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docx
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宽容关系的概括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处境 法条竞合,通常被分为以下四种: (1)更加关系:确定的刑罚法规,对其他法规处于更加关系时,依更加规定优于普遍规定的原那么,此时仅适用更加规定,内有两种处境:一为普遍刑法和更加刑法的关系;二为普遍刑法本身上的更加关系,例如刑法上普遍杀人罪与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一律适用后法,亦即适用更加规定 (2)补充关系:根本的法条与其补充的法条竞合时,依根本规定优于补充规定的原那么,只应受根本规定的支配 (3)吸收关系:乃一犯罪事实之内涵,当然包含另一犯罪事实之内涵者, 那么后者已包含于前者,故为前者所吸收吸收之情形如下:a. 实害行为吸收危害行为例如行为人以加害生命威吓他人,而该当于威吓罪,其后,果真将他人杀害,那么又该当于杀人罪,此时仅论以杀人罪即为已足b. 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例如既遂罪吸收阴谋、预备、未遂罪在共犯那么正犯吸收从犯、教唆犯,教唆犯吸收从犯。
又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例如伪造货币行为吸收行使伪造货币行为c. 必然附随行为之吸收例如伪造文书、有价证券罪吸收伪造印章、印文罪 (4)择一关系:不得两立的两个刑罚规定,只能适用其一,而排斥他者,例如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的行为之背信罪,与意图为自己不法全体,侵占自己持有他 人财物之侵占罪,由于侵占行为当然含有背信的性质,那么如该行为已合于侵占之概括规定时,只能择侵占罪处置德、日学界多数倾向于否认择一关系之存在,但是台湾的刑法学界因认为择一关系乃不属于更加关系、补充或吸收关系,但仍同时有数法条可兹适用之际,依刑法立法之目的而选择其一最适当者加以适用,以免有一罪两罚之不合理现象,故仍多特断定见解者 对“法条竞合犯”的处理原那么是: 当法条重合时,更加法优于普遍法 如我国刑法规定了盗窃罪,一般处境下普遍适用同时又规定了盗窃枪支、弹药罪,属于更加规定更加法与普遍法的竞合,是在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进犯了两种社会关系的处境下发生的如“盗窃枪支罪”,既进犯了枪支的全体权,又进犯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秩序,所以,在刑罚上对竞合犯选择对社会关系进犯性质严重的罪定罪,一般适用更加法。
当法条交错时,繁杂法优于简朴法 如行为人为了达成杀人目的而实施爆炸行为,构成“爆炸罪”刑法规定的“杀人罪”进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是简朴法,而刑法规定的“爆炸罪”进犯的是公共安好和公民的人身权、公私财产权,是繁杂的社会关系,是繁杂法繁杂法规定的犯罪对社会关系进犯的性质较简朴法更为严重,所以,当“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交错时,一般选择繁杂法处置 在某些特殊处境下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那么 如我国刑事立法规定了“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二罪之间具有普遍法和更加法的竞合关系但刑法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规定诈骗数额更加巨大或者有其他更加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置金或者没收财产鲜明,“诈骗罪”规定的法定刑重于“招摇撞骗罪”所以当招摇撞骗犯罪诈骗公私财产数量更加巨大并有其他更加严重情节的,招摇撞骗罪的法定刑不敷需要时,就不能适用更加法优于普遍法的一般原那么,而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那么重法优于轻法原那么是法条竞合法律适用原那么在特殊处境下的补充,更能表达罪刑相适应原那么 想象竞合犯 目次 想象竞合犯的本质 想象竞合犯的要件 关于想象竞合犯的分类 想象竞合犯的处置原那么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特征 想象竞合犯的本质 想象竞合犯的要件 关于想象竞合犯的分类 想象竞合犯的处置原那么 想象竞合犯的构成要件特征 想象竞合犯的本质 注:想象竞合的真正本质在于“假象数罪”,如开了一梭子弹,一下子打死了3人; 法条竞合的本质在于“更加法条款优先于普遍法条款来定罪”。
如我国刑法规定了普遍的盗窃罪,一般处境下普遍适用“偷东西”,同时又规定了盗窃枪支、弹药罪 何谓想象竞合犯,如何熟悉想象竞合犯的本质、内涵,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是我们对其举行研究的启程点和立足点,对之学界有不同理解: (1)实质一罪说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该说认为,想象数罪只是形式上构成数个罪名,因其仅有一个犯罪行为与实质数罪性质明显不同虽形式上造成数个危害结果,触犯数个罪名,形式上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但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故其并非真正的数罪,只是想象的数罪,实那么为一罪 (2)实质数罪说该说认为想象数罪虽是一个犯罪行为,但兼有数个犯罪行为的性质,所以对想象数罪与其他数罪一样举行数罪并罚理由在于行为人出于一个或数个罪过,虽然只实施了一个行为,却造成了数个危害结果,触犯了数个罪名,就其犯罪构成要件而言,除行为仅有一个以外,其余的几个要件都与实质数罪的构成要件相符而这一危害行为的实施与数个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有因果关系,是数个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理由若将这一危害行为与数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分别联系起来,就能分别构成几个犯罪,所以想象竞合犯的一个危害行为,事实上产生了重复交错的作用因此,想象竞合犯已得志数个犯罪构成,其本质是数罪而 非一罪。
(3)折衷说认为想象竞合犯的本质就在于,它既不是实质的一罪,也不是实质的数罪;或者认为想象竞合犯的本质是不完整的数罪,或称“更加的数罪”认为想象竞合犯符合数个犯罪构成,属于数罪,但是只有一个行为,处理上应与一般数罪有所识别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中,“更加数罪”的提法较为可取,即所谓折衷说这是由于,一方面,想象竞合犯虽然是出于一个犯意,实施了一个行为,却触犯数个罪名,且这些罪名中任何一个都不能全面评价该行为,故明显识别于一罪,应为数罪的一种形态;另一方面,想象竞合犯只是在形式上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由于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也就是说数个犯罪构成共用片面要件,与数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数罪相比是不完整的,故根据对一行为不得举行重复评价的原那么,想象竞合犯只是“想象”的数罪,是数罪的理论形态之一,是处断的一罪 而其他几说都有失偏颇实质一罪说指出了想象竞合犯与数罪的识别,但其缺憾也很明显,想象竞合犯所进犯的客体为复数,其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实质一罪为大,故无论其行为之主观意图为何均强制适用从一重罪处置的原那么,以示识别且想象竞合犯的判决应在对各个罪分别定罪后综合评价,再从一重罪处置,虽然对其他罪并为实质加以处置,但却并非对定罪没有影响,均应在判决中予以表达;再次,想象竞合犯中,各罪名所代表的犯罪构成均无法单独、全面评价该行为,即一行为形式上得志数个犯罪 —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