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隆化县国土资源局政务督察制度.doc
4页隆化县国土资源局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为认真实施“双提”工程,加强机关政务督查工作,确保上级领导和局党组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机关“提质、提效”,特制定本规定一、政务督查范围界定和职责划分(一)对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内容包括:1、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2、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等上级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3、县委、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4、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对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内容包括:1、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2、县委、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3、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三)对日常工作的督查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1、对机关审批事项的督查负责对长期未办结事项和多次超期办理股室局的检查督导2、对机关业务目标的督查负责年度业务考核目标的制定、督导和年终考核3、对系统业务目标的督查负责对系统年度业务考核目标的制定和年底考核二、政务督查办理程序和要求(一)填卡根据有关文件和领导批示,填制督办卡,明确督办内容,确定办结时间。
决策督查件办理时限一般为半个月,特殊情况可酌情确定对上级交办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其规定完成二)交办将督办卡交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接到督办卡后,要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结三)催办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股室局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说明理由、办理进度和预计办结时间办公室要及时对承办工作进行催办四)反馈统一负责对督办件的反馈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办理情况涉密事项的督查工作通过纸质文件进行;非涉密事项的督查工作可通过网络等其它方式进行督查三、政务督查工作制度(一)督办催办制度办公室可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催办一般在要求的办结时限前两天,向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催要办理结果,必要时可以向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发书面催报卡网上审批事项实行红牌警告制度,对予以红牌警告的事项,政务系统自动向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发出催办信号三)定期通报制度对决策督查件和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办公室每季度向全局通报一次;对网上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向全局通报一次对执行好的股(室、局)、事业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好的股(室、局)、事业单位予以批评。
四)目标考核制度办公室要把各股(室、局)、事业单位承办督办件的办理情况和网上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对各股(室、局)、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一年内连续三次没有按时限要求办结,又没有书面说明原因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不得被评为先进,具体承办人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隆化县国土资源局督办卡督查字〔 〕第 号督办内容交办时间办结时间承办股(室、局)事业单位承办人要求:(1)请严格按时限要求抓紧办理,办结后请将办结报告附督办卡片一并送局办公室2)督办事项如不能按时办结,请提前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告办理进度和预计办结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