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公诉案卷移送制度评析篇一:刑诉体系与真题整理刑事诉讼法复习提纲回顾提纲今年押题:1、案卷移送制度修改评析2、律师辩护制度修改评析(权利救济)律师刑事责任的追究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基本理念(一)刑诉法与宪法、人权【综04】(理论解析题)外国有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宪法适用法”(Applied Constitutional Law)。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简要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10分)【综05】为什么刑事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一简要评论。(15分)(二)刑事诉讼形态【综05】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地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对此做一简要评论。(15分)(六)程序性制裁(救济)【综12】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违反法律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谈谈你对这一条文的理解。(10分)【综02】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
2、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10分) 请问:1、什么是“公正审判”?2、请对此条的立法愿意作一解释。【综0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列问题:(7分)1、你对第一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后果是如何理解的?2、本条的规定对于维护程序法的尊严有何意义?【综99】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消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请问:该条所说的情形主要有哪些?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8分)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理论)(一)无罪推定原则(基石)【综09】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问题:请运用刑事
3、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谈谈你对上述法律规定的理解。(20分)1.本条是关于对于判决中证据不足应如何处理的规定。依据该条,(1)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是指没有达到证明标准。(2)法律后果是,做出无罪判决。2.这一规定是无罪推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的体现。3.坚持疑罪从无的意义在于:4.实践中,这一原则并未得到很好遵守。留有余地的判决。其原因在于:5.为使这一原则得到真正贯彻,应当:【综02】简析“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4分)(本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无罪推定)(二)国家追诉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综14】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试从刑事诉讼法理论、立法、实践角度评价这一规定。(新刑诉法118条)本条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义务的规定。嫌疑人面对侦查人员的提问,负有两个方面的义务:一是“回答问题”的义务,二是“如实”回答的义务。前者否定了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后者则否定了嫌疑人“向侦查员说谎”的权利。违背上述两个义务,嫌疑人就有可能构成“认罪态度不好”或者“无理狡辩”,并因此受到严厉的惩
4、罚。(一)理论角度1.该规定违反了。法谚云:任何人均无义务指控自己。不得强迫任何人作出对其不利的证词。所谓禁止强迫自证其罪,是指?根据这一原则,被告人没有供述犯罪事实的义务,任何国家机关没有权力强迫被告人供述;被告人不能因为拒绝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遭受惩罚。2.沉默权。但我国尚未确立?(二)立法角度立法者如此规定,体现了义务本位的?观念。(三)实践角度1.在实践中的问题是,这一条文成为侦查机关?2.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西方的法律文化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的冲突。(五)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六)程序法定原则【综11】理论解析题(10分)有人说:“在刑事诉讼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不仅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有利于保护执法者自身。”问题: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谈谈你对上述说法的理解。(七)诉讼阶段的原则3.审判原则(1)审判公开原则(2)直接言词原则【综08】德国学者约阿西母?赫尔曼认为:“对于法院,只允许依据在开庭审理时经口头陈述、辩论的事实而作判决。?它要求直接审查证据,作判决的法官必须是自己判断证据,不允许依据侦查案卷而作出决定。”请根据以上论述,回答下列问题:
5、(1)以上论述体现了刑事诉讼哪一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哪些要求?(8分)(2)我国刑事诉讼哪些规定和做法违背了以上原则的要求?(10分)(八)我国的基本原则【综98】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5分)三、专门机关和当事人 【综12】简述被害人在公诉、自诉和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10分)【综0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对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和地位作一比较分析。(12分)【综06】简述被害人在公诉程序、自诉程序和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12分)【综02】什么是当事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哪些?检察机关是不是当事人?为什么?(6分)四、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五、辩护制度(三难)【综10】20XX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
6、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三难问题)问题: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比,上述规定有哪些变化?(10分)【综08】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辩护律师阅卷权是如何规定的?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修改和完善?(12分)【综04】(法条分析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第157条规定:“?,对未到庭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请你结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内容,对我国证人制度进行简要的评析。(10分)六、强制措施【综14】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逮捕程序是怎样规定的?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相比,有哪些进步之处?又有哪些不足之处?【综07】(法条分析题)我国刑诉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18分) 请结合这一条文,回答下面两个问题:(1)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条件作一分析和评价。(10分)(2)在我国,逮捕与
7、羁押的关系是怎样的?(8分)七、审判前程序【综0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中不起诉案件应当履行的法律手续。(10分)(四)审查起诉【综99】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该条所说的不起诉的实质和法律后果是什么?法律为什么作此规定?(7分)【综98】根据1996年3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这些不起诉的决定,该法规定了哪些制约措施?(5分)八、第一审程序【综0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共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问:请根据上述规定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陪审制度的主要特点。(15分)【综00】试就刑事自诉程序与刑事简易程序作一简要比较。(7分)【综00】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请问:该条文的规定对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产生了哪些影响?有何意义?(8分)九、第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十、再审程序中的理论问题十一、特别程序第二部分刑事证据法学一、刑事证据法导论(体系和功能、渊源、基本原则)篇二:论新刑诉法案卷移送制度的演变龙源期刊网论新刑诉法案卷移送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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