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密市国达成品油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56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加油站项目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盖章盖章):: 高密市国达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高密市国达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 年年 9 月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能力的单 位编制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符(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 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 列区域:(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 繁殖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 索饵场、 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三)以居 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 护单位。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高密市国达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张纪国 联系人联系人 张纪国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高密市夏庄镇夏庄大街西 联系联系 13953698361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61500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高密市夏庄镇夏庄大街西 立项审批立项审批 部门部门 高密市审批局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行业类别及代码 F5264 机动车燃料零售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660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平方米)(平方米) /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50 其中:环保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投资(万元) 8.5 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 17% 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为了适应车辆增加对成品油的需求,高密市国达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在高密市夏庄 镇夏庄大街西,建设加油站一座,主要从事机动车用汽油和柴油的零售。
项目已于 2018 年投产,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以未批先建进行了处罚 该加油站占地面积 6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15 平方米,其中站房 1 座、罩棚 1 座、 油气回收装置 1 套、加油机 4 台(柴油加油机 1 台、汽油加油机 3 台)、20m3的汽油储 罐 3 个、20m3的柴油储罐 2 个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容积,则总容积为 80m³ 该项 目建成后年销售柴油 150t,汽油 350t 本项目符合潍坊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 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国 务院令第 682 号)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24 加油、 加气站 新建、扩建”,需要编制环评报告表受高密市国达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委托, 3 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 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2018.12.29 修订);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 实施);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9.1 实施,); 6、《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2018.4.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实施,2018.10.26 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实施,2018.12.29 修订);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 〔2012〕 77 号); 11、《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12、《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1 实施,2018.11.30 修正); 13、《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4.1.1 实施,2018.1 月第二次修订); 1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办法》(2006.3.1 实施, 2018 年 11 月第三次修订)。
三、项目合理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的 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区布置合理性分析 4 (1)平面布置 平面布置由北向南依次为罩棚(加油作业区)、站房、储罐区加油作业区设罩棚 1 座,设 4 台加油机,油罐区设 3 台 20m 3汽油罐,2 台 20m 3柴油罐,通气管布置在油罐 的东侧,油罐设置集中密闭卸油口,位于油罐区的东南角站房室内外高度差 0.2m,站 房内不设明火设施该项目卸车区域布置在油罐区的南侧,与南侧道路相通,便于装卸 综上,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区明确,交通便利,建筑构筑物布置规范,因此,本项目平面 布置基本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2)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布置为开放式,没有围墙;车辆出口和入口分开设置;罩棚为钢网架结构, 高度为 5m;油罐为埋地式双层罐;站内构筑物的设置、间距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 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平面布置要求站内构筑物间距情况见表 2。
表 1 加油站与站内其它建构筑物间距 单位:m 装置 营业用房 围墙 实际距离 规范要求 实际距离 规范要求 汽油罐 22 ≥4 4 ≥3 柴油罐 15 ≥3 4 ≥2 汽油通气管管口 24 ≥4 5 ≥3 柴油通气管管口 17 ≥3.5 5 ≥2 油品卸车点 12 ≥5 11 / 加油机 6 ≥5 30 / 备注:项目边界未砌制专用围墙,表中围墙指项目租赁厂区边界处 2、项目位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大街西,车流量大,加油车辆进出方便 表 2 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一览表 站外建(构)筑物 埋地油罐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 统) 三级站 加油机 通气管管口 城市道路 主干路 (沂胶路) 12(5) 12(5) 14(5) 注:表中括号内数字为 GB50156-2012 表 4.0.4 中的标准 项目北侧、 东侧、 西侧均为道路, 南侧为闲置民房, 能够满足汽油设备与站外建 (构) 筑物的安全间距离要求 5 表 3 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一览表 站外建(构)筑物 埋地油罐 加油机、通气管管口 三级站 加油机 通气管管口 城市道路 主干路 (沂胶路) 10(3) 12(3) 14(3) 注:表中括号内数字为 GB50156-2012 表 4.0.5 中的标准 项目东、西、南侧均为道路空地,北临门头房,能够满足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 筑物的安全间距离要求。
综上可知,该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 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 综上,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3、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大街西项目用地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项目用地符 合高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附近基础设施齐全,运输便利项目用地符合高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 2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 能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 复函》 (鲁环函[2012]386 号)规定本项目位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大街西,不在水源地 保护区内,详见图附图 4 5、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具体分析见表 4 表 4 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合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 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项目位于高密市夏庄 镇夏庄大街西项目不 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详 见附图 5 符合 6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 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 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 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 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 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 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 排放,本次环评文件对 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 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 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 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 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 标要求 符合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 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 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 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 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 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 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 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 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 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目前潍坊市暂未出台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 面清单 符合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 “三线一单”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 项目名称:加油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密市夏庄镇夏庄大街西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该加油站占地面积 660 平方米,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