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0千伏乾西输变电工程.doc
71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信息公开版)项目名称:220kV鹿田(乾西)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杭州220kV鹿田(乾西)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目 录1 前言 12 综述 22.1 编制依据 22.2 调查目的及原则 42.3 调查方法 52.4 调查范围 52.5 验收执行标准 62.6 环境保护目标 72.7 调查重点 93 工程调查 103.1 工程地理位置 103.2 工程规模 103.3 总平面布置 113.4 线路路径 113.5 工程建设进度及参建单位 123.6 工程投资 123.7 工程变更情况 124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回顾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 184.1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评价及结论 184.2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浙环辐(2007)161号](摘要) 25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75.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要求落实情况调查 275.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评述 306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356.1 生态敏感目标调查 356.2 自然生态影响调查 356.3 农业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356.4 生态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及补救措施与建议 367 电磁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377.1 电磁环境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 377.2 监测方法及监测布点 377.3 监测单位、监测时间、监测环境条件 377.4 监测仪器及工况 387.5 监测结果及分析 398 声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478.1 噪声源调查 478.2 声环境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 478.3 监测方法及监测布点 478.4 监测单位、监测时间、 监测环境条件 478.5 监测仪器 478.6 监测结果与分析 489 水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 5010 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与分析 5111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5112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5212.1 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调查 5212.2 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与应急预案调查 5212.3 调查结果与分析 5213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5313.1 工程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调查 5313.2 环境监测计划落实情况调查 5313.3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调查 5313.4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5314 公众意见调查 5414.1 公众参与方法 5414.1 公众参与结果分析 5415 调查结论与建议 5715.1 调查结论 5715.2 建议 59591 前言220kV鹿田(乾西)输变电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变电所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线路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和金东区境内。
工程内容包括新建220kV变电所一座,新建主变1×180MVA,远期4×180MVA;新建220kV鹿田(乾西)—仙桥输电线路,线路长度2×20.798km;新建110kV出线2回,110kV罗店-海峰线开口接入乾西变线路2回,单回架设,全长1×0.259km+1×0.165km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编制了《220kV淳安和乾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4月18日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以浙环辐[2007]161号文对工程环评文件进行批复2007年8月13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能源[2007]531号进行核准批复2007年11月2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07]175号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工程于2008年6月23日开工建设,2010年7月2日投产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等有关规定,工程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此,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供电公司2014年9月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院”)开展本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建设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收集了工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环境监理及施工期环境监测等有关资料,并委托浙江鼎清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工程的验收监测此外,2014年10月28日和2014年10月30日分别对变电所和线路工程沿线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220kV鹿田(乾西)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 综述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2年2月1日;(12)《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1997年3月25日;(1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2月22日;(1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3月28日;(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011年12月1日;(16)《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浙环发[2007]12号,2007年2月15日;(17)《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辐[2001]73号,2001年4月2日;(18)《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14年5月19日;(19)《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9]89号,2010年1月4日;(20)《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浙政办发[2004]114号,2004年12月24日;(21)《浙江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9号,2012年2月1日2.1.2 技术规程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2)《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输变电工程》(HJ 705-2014);(4)《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 681-2013);(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DL/T988-2005);(6)《高压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T7349-200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19-2011);(1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96);(1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96)。
2.1.3 设计规程规范(1)《220~75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12),2005年6月1日;(2)《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2010年7月1日2.1.4 工程资料及其批复文件2.1.4.1 工程环评文件及其批复 (1)《220kV淳安和鹿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2007年;(2)《关于金华220kV乾西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浙环辐 [2007]161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7年4月18日;2.1.4.2 工程初设批复《省发改委关于220千伏乾西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07]175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11月27日2.1.4.3 工程核准批复《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桐庐凤川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07]531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8月13日2.2 调查目的及原则2.2.1 调查目的(1)调查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
2)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等调查、监测和评价,查清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性;针对工程已产生的实际影响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可行的补救措施、应急措施或改进意见3)通过公众意见调查、了解公众对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了解工程对附近公众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针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4)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地从技术上分析工程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2.2.2 调查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和浙江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2)调查、监测方法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规范要求;(3)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4)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5)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现场调查、现状监测相结合;(6)对工程前期、施工期和运行期全过程调查,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3 调查方法(1)采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环发[2000]38号)中规定的方法,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DL/T988-2005)、《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T7349-2002)等方法进行;(2)环境影响分析采用资料调研、现场调查和实测相结合的方法;(3)对输变电工程调查采用“点线结合,以点为主”的原则,重点调查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电磁环境、噪声治理及污水治理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