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docx
1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篇一: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方法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 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方法 根据省教导厅川教函[2022]151号文《四川省教导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和《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对于符合要求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三年制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升入西华大学一致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根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理由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2022届普通三年制专科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 留神:凡符合西华大学奖励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务必报所在系审核,原件及复印件由系部统一交学院教务处 二、选拔程序及录取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
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5月1日前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导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导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一致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考试选拔 1、2022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务必加入 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将加入“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及报名考试费交西华大学教务处(同时,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和符合第四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西华大学教务处审核)。
2、西华大学跨校专升本专业对应表见表一 表一:2022年跨校专升本专业对应表 3、专升本考试科目即时间安排见表二 表二:考试科目即时间安排表 4、“专升本〞成绩计算。
根据四川省教导厅文件精神,我校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假如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5、成绩公布与录取学生所在学校应将学生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到 学生本人。
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方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举行排名综合学生素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依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经学生所在学校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导厅审批 6、经四川省教导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一致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学生所在学校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送西华大学教务处 三、奖励方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荣誉等十分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根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加分方法一览表见表三 表三:2022年跨校专升本加分方法一览表 四、“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导部教学[202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22]216号《四川省教导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导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22年教导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按省教导厅川教函[2022]151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2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函[2022]151号文《四川省教导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举行电子注册,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