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普莱特联 系 人樊鹏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联系电话13066565678传真邮政编码110121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审批立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R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G5990 其他仓储业占地面积(平方米)5807.93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8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4%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9月工程内容简要介绍一.项目由来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民用飞机零部件及有色金属合金精密模锻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上述同类产品及相关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见下表。表1-1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文号/审批时间验收部门/验收文号/验收时间验收监测结果1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沈环沈北审字【2019】0102号/2019.12.17废气、噪声排放由企业自主验收,验收监测报告由沈阳市绿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出具。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设置2座厂房、一座废料间、一间危废暂存间,并无单独的原辅材料及产品库房,尤其项目原材料中所需油品存在一定风险,另从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考虑,现企业新建一座原料库房、一座危废暂存间、一座P2B生产厂房及一座P1C成品库房等,用于对现有项目的原辅材料贮存、危废暂存以及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及简单处理,另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其它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运行制度等均无变化。二、项目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对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及简单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原辅材料暂存原料库房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生产工艺和所用设备均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之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供电、供水、通讯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与环境管理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具体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根据辽宁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该项目选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沈北新区生态红线图附后。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置亦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等内容,该项目均不在其列,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符合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3 环境管理相符性分析名称政策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2018-2020)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应。2018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0%;2019年达到44%;2020年达到49%。本项目生产过程能源为电,库房及厂房冬季无需供暖,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符合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四)深入治理扬尘污染/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有效供给。严格施工管理,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符合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和煤炭总量控制。/完成华润热电、新北热电、皇姑热电等企业1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商场、医院、工厂等大型建筑领域,推进电储能锅炉、燃气锅炉等清洁供暖模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年底前,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平方米。本项目生产过程能源为电,库房及厂房冬季无需供暖,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符合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等扬尘管理/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严格施工管理,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符合 本项目与“水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表1-4 本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表序号国务院“水十条”辽宁省“水十条”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一、(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三、(一)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开展地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的严重污染高污染的企业符合2二、(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 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三、(二)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符合3二、(六)优化空间布局。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三、(二)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符合4二、(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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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普莱特
联 系 人
樊鹏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
联系电话
13066565678
传真
邮政编码
110121
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
审批立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R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G5990 其他仓储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807.93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9月
工程内容简要介绍
一.项目由来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民用飞机零部件及有色金属合金精密模锻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上述同类产品及相关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1-1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文号/审批时间
验收部门/验收文号/验收时间
验收监测结果
1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沈环沈北审字【2019】0102号/2019.12.17
废气、噪声排放由企业自主验收,验收监测报告由沈阳市绿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出具。
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设置2座厂房、一座废料间、一间危废暂存间,并无单独的原辅材料及产品库房,尤其项目原材料中所需油品存在一定风险,另从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考虑,现企业新建一座原料库房、一座危废暂存间、一座P2B生产厂房及一座P1C成品库房等,用于对现有项目的原辅材料贮存、危废暂存以及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及简单处理,另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其它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运行制度等均无变化。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对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及简单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原辅材料暂存原料库房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生产工艺和所用设备均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之列。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供电、供水、通讯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与环境管理符合性分析
①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
表1-2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根据《辽宁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该项目选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沈北新区生态红线图附后。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置亦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等内容,该项目均不在其列,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件。
符合
②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3 环境管理相符性分析
名称
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2018-2020)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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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应。2018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0%;2019年达到44%;2020年达到49%。
本项目生产过程能源为电,库房及厂房冬季无需供暖,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
符合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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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四)深入治理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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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有效供给。
严格施工管理,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符合
《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和煤炭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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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华润热电、新北热电、皇姑热电等企业1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商场、医院、工厂等大型建筑领域,推进电储能锅炉、燃气锅炉等清洁供暖模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 年底前,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平方米。
本项目生产过程能源为电,库房及厂房冬季无需供暖,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
符合
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等扬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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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
严格施工管理,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符合
③ 本项目与“水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
表1-4 本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国务院“水十条”
辽宁省“水十条”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一、(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三、(一)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开展地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的严重污染高污染的企业
符合
2
二、(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 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二)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
符合
3
二、(六)优化空间布局。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三、(二)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
符合
4
二、(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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