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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专用环保材料研发、检测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54页
  • 卖家[上传人]:p-****61
  • 文档编号:337466650
  • 上传时间: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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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油气田专用环保材料研发、检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四川润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油气田专用环保材料研发、检测项目项目代码2205-510698-04-01-534735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宝田联系方式13999908800建设地点德阳市广汉市阳江路 16 号南山控股德阳科技岛 24-4#厂房地理坐标经度:104166.714,纬度:305537.32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中其他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川投资备【2205-510698-04-01-534735】FGQB-0026 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6环保投资占比(%)2.6施工工期2022 年 9 月2022 年 12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2057(租赁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四川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川府函【2013】113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广汉经济开发区调整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川环建函2012176 号;四川省-2-生态环境厅关于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0】61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阳高新区创新片区、学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覆盖范围)的批复(广府函202161 号),项目所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并根据业主提供项目所在地土地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2、行业准入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及项目对比情况见下表:表表 1-1项目与园区行业准入条件对比一览表项目与园区行业准入条件对比一览表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鼓励类(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同时鼓励发展航空科教等现代服务业2)在用水、节水、排水设计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标准达到过优于国家先进水平的项目;(3)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本项目为实验室研发基地项目,与现状周围环境相容,属于园区允许类入行业禁止类(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2)水泥制造、焦化、黄磷、金属冶炼、氯碱化工、煤化工、化学农药、皮革、印染、化学制浆造纸等重污染型企业3)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污渍生产水平的项目;(4)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

      允许类不属于上述鼓励、禁止行业类型,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它行业3、与入园企业环境门槛符合性分析园区规划环评要求及项目对比情况见下表:表表 1-2 项目与园区入园企业环境门槛对比一览表项目与园区入园企业环境门槛对比一览表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3-1坚持“五不准”,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域、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入园通过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准入条件、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环境功能区域、污染物能稳定达标、达到总量控制要求2对一些无污染轻污染和经济效益好且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与开发区规划产业不冲突的项目,应作为新兴产业扶持对属于资源综合利用,是产业链中的后端加工项目,符合循环经济特征的企业,园区应作为节能减排的环保项目给以支持本项目经济效益 较好,与开发区规划产业不冲突3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循环经济要求4园区不排斥主业的上下游及配套企业、循环经济项目以及与片区主业不相禁忌和不矛盾、不形成交叉影响的企业入驻。

      项目与片区主业不相禁忌,不形成交叉影响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七、石油、天然气5、油气田提高采收率技术、安全生产保障技术、生态环境恢复与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开发利用”,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本项目出具了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205-510698-04-01-534735】FGQB-0026 号),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广汉市阳江路 16 号南山控股德阳科技岛 24-4#厂房,根据德阳南控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川(2019)广汉市不动产权第 0007601 号】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广行审规字(2019)G04 号】,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不改变土地用地性质详见附件综上,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3、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4-表表 1-3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文件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提高 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本项目位于广汉市经济开发区,属于新建研发类项目,属于重点地区,不属于高VOCs排放项目符合关于印发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本项目属于新建研发类项目,无有机废气产生符合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2019年底前,替代比例不低于 60%,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对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采取密闭、半密闭等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本项目为新建研发类项目,无有机废气产生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VOCs 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属于新建研发类项目,无有机废气产生。

      符合4、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四川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印发了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长江办20198 号),本项目与该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4项目与项目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试行)(摘要摘要)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八条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阳江路 16 号南山控股德阳科技岛,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符合第九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5-公园、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亦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第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第十一条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除应遵守准保护区规定外,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施肥养鱼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第十三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第十四条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挖沙采石第十六条 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第十七条 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第二十条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重大基础设施、军事国防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包括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程序严格论证后依法依规报批。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内不属于基本农田区域符合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包括:岷江干流、沱江干流、赤水河干流、嘉陵江干流、雅老江干流)1 公里指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属于该通知中的“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园区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高污染”产品名录执行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属于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高污染产品名录因此,本项目不属于该通知中的“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符合-6-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第二十五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产品属于鼓励类。

      符合综上,本项目不在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之列,与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长江办20198号)相符合5、外环境相容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汉市阳江路 16 号南山控股德阳科技岛 24-4#厂房,具体外环境关系如下:南山控股德阳科技岛南山控股德阳科技岛内外环境关系内外环境关系:项目所在厂房位于科技岛内西南侧 24-4#厂房,24#厂房北侧为 22#厂房-广汉市颐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鱼油生产项目(拟建)、21#厂房-圣金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生产);东侧为道路,隔道路为 32#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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