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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河南阁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极用石墨箱板及石墨坩埚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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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5747984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10.10M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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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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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负极 石墨 坩埚 加工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资源描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负极用石墨箱板及石墨坩埚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 2205-410804-04-05-868727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建设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上刘庄村北200米 地理坐标 ( 113 度 20 分 16.917 秒, 35 度 19 分 33.81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91石墨及碳素 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焦作市马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90 环保投资占比(%) 4.5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666.67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审批机关:国务院 批复文号:国办函【2017】72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 2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 与《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相符性分析 1.1.1 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1)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 (2) 规划范围 市域:焦作市行政区范围,包括解放区、山阳区、新区、中站区、马村区5个市辖区和修武县、武陟县、温县、博爱县、沁阳市、孟州市6县(市),面积4071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包括解放区、山阳区、新区、中站区、马村区5个市辖区,武陟县小董乡,修武县高村乡、周庄乡全境及西村乡、五里源乡部分区域,面积为75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北以影视路—焦辉路为界,东以万方工业区东界为界,南以长济高速公路为界,西以大沙河为界,面积288平方公里。 1.1.2 城市发展战略 (1)城市发展战略 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包括“工业强市、农业稳市、商贸活市、旅游名市、科教兴市”。 (2)城市性质 中原城市群、豫晋交界地带区域性中心城市,山水旅游城市,新型工业城市。 (3)城市职能与城市规模 焦作市城市职能: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基地;河南省资源深加工与新型材料生产基地;中原城市群西北部的战略支点与区域性中心城市;南太行山著名的山水旅游胜地;豫西北晋东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与区域性物流中心。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40万人。 1.1.3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 “一心、六点、三轴”的点轴状城镇发展空间结构。 焦作中心城区是焦作城市发展主中心;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修武县、温县和武陟县市城市发展次中心;三轴线市太行山南麓城镇与重工业复合发展轴、黄河北岸城镇与轻工业复合发展轴、郑焦晋高速公路沿线城镇与交通物流复合发展轴。 (2)市域城镇体系 规划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次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座市域中心城市(焦作中心城区)、6座市域次中心城市、11座重点镇、24座一般镇。 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五类。包括:7座综合型城市,6座综合型重工业城镇,18座农副产品加工型轻工业城镇,9座农副产品加工与商贸型城镇,2座工业与生态旅游城镇。 (3)市域空间管制分区 市域内禁建区面积为2177.6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53.5%,限建区面积为1132.4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27.8%,适建区面积为761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8.7%。 ①适建区。是地质地貌条件较好,生态环境和景观不易破坏的区域,适宜布局各种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设控制区(焦作市区、沁阳市区、山阳区区、博爱县城、修武县城、温县县城、武陟县城、11个重点镇区和21个一般镇区等),优先发展的11个工业集聚区,村镇居民点、交通用地等点轴发展区域。面积约76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7%,作为城市建设和开发的重点。 ②限建区。是地质地貌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或者需要人为进行保护的区域。包括生态旅游开发保护区、采煤塌陷综合整治区、地质灾害、水土流失与生态极端脆弱重点治理区、洪涝灾害综合防治控制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等的缓冲区和试验区。面积约1132.4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7.8%。限建区依据国家政府颁布和制定的相关性法律或条例,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保护和限制开发措施。 ③禁建区。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地等的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名胜古迹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隔离保护区。面积约2177.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3.5%。该区域内不可建设各种生产实施,在该区域的缓冲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景观的生产设施。 1.1.4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1)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规划采用集中式紧凑布局为主,适度分散的组团发展模式。由塔南路和丰收路构成“十”字型城市发展主轴线,由“六横六纵两环”的主干道组成“格网型”城市交通主骨架,由“三横七纵”的城市水景体系组成生态廊带,将七大城市组团有机地连为一体,形成组团网络式城市空间结构。 (2)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3)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4844.9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64%,人均居住用地34.61平方米,居住用地划分为15个居住片区。 (4)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用地2283.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33%,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6.31平方米。形成市级中心、组团级中心两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5)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2382.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03%,人均工业用地17.02平方米,工业用地分为3个工业区。仓储用地154.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0%,人均物流仓储用地1.10平方米,布置3处集中的仓储用地。 (6)绿地系统规划 构建以“市级综合公园—区级公园—街头绿地”三级体系的城市公园系统。规划市级综合公园15个,居住区级公园22个。中心城区绿地705.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19%,人均绿地12.18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186.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48%,人均公共绿地8.4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5%。 (7)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中心城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0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3处。 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马村区上刘庄村北200米,拟建厂址不在焦作市中心城区范围,不在划定的禁建区范围内。 其他符合性分析 2.1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2.1.1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相符性分析 (1)焦作市饮用水水源地 焦作市市区共有集中饮用水水源地4处,分别是太行水厂(二水厂)周庄水源地,峰林水厂(四水厂)闫河水源地,中站水厂(六水厂)李封水源地,新城水厂(七水厂)东小庄水源地,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开采中奥陶统灰岩含水层组。 距离项目最近的焦作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为太行水厂周庄水源地(二水厂)。太行水厂周庄水源地(二水厂)位于焦作市山阳区北环路北侧焦煤技校附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13′48″,北纬35°15′38″。太行水厂周庄水源地建设时间为1996年3月,服务范围为市区塔南(北)路以东、焦枝铁路以北区域,共建有15眼取水井,各井间距为30米,取水井水位埋深为88米,设计取水量6万吨/日,2013年实际取水量3.2万吨/日。 根据《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太行水厂周庄水源地(二水厂)一级保护区:塔北路以西,市政公司维护处南厂界以北,群英河以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北厂界以南的区域。 项目距最近的太行水厂周庄水源地(二水厂)约12.14k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 (2)与“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相符性分析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2段工程位于温县、博爱、焦作市及修武县境内,总干渠在荥阳市李村穿过黄河,即进入焦作境内。途经温县的赵堡、南张羌、北冷、武德镇四乡,在沁河徐堡桥东穿越沁河,经金城、苏家作、阳庙三乡,于聂村穿过大沙河进入城区,自启心村北穿越丰收路、人民大道,经新庄、新店、土林、西王褚、东王褚、西于村、东于村、小庄、定和、恩村、墙南出城区,经马村城区,于修武县的丁村进入新乡境内。 距项目最近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段属马村段HZ53+000-HZ54+000。根据《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可知,该桩段一级保护区宽度50m;二级保护区宽度150m。 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左侧,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约3.78km,不在南水北调保护区范围内。 2.1.2 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焦作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分结果图”(见附图四),项目拟建厂址不在焦作市太行山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源保护等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O3质量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物料运输过程扬尘等,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会对所在水系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且施工期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等,采取废气治理措施处理并实行总量控制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以接受;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会对所在水系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固废按照评价提出的措施能够得到合理或安全处置。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项目运营过程中资源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不属于高耗能企业,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位于马村区上刘庄村北200米,属于马村区安阳城街道,所在区域属于马村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和马村区大气布局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焦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对比情况详见表1-1。 - 86 - 表1-1 项目与焦作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比情况一览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管控单元分类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对比结果 ZH41080410002 优先保护单元 马村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单元   演马街道、安阳城街道、待王街道、马村街道 空间布局 约束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废水包括车辆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不设置排污口。 符合 ZH41080410003 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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