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利事项实施清单94
11页1、行政权利事项实施清单9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1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备案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桂林市环境保护局6实施主体 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桂林市环境保护局规划与监测科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路102号桂林市环保局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8:0011咨询及咨询电话07733855440 (规测科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7733833899 (单位投诉受理电话)12设定依据1 .中华1 年主席令第六一 二十三条第一i 保护主管部门f 企业,应当对:第二十七: 部门,有权对 反映情况,提1 获取的商业秘彳2 .环境、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主席令第十二号公布,1996 卜六号第一次修正,2008年主席令第八十七号第一次修订)第 发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 勺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 住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
2、铮辖范1制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 共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 管。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3) 81号)第四条 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应 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其中装机总容量30万 千瓦以上火电厂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13实施对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14行使层级自治区级、市级二级分级管理。15权限划分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 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3) 81号)第四条 自行监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 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其中装机总容量30 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向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16行使内容除装机总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以外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其自行监 测方案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17通办范围无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 时限无承诺办结时
《行政权利事项实施清单94》由会员新**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权利事项实施清单94》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小学四年级下册家长会班主任发言稿
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
2022年城管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汇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汇报材料
幼儿教育心理学试题及答案一
设备主管述职报告范文
河北省某某电力公司档案管理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中班教师个人计划(15篇)
宁夏银川一中高三第四次月考题理科综合
移动护理解决方案设计
四年级单位换算(小数)
软件系统需求说明书
流体压强与流速典型练习题
南开大学21秋《国际经济学》复习考核试题库答案参考套卷60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管理规定
“幼儿园小二班十月计划”幼儿园工作计划
工程师的工作总结范文4篇
银行季度风险分析报告报告材料实用模板
幼儿园庆祝六一儿童节活动策划方案
小区道路及室外管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2023-09-13 1页
2023-12-30 3页
2023-02-25 2页
2023-01-12 19页
2023-09-09 1页
2023-05-22 4页
2022-11-19 11页
2023-02-26 49页
2024-01-24 14页
2022-11-10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