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足双门球比赛规则(2013年修订).doc
27页手足双门球比赛规则(2013年修订)第一章 比赛的特性一、比赛是由两队各7名队员,在长28—45米、宽15—28米的场地上进行的集体比赛的项目二、比赛场地由一条中线将长方形的场地分为两个均等的场区在两条球门线的中央各设置一个高2米、宽3米的球门三、场上队员可以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球,双方可以对场上的两个球门进攻,但队员不得进入球门区内进攻,也不得在任意线内区域用手或臂射门得分四、场上没有固定的队员在球门区内担任防守,每位队员都可以进入球门区内防守;在比赛中,被进攻的球门只能有一名守方队员进入球门区内防守五、比赛应根据规则的规定,将球有效地射入任一球门得分比赛结束时,得分多的一方获胜六、比赛由三名权力相等的裁判员、一名计时员、一名记录员共同负责第二章 场地、器材 一、场地 1.比赛场地必须是一个长方形的无障碍物坚实平面,表面可为天然草皮、人工草皮或是泥地,也可采用木质或合成材料; 2.场地的长度为28—45米,宽度为15—28米,丈量是从界线的外沿量起; 3.线的宽度最多为0.12米(12厘米)至少为0.05米(5厘米);两根球门柱 之间的球门线宽度为8厘米;4.室内比赛时场地天花板或最低障碍物的高度至少7米;5.比赛照明要均匀,光度要充足,灯光设备的安置不得妨碍队员的视觉。
二、线条1.颜色1)比赛场地应用相同颜色的线标明,应清晰可辨,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2)相邻的场区可用不同颜色代替相互之间的线2.界线1)按规定的长、宽线条画出,并且界线距观众、广告牌或其它任何障碍物至少2米2)两条较长的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界线叫球门线 3.中线1)从边线的中点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叫中线;中线要向换人区一侧的边线外延长0.3米(30厘米);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均等的两个半场;2)在中线的中点处设置一个中心标记作为开球点 4.任意线 任意线是以球门柱之间球门线外侧中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向场内画弧线,两端分别与球门柱外侧的球门线相连接,由任意线与球门线所形成的区域称为任意线内区域场上两任意线内区域之外的区域称为任意线外区域 5.八米点在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中点,分别向场内虚拟引一条垂直于球门线的射线与任意线相交,在相交处设置一个八米的标记点6.球门区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线外侧3米处,画一条与球门线平行且长为3.16米的线段;分别以每个球门柱外侧的外沿角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画90度弧线, 与3.16米的线段相连接。
由线段、弧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球门区位于球门前面,以球门区线为界7.替换区替换区在场地的一侧,规定如下:在两个半场同侧的边线距离中线4米处,分别画一条垂直于边线的线段,两条线分别在比赛场地外0.3(30厘米)米,它们与中线及延长线平行;由两条平行线段和边线形成的区域是替换区;位于球队席和记录台的同侧 8.球队席区域 1)球队席区域在场地边线的一侧,规定如下: 在球场外记录台同侧;每个区域分别由离中线5米和12米的两条线垂直于边线并至少2米长的线所限定2)比赛期间:a、仅允许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最多5名有特定职务的随队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坐在球队席7米的范围内; b、随队人员享有权利,也负有责任;因此,他们的行为在裁判员的管辖之内,所有犯规都必须记录在教练员的名下; c、如情况需要,主裁判员可以减少在球队席区域内的随队人员数三、器材 1.球门 1)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2)它们由两根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横梁组成; 3)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3米,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米; 4)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均为8厘米的宽度与厚度;5)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相同;6)球门柱和横梁的颜色必须相同(通常是白色);7)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上方至少80厘米,地面至少100厘米),以不影响球门员防守;8)球门网可用大麻、黄麻或尼龙绳编成,球门网的网孔为正方形,以能网住球为宜; 9)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2.球1)形状与材料a、球是圆形的,由12块正五边形、20块九边形构成球体;b、外壳用皮、橡胶或合成物质制成;2)尺寸和重量a、4号球,62~64厘米,360~400克,为16周岁以上男子青年组用球;b、3号球,58~60厘米,320~360克,为14周岁以上女子组及男子少年组用球;c、2号球,54~56厘米,重量280~320克;为女子少年组及男、女子儿童组用球3)备用与更换a、比赛至少要准备两只用过的、符合上述规格的球;b、主裁判员是确定球是否合乎标准的唯一鉴定人; c、比赛中经裁判员许可才能更换球:比赛过程中球破裂或损坏,应停止比赛,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交替拥有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如果球在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应按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3.专用器材 主要供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使用: 1)比赛计时钟和计秒表 a、提供比赛计时钟一块、计秒表二块供计时员使用; b、比赛计时钟为比赛的每个阶段计时和在比赛的每个阶段的间隔时使用,并且放置在让赛场上每一个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c、计时秒表用来罚出场二分钟和1分钟暂停计时使用 2)信号 提供两种互相独立的信号器材,它们能发出显然不同并且是非常响亮的声响;一种是计时员在每节或每半场时间终了时发出信号通知裁判,一种是记录员在死球期间,球队请求暂停时发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
