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doc
7页申报材料清单:1、企业申请报告(盖公章)2、由企业填写和省辖市外经贸局审核的“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申请及审查表”;3、由“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网络”电子政务平台打印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表》原件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4、县级或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5、申办企业的“ 申请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函”6、带有年检标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外经贸部门关于设立该企业的批文及企业的验资报告;9、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10、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除第 1、第 3 项需要 2 份外,其余都只需一份具体可参照无锡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网站附件一、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目录序号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36 甲苯 290230000037 丙酮 291411000038 甲基乙基酮(丁酮) 291412000040 硫酸 280700001041 盐酸(氯化氢) 2806100000附件二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申请及审查表编号:(200 )苏 字第 号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企业类型 合资□ 合作□ 外资□股份□ 其他□注册资本 企业注册地企业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号码 签发日期合同章程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企业简况注册资本到帐金额 通过联合年检时间年度申请进(出)口商品名称 1 用途数量 总值公安部门购买备案证明编号申请进(出)口商品名称 2 用途数量 总值公安部门购买备案证明编号企业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印章:年 月 日省辖市外经贸部门初审意见经审核,该项申请事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申请材料齐备真实,特 请省外经贸厅申请颁发进(出)口许可证。
我局审核责任经办人(签字):我局审核责任人(分管局长签字):(单位印章)年 月 日附件三 由国家公安部印发统一标准格式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年 第 号名称或姓名 住所/地址购买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 名称 住所销售单位法定代表人 购买物品 数量 用途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次数公安机关经办人联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用印章)年 月 日销售单位签注:年 月 日样式四****有限公司申请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保 证 函本公司因合法生产经营需要,需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______,数量为_____公斤,仅用于本公司经政府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产品的生产本公司承诺,所进口的易制毒化学品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并依法建立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措施,已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和逐项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本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公司印章二 OO 年 月 日附件六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申报批复流程一、外商投资企业登录商务部外资司的“外商投资企 业进出口管理网络”电子政务平台(网址: ),注册企业信息,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表》,并提交电 子数据∣∣(3 个工作日内,网上答复,企业在网上查询答复)↓二、审核转报单位需向省外经贸厅外资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由企业填写和省辖市外经贸局审核的“江苏省外商投 资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申请及审查表” ;2、由“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网络”电子政务平台打印出《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表》原件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县级或县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第二类、第三 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4、申办企业的“申请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保证函 ”5、带有年检标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外经贸部门关于设立该企业的批文及企业的验资报告;8、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9、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特殊情况外经贸主管部门可要求经营企业提供其他所需材料∣(收到合格材料后,省外经贸厅 5 个工作日内∣企业在网上查询答复许可或不许可通知)↓三、省外经贸厅审批并颁发进(出)口许可证省外经贸厅外资处经办人员,对申报数据按权限逐级审核后,打印《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批复单》,将《批复单》数据传送商务部备案,并交省许可证事务中心存档 ∣ (3 个工作日内,领取进出口许可证)↓四、领取许可证1、外商投资企业可通过商务部外资司的“外商投资 企业进出口管理网络”电子政务平台(网址: )电子政务 平台查询有关申请办理进程及结果待得到批复单号后即办 理许可证的申领2、企业凭电子钥匙登录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发证系统网上申报系统》, 进入“两用物项许可证 WEB 申领系统”(),自行报送许可证电子申请数据。
企业凭系统打印出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 到省 许可证事务中心领取易制毒化学口进(出)口许可证3、领证人员凭以下材料领取《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公函(介绍信)原件及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许可证的,被委托人应提供经营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其中应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五、进(出)口许可证及《批复单》变更 对己审核通过的《批复单》不得在单面上做任何修改,如有变更事项,一律撤销,重新办理受理部门: 省厅外资处,联系:025-57710131 025-57710117省许可证事务中心,联系:025-57710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