会签审 查的方式进行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审查,均应做出审查记录,并妥善保存第四章合同的签订、履行第■一条凡5000元(含)以上的经济活动(即时结清的除外),都必 须依法及时签订合同第十二条 参加合同谈判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第十三条合同签订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 议;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 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维护项目部的利益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必须符合下列程序:1、前期调查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 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对方签约 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是否有效做到既要考虑 项目部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 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2、 前期谈判工作合同的前期谈判工作由该合同的主办部门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项目 部合同主管部门可参与谈判工作,重大合同可由工区领导主持谈判,并可 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参与对签约对象的资信调查及评估工作。
3、 草拟合同文本由合同承办人员将草拟合同文本经所在部门初审后组织进行会审对 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必须规定发生纠纷仲裁或诉讼时,在甲方企业工商注 册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用语必须严谨规范,杜绝含糊不清及责、权、利不明确的条款 合同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术语、特有词 汇、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重要概念应专款解释4、 签署合同所有合同的签署必须填写《合同签订会签评审表》(见附件3),代办合 同必须执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方可签署签字时除在最后代表栏内签字外,应逐页签字,防止抽换更改对外部劳务合同的签订,必须由项目部授权,项目经理签订5、 完成履约的其他程序如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由合同承办人员办理与合同相关的报批、备 案、登记、签证、鉴证或公证等手续第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承办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将合同原件 交计划财务部(计划)存档,主办部门备份合同复印件存档项目部有关 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检查跟踪了解履行情况主动填写《合同履行 情况(自查)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发生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快 速处理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 力克服困难,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 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条款 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限期答复第十七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 的信件、函电、等),并有对方的有效签字,口头形式一律无效第十九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 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除外第二十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 许免除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 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六章合同纠纷的解决第二十二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首先要通过 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盖章后按协议 执行如协商不成,经办人必须保存协商时的各种资料,并报项目部主管 领导研究对策、确定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需要诉讼的,必须按合同规 定进行第二十三条项目部之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 协商解决,由双方的共同上级单位主持协调,协调成功后双方按约履行。
第七章奖惩规定第二十四条合同经办人员有下列表现的,应视不同情况给予奖励:1、 尽职尽责,使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得以全面履行,为企业取得重大 经济效益,工作有显著成绩的;2、 及时制止经济合同纠纷的发生,使企业免受重大经济效益损失的;3、 在处理合同纠纷中,起到重大作用,为本单位获得较大经济效益或 免受重大经济损失的;4、 按照上级要求定期上报本项目部合同管理情况、各种统计报表第二十五条合同管理及经办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 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 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未尽职尽责,造成经济损失或 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合同纠纷,造成赔偿、罚款的;2、 丢失、擅自销毁合同文件造成经济损失的;3、 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4、 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5、 接受贿赂、内外勾结,造成经济损失的;6、 在经济活动中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没有签订,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的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文件不一致 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为准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项目部计划财务部负责解 释。
附表1合同评审记录表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组织部门主审部门主办人评审部门评审修改意见日期综合办公室物资设备部安全部施工技术部计划财务部 (财务)计划财务部 (计划)副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合同评审记录附表2合同履行情况(自查)检查记录表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合同性质合同金额合同变更情况签订时间主办部门及主 办人检查内容检查项目要求合同管理台帐合同签订依据是否符合要求合同履行阶段成果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合同价款支付合同是否发生变更合同履行中是否发生过争议、解决情况 如何已履行完的合同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履行过程存在的其他问题检查组被检查部门 意见及建议注:1、此表在合同主办部门检查时作为自查表,除最后两项不填外,其余内容应根据自查情况填写,并可根据所填写内容增加页数2、作为检查记录表时本表填写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