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汶上县刘楼镇)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112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汶上县刘楼镇) 建设单位 (盖章) : 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济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汶上县刘楼镇)项目代码济审政投[2020]55 号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汶上县刘楼镇北赵庄西 170m ,山东泰锦服饰有限公司西侧地理坐标N35°38′10.8600″ ,E116°23′41.1360″ (116.39476,35.63635)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 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中的“新建、扩建日处理 10 万吨以下 500 吨及以上城乡 污水处理的”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济宁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济审政投[2020]55 号总投资 (万元)1148.69环保投资 (万元)1148.69环保投资占比 (%)100%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用海) 面积 (m2 )5316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表 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风险、生态、 海洋专项评价 。
由于刘楼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大于 500m³/d ,出水经配套建设的人工湿净化后流入红沙河,最终汇入 泉河,属于新建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故本项目需要开展地 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 1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1 年 6 月 9 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济宁 市“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济政字〔2021〕 27 号) ,结合《关 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 150 号) 要求,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 符合性分析情况具体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图集及济 宁市生 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县) 可知,汶上县有三处生 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汶上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 线区 (JN-B4-03) ,位于汶上县北部边界,黄河以南,区域面积为 9.84km2 ;汶上莲花湖湿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2-01) , 位于汶上县中部南北向的狭长地带,区域面积 21.93km2;汶上县水 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JN-B1-01) ,位于 W5 以半径 50m 划定保 护区,其余以水源井外接多边形划定的区域,区域面积 0.006km2。
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刘楼镇北赵庄西 170m 处,污水处理站站点坐标为 35°38′10.860″N ,116°23′41. 1360″E,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 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图集及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登记表 (汶上 县) ,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汶上县生态保护 红线区见附图 1- 12)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正逐年改善,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 良好根据工程分析,运营过程中通过采取各种废气、废水、噪声 及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固废有效处 置,同时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风险源,做好相应风险保障措 施后,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不会触及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当地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环境质量— 2 —底线见下表表 1-1 环境质量底线一览表序号项目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2002)Ⅲ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Ⅲ 类标准4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3 类标准5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 控标准 (试行) 》 (GB36600-2018)(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不使用高耗能设备,不需要消耗 煤、石油等常规能源,用电由附近线路接入,不设变压器;能在资 源承载范围内,不会给当地资源利用造成负担;项目所用地运营过 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源等资源消耗,不使用锅炉,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项目所用地新增 用地,不占用农田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类,符合汶上县国土空间用 途管制要求因此,项目所用资源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限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建立 “1+ 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 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 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济宁市共划定 196 个环境管控单元, 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具体见图 1-2 济宁市环境控制单元分布图) 根据《济宁市“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 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刘楼镇,所在区域 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 1-2表 1-2 本项目与济宁市各县 (市、区) 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 3 —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控制单元编码:ZH37083030002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刘楼镇环境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 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 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 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
2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 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为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项目,不属于涉气工业 项目 ,项目符合 国家产业准入、总 量控制、排放标准 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当地规划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 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 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2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 NOX 、烟粉尘、VOCS 排放量不得超 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 VOCS 污染管控加大秸杆禁烧管控力度本项目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建设可减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可改善当地水环境; 运营过程中产生 的异味气体采取 生物除臭装置处 理后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管控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出现重污染天气, 根据当地要求落 实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 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 地下水2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 源逐步替代散煤。
严防散煤复烧, 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 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为农村污 水治理项目,不开 采地下水,不使用燃煤等设施符合综上所述,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符 合资源利用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项目建设满足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2 、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2021 年第 4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021 年修订) 中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环— 4 —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15 、“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 装备和工程”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汶上县刘楼镇北赵庄西 170m 处,山东泰锦服饰有 限公司西侧,利用村庄周围空地根据汶上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 出具的关于汶上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站点选址用地意见 的复函,项目用地为允许建设区,符合汶上县刘楼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见附件《关于汶上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项目站点选址 用地意见的复函》)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的《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 本) 》文件,本项目属于水污染治理市政设施工程,项目不在其中 列出的“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符合相关政策要求,适 宜进行投资建设。
本项目选址处于相对稳定的区域地质构造部位,无区域性大断 裂通过,区域稳定性较好,经有效的布局地基处理后场地适宜建建 筑物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周边区域内无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国家保 护物种,不占用基本农田,区域敏感度为一般,无明显环境制约因 素,在落实好各项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各污染物能做到 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可行4、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 1-3 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通知要求本项目情 况符合 情况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 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更新 调整和跟踪评估长效机制,推动“三线一单”数据本 项 目 为 新 建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治理项目,符合— 5 —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 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 监管等方面应用依据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 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 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符 合 “ 三 线 一 单 ” 相关要求。
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制定投资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规模修订节能环 保标准,对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