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民法(重点)笔记
10页1、上海海事民法( 重点)笔记事娃娃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认定自然人出生的时间的标准依次为(记住:依次两个字)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没继承人的先死、长辈先死、同辈同死。在胎儿出生时,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胎儿为活体,则应留的遗产属于胎儿的,由其母亲监护保管。2)胎儿为死体,则原预留的遗产份额失去意义,应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3)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旋即死去,则该原预留的遗产份额已经转化为婴儿之财产,依法定继承制度作如下处理:被继承人为婴儿,继承人为其母亲。无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可分三种情况:1)无民事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不因其为行为能力而无效。2)无民事能力人处分零花钱的行为一般亦有效。3)除以上两个行为外,其余皆无效。限制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可分四种情况: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3)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4)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原则上人民法院不能以“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为理由而认定该合同无效,除非当事人违反了以下禁止性规定:1)限制经营的,如麻醉品、黄金及黄金制品2)特许
2、经营的,如食盐、烟草制品3)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其他立法文件)禁止经营的,如毒品当然,法人的权利能力并非无所不包,还是要受到法律的限制,这一限制是通过:“法人的目的事业”范围来实现的。如机关法人为非营利法人,若其签订了一份营利性质的合同,则属于无效行为。监护一般父、母首先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这一关系由出生开始,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其成立。例外的情况是对子女犯罪、对子女有虐待的、对子女明显不利的若父母不在人世或丧失监护能力,下列人员为法定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成年兄、姐以上有顺序之分,但同一顺序中担任监护人的,并无人数的限制,一人或者数人均可。指定监护有两种:1)有关组织(即未成年人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2)人民法院指定两个指定之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必经程序,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由变更前后的监护人承担连带监护责任。监护人的职责之一:保护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其财产。被监护人的侵权责任父母离婚后的责任分担:此时父、母承担的不是平行责任,而是有先后之分的1)同子女共同生
3、活的一方单独承担2)惟前者不能独立承担的,另一方才与其共同分担。可见,此时父、母双方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连带责任”。委托监护时的责任承担: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仍应由监护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尔后监护人可依约定向受托人追偿。侵权时不满 18 周岁,诉讼时已满 18 周岁的,分两种情况:1)有经济能力的,由本人承担2)无经济能力的,仍适用民法通则 133 条。侵权时已满 18 周岁的,分三种情况:1)原则上由本人承担,不适用民法通则 133 条2)无经济收入的,抚养人垫付3)垫付有困难的,可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中“满 2 年”的起算点:1)原则上,从失踪人下落不明的次日起算2)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申请宣告失踪的申请人之间并无先后顺序之分。申请宣告死亡的申请人之间有先后顺序之分。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 个月(注意 民法通则 34 条关于半年的规定不再适用)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1 年(下落不明满 4 年)和 3 个月(因意外事故)财产代管人的法律责任:涉及失踪人的民事诉讼时,代管人直接以自己的
4、名义作为被告或者原告参加诉讼。符合宣告死亡的情形有三:1)下落不明满 4 年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2 年3)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要注意:前两种情形有 4 年或者 2 年的期间经过的要求,而第三种情形无任何期间经过之要求。宣告死亡日期的确定1)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已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 ,以该确定日期为准2)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中未明确确定其死亡日期的 ,以判决本身宣告之日为其死亡之日期。宣告死亡究竟属于一种事实推定,若与自然事实状态不符(如该人未死亡或者死亡日期与宣告日期不符),则应以自然事实状态为准。死亡宣告被撤消的效力返还原物1)依继承取得的财产,应返还原物(无孳息要求)2)上述情况下,原物不存在的,“适当”补偿(而非“相应”补偿)3)原物已为第三人合法取得的(不要求其取得的方式为“有偿”,只需要“合法”即可),第三人无返还义务上述 3 项的情形下,原依法继承取得原物的人,应负返还原物(种类物)或者适当补偿(特定物)之义务。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负有两项义务:1)返还原物与孳息2)赔偿损失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
《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民法(重点)笔记》由会员cl****1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考研民法(重点)笔记》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文段阅读答案
2022年我的辞职报告7篇
2023年吉水县红十字会医院招聘医学类专业人才考试历年高频考点试题含答案解析
公司行政试用期工作总结范本(2篇).doc
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的安全防护措施
感恩生活的作文随笔500字-
公司财务工作总结15篇
厚德育人 自强不息
山东智慧水务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古代女子头饰种类
行政管理实务
数据分析与顾客满意度管理程序
2013中国公交车辆报站器行业投资前景分析预测报告
法制培训教师心得体会5篇
汕头市金平区华新小学卢贤丽《月亮的心愿》
韦博英语培训嘉兴市酒店英语培训韦博英语怎么样师资地址电话
天保工程建设内容与质量标准
讲重作班子对照检查材料
用CorelDRAW制作名片等示例
实用的网站服务合同3篇【汇编】
2023-01-31 3页
2023-01-31 3页
2023-01-31 3页
2023-01-31 4页
2023-01-17 50页
2023-01-17 80页
2023-01-03 20页
2023-01-03 4页
2023-01-03 4页
2023-01-03 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