3)记录板 记录板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包括观众)都能看清楚 4)记录表 记录员从比赛开始前到结束按规则规定对整个比赛情况的记载 5)队员犯规次数标志牌这些由记录员处置的标志牌要符合下列要求: a、标志牌为白色,牌上数字的最小尺寸是:长20厘米,宽10厘米;b、对于220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5数字的标志牌,1至4的数字为黑色,5为红色; c、对于410分钟的比赛,使用分别写上1至6数字的标志牌, 1至5的数字为黑色,6为红色 6)全队犯规标志 必须按下列要求为记录员准备两个全队犯规标志: a、它们是红色的; b、宽0.20米(20厘米),高0.35米(35厘米),最好呈三角形,当它们放在记录台上时,要让与比赛有关的每一个人都能看清楚;c、也可使用其它能够表明全队犯规的标志,但必须在比赛前要告之裁判员和双方教练员第三章 裁判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一、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 1.裁判员包括主裁判员一名,副裁判员二名;计时员、记录员各一名为其助理;2.主办单位可以有一名技术代表到场;技术代表在比赛中的职责主要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3.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要执行竞赛规则;4.担任每场比赛的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不得与比赛双方有任何关系;5.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或技术代表都无权改变规则; 6.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的服装必须统一:1)深色上衣(长袖或短袖); 2)黑色长裤(或短裤); 3)黑色运动球鞋和黑色袜子。
二、裁判员职责 1.有权对发生在场内或场外的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宣判; 2.必须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到达场地,开始行使权力;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后,终止一场比赛的权力; 3.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发生犯规的罚则要按比赛适合条款的规定执行; 4.比赛中球员受伤时:1)严重受伤时,立即停止比赛,将受伤球员抬出球场处理;2)轻微受伤时,不必停止比赛,等到球成死球时才去处理5.如果在比赛时间终了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的期间,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有任何不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记录表上注明发生了事件,并保证向负责的部门提交详细的报告; 6.场上3名裁判员权力相等,任一裁判员无权取消或质问另一名裁判员在规则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所作的判决;因特殊情况有裁判员不能完成全场比赛,则由剩下的裁判员完成全场比赛任务;7.裁判员认为有必要时可暂停比赛,协商比赛中遇到的问题,主裁判作出的裁决是最终决定;8. 当队员或教练员构成违规行为,裁判员必须按规定执行:(1)发生违例时: a、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停止比赛计时钟的手势,使球成死球; b、做出违例的规定手势;c、依次完成判给对方队员发球地点的发球手势。
2)发生犯规时: a、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停止比赛计时钟的手势,使球成死球; b、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要求犯规队员举手示意; c、做出规定手势向记录台报告犯规队员号码; d、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按规则规定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主裁判员的权力 1.主裁判员要检查和批准在比赛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确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确认计时员、记录员; 3.不允许任何队员佩带对其他队员有危险的物品;4.召集双方队长采用猜拳或抛币的方法确定开球权或球队席位置;5.主裁判在中场召集双方队员入场,主持比赛的开球;6.如遇裁判员对球射中球门是否有效的意见不同时,他要作出最终的决定; 7.当情况需要时,主裁判有权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如果球队在接到通知后拒绝比赛,或其行动阻碍比赛的进行,有权判定该队弃权;8.在每半时和每一决胜期终了,或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他要仔细地审查记录表和核定比分,并确定剩余的比赛时间; 9.在与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的任何商议后,都必须做出最终的决定; 10.主裁判员有权决定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
四、副裁判员的权力1.检查队员的服装、装备是否符合规则规定;2.核查场上队员、替补队员与登记表是否吻合;3.始终位于主裁判员对边、记录台的同侧的边线执法;4.依据规则做好所在半场和中场的执法;5.负责比赛过程中球员进退场的替换和球队席的的管理,6.比赛中随时保持与记录台的联系;7.与主裁判员之间始终保持联系五、记录员的职责1.记录员要登记比赛上场和所有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发现提交的上场队员、替补队员名单或队员号码有违反本规则的规定后,要尽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员;2.记录两队的累积分数;记录射门和罚球得分; 3.记录每一队员犯规次数和每个球队的犯规(含红、黄牌)累计次数,当裁判宣判了任一队员第5次犯规(二次黄牌或一次红牌),或任一球队犯规(含红、黄牌)累计7次(220分钟的比赛)或4次(410分钟的比赛)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同样,记录每一位教练员的犯规,当该教练员按照规则规定必须离开比赛场地时,要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4.记录每队请求的暂停次数,当在每半场(每节)已登记了某队二次暂停(对于220分钟的比赛)或一次暂停(对于410分钟的比赛)时,必须通过裁判员通知该队教练员; 5.当计时员提示暂停时间已达50秒时,记录员要发出信号通知裁判员; 6.记录员要按下述做法使用全队犯规标志: 1)对于220分钟的比赛:某队半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