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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震游客损失由谁承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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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学***
  • 文档编号:299637986
  • 上传时间:202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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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日本地震游客损失由谁承担 日本地震游客损失由谁承受 日本地震游客损失由谁承受 本来每年的3月到4月,是日本樱花盛开最璀璨的季节,也是日本旅游业的黄金期但这场世纪强震以及随之而来海啸、核泄漏,却使日本旅游业重创,也使国内各大旅行社组织的日本旅游工程严重受挫国内游客与旅行社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地震,理应如何协调彼此的关系,裁减彼此的损失呢? 1.旅游合同,作为游客和旅行社双方的协议,是旅游经营者供给旅游服务给旅游者,旅游者按商定支付报酬,旅游经营者应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受严格责任的合同目前我国合同法分那么直接规定了15种著名合同,但对旅游合同尚未明确规定,因此旅游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旅游合同又是一种综合性合同,它以旅游服务为主要给付内容,是旅行社向旅游者供给综合旅游服务的包办旅游合同旅行社收取的费用一般来说除旅行社自身的费用外,还包括了代订飞机票、火车票,代订旅馆、酒店,代办签证、护照等等本身本金费和手续费 2.地震的发生是不能预见、不能制止的并不能抑制的客观处境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地震属于不成抗 力,因不成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成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可以片面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民法通那么》第107条规定因不成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受民事责任不成抗力是一种法定的民事责任免责事由因地震的发生,未能成行的游客有哪些损失哪?一般来说,主要是代办出入境签证、护照的本金费和手续费,代办机票、火车票的本金和手续费,代办旅馆、酒店的住宿费和手续费,旅行社自身收取的旅行服务费等等那么这些损失又该如何在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分担?由于日本地震和核爆炸这一突发事情属于不成抗力,由于旅行社不能预见、也不能制止,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片面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时,根据不成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可以由旅行社和游客协商变更合同(延期或者变更行程);也可以在解除合同理由成立的前提下解除旅游合同此时,双方应对已经履行的合同举行清算返还概括而言,游客预交的团费尚未实际支出的或已经支出但能够退还的,应当予以返还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本金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属于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必返还但对旅行社自身供给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由旅行社与游客协商承受未支出的费用,如航空公司退还的机票费用、酒店的住宿费用、未参观景点的门票费用、目的地的地面交通费用等,应当予以返还。

      3.我们也看到,地震后有的旅客想尽快回国,但旅行社强制要求游客持续履行旅游合同此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游客的权利旅游合同作为消费性合同,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养护法》旅客享有任何处境下随时单方解除旅游合同的权利地震的发生已严重危机整个日本本地,甚至曼延至周边国家,强制游客持续履行旅游合同是置游客人身和财产权益于危害中,游客有权拒绝,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同时,根据《旅行社条例》39条的规定,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好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好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实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实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 4.旅行社供给的是综合性的服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行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负有诸多的辅助义务,发生不成抗力,为制止损失的扩大,旅行社负有减损的义务,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辅助游客返程回国假设旅行社借机提高服务收费,是乘人之危的行为或擅自变更行程,严重侵害游客的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有权拒绝。

      为了维护游客的权益,裁减旅客的损失,在对外关系中,旅行社和游客是一个法律主体,相互辅助裁减彼此的损失,如辅助办理退票、退订酒店、 退景点门票等等面对大灾大难,旅行社如何处置变更或者解除旅行合同的赔偿,更加是在未发生费用的退或赔偿方面不能黑,不能乘人之危,不能欺诈游客利益共享,灾难共担,旅行社作为专业性的服务公司,也就承受了更多的义务,应真诚的制定减损筹划,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最大限度的裁减游客的损失,进而提升自己的服务和声誉 5.由于世界各国经济的进展,人们跨地区和国界的旅游已经相当的普遍,伴随着旅游活动的开展,旅游纠纷和问题越来越凸显,尤其发生地震等自然苦难时,如何更好更快的解决旅行社和游客的退或赔偿,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因此,务必加快旅游立法另一方面是通过保险转嫁风险,《旅行条例》38条,规定了旅行务必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为更好地保障游客权益,针对实践中不断展现的问题适时推出新的险种,应引导游客出游添置相应保险,应当引起政府、保险业、旅行社和游客的重视在国外,通过保险将旅程延误、取消和途中的意外伤害风险移给保险公司,已成通行做法对于梦想通过观光、旅游、度假来提高生活质量的游客而言,在选择旅游目的地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旅游资源的吸引力,还要关注政府的提示并考虑前往地的游览安好,更要有自我养护意识和措施,通过保险或其他途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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