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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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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4664100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2.07M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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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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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厂区 扩建 项目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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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普莱特 联 系 人 樊鹏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 联系电话 13066565678 传真 邮政编码 110121 建设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 审批立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R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G5990 其他仓储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807.93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3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21年9月 工程内容简要介绍 一.项目由来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研发、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民用飞机零部件及有色金属合金精密模锻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上述同类产品及相关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1-1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环评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文号/审批时间 验收部门/验收文号/验收时间 验收监测结果 1 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北分局/沈环沈北审字【2019】0102号/2019.12.17 废气、噪声排放由企业自主验收,验收监测报告由沈阳市绿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出具。 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 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设置2座厂房、一座废料间、一间危废暂存间,并无单独的原辅材料及产品库房,尤其项目原材料中所需油品存在一定风险,另从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考虑,现企业新建一座原料库房、一座危废暂存间、一座P2B生产厂房及一座P1C成品库房等,用于对现有项目的原辅材料贮存、危废暂存以及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及简单处理,另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其它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运行制度等均无变化。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对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及简单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原辅材料暂存原料库房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生产工艺和所用设备均不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之列。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欧福科技(沈阳)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目占地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有完善的供电、供水、通讯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与环境管理符合性分析 ①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 表1-2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要求 项目具体情况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茸路26号,根据《辽宁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该项目选址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禁止开发区。沈北新区生态红线图附后。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相应的环保设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的处置亦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参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等内容,该项目均不在其列,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件。 符合 ② 本项目与《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3 环境管理相符性分析 名称 政策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2018-2020)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 / 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应。2018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0%;2019年达到44%;2020年达到49%。 本项目生产过程能源为电,库房及厂房冬季无需供暖,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 符合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 / 优化产业布局。各地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要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符合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四)深入治理扬尘污染 / /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有效供给。 严格施工管理,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符合 《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和煤炭总量控制。 / /   完成华润热电、新北热电、皇姑热电等企业1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商场、医院、工厂等大型建筑领域,推进电储能锅炉、燃气锅炉等清洁供暖模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  年底前,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平方米。 本项目生产过程能源为电,库房及厂房冬季无需供暖,新建一套地源热泵机组用于本次新建P2B生产厂房及P1C成品库房冬季供暖 符合 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等扬尘管理 / /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 严格施工管理,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符合 ③ 本项目与“水十条”、“土十条”相符性分析 表1-4 本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国务院“水十条” 辽宁省“水十条”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一、(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三、(一)1.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开展地方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的严重污染高污染的企业 符合 2 二、(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 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二)1.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按照法制化、市场化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项目。 符合 3 二、(六)优化空间布局。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三、(二)3.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 符合 4 二、(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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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欧福科技厂区扩建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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