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与第三人取得的标的物所有权
7页1、无权处分与第三人取得的标的物所有权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 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无处分权人所订立合同的效力的 规定。如果对该条进行反面推定,就意味着假如权利人不予以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 后未取得处分权,那么,该合同无效。但是,该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与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的 第三人是否就一律不能取得所有权呢?这值得探讨。、无权处分的释义所谓的无权处分,是指处分人对所处分的财产没有处分权而擅自的加以处分的行为。通说认为应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对处分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但是其处分权受到限制,使其不得处分所有的财产,如破产财产的所有人,对破产财产虽然享有所有权,但是不得对破产财产行使处分权,不能处分已经列为破产财产范围的财产,又如共有人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二是行为人对所处分的财产没有所有权,只有占有权,因而对该财产没有处分权。关于第一种 情况,或者强行法予以直接规定,比如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人对破产财产的处分,或者是尚处在 争议中,比如说,共同所有人处分共有物的情况,有学者就认为并非属于无权处分。(梁
2、彗星:物权变动与无权处分,载判解研究 2000年第1辑。)因此,本文限于篇幅所限,仅 仅讨论第二种情况,即行为人对处分的财产没有所有权,只要占有权,却对财产加以处分的行 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合同法建议草案曾经将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度联系起来,关于无权处分的条文草案规定:“权利人不追认,处分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无效。但其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后来修改中考虑到善意买受人的保护,即善意取得制度,属于物权法制度,应当在物权法上作 完整的规定,因此将无权处分中的第三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问题在合同法中删掉,但是如 果要论述无权处分与第三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就必须阐述善意取得制度。按通说,所谓的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但他将该动产转让给 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若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法律 之所以规定善意取得制度有其必然原因。首先是基于占有之公信力,虽然今天,所有权日益观 念化,占有与本权日益分离,但占有终究是目前较可取的动产公示方法,“善意受让人出于对 公示的信赖,应当取得物权。否则,连法定方式都无法保证出让人确有处分权,交易就失去了
3、 最起码的保障。”(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65页。) 其次是基于交易之便利,当今的商品交易非常频繁,如果在交易中由第三人负担无处分权的风 险,则受让人势必须辗转调查让与人处分权限之有无,这将增加交易之费用,且必将拖延交易 时间,实在不可取。本部分将对无处分权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关系中涉及的问题发表笔者的浅 见。1、善意第三人无偿受让标的物传统的观点认为,善意取得制度只限于第三人善意且有偿。如德国民法典第八百第十 六条第一项后半段规定:“善意受让人如系无偿取得者,应负返还义务”。台湾学者王泽鉴则 从物权行为无因性这一理论出发,认为可以取得所有权,但是基于社会公平原则,应特设无偿 受让人的不当得利返还制度。由于我国大陆不采取物权行为理论,所以大部分学者认为无偿的 善意第三人不应该取得所有权,原因在于善意取得制度是以牺牲静态的原权利人的安全以保障 动态的交易安全,但当未偿付任何对价的第三人如果因无处分权人的行为而与权利人的权益发生冲突,那么根据民法的公平理念,其就应予以适当让步。然而,此种原则是否有例外呢?试看下面一个案例。甲公司购进一批钢材后,由于此时钢材
4、下跌,无法另行出售。于是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 合同,将钢材委托于乙保管。乙公司的负责人在考察西部某一地区时,答应赠与该地区的一所 贫困小学一批钢材以资助该小学新建校舍。乙公司随后就将甲公司的这批钢材运送至该小学, 由于乙公司曾从事过钢材买卖,该小学就以为此批钢材乃乙公司所有, 并用这批钢材兴建校舍, 当校舍动工半年后,该小学突然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原来是甲公司要求其返还此批钢材。在这个案件中,由于钢材为甲公司所有,乙公司仅为保管人,所以乙公司将这批钢材赠与 该小学构成无权处分。根据传统的理论,该小学因为是无偿受让该批钢材,所以不能取得所有 权,应将钢材返还甲公司。但问题在于钢材已经用于建造校舍,如何返还?笔者以为,在此种情况下,该小学可以取得钢材的所有权。不过并非缘于钢材已经被使用,而缘于保护公共利益的 原则。在论及善意取得制度时,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曾指出:“让与禁止基于公共利益者,其 所有权之移转为无效,与取得人之为善意与否无关。”(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 2000年第1版。)这种保护公共利益的思想同样可以运用到无处分权人无偿赠与善意第三人 他人的财物这种场合,若该赠与涉及
《无权处分与第三人取得的标的物所有权》由会员博****1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权处分与第三人取得的标的物所有权》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广东省深圳市普通高中2022届高考数学三轮复习冲刺模拟试题(11)
城市社区卫生工作总结(4篇).doc
环境建议书3篇
2023年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杨家庄镇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题含答案
暴风雨作文(精选12篇)完整版
2019年基建处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我的小伙伴作文250字-作文250字供参考
福州光学镜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模板(DOC 108页)
2022高考英语 语法突破四大篇 第一部分 专题1 动词的时态和语态讲义
房地产营销工作计划及安排(四篇).doc
标准施工合同(2篇).doc
十一册语文导学案
漯河液氨项目投资计划书_模板范本
期末考试政治答题卷
工厂车间租赁合同参考范本(六篇).doc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模板
大都市老人的生活质量与社区服务需求
第四讲 学习丰富多样的论证方法
【精校版】高中英语人教版选修7期末质量检测二 Word版含解析
叉车租赁协议范文(八篇)
2023-08-11 9页
2023-08-24 1页
2022-08-02 19页
2023-10-31 13页
2024-01-07 9页
2023-04-07 110页
2024-02-21 3页
2023-01-30 119页
2023-04-07 13页
2022-09-29 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