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项目管理处公章管理制度.docx
2页物业项目管理处公章管理制度1. 总则为规范物业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公章安全有效地发挥作用,本制度制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公章的获取、核发、使用和管理3. 公章的定义管理处公章系指由管理处专门制作,用以证明文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印章4. 公章的类别管理处公章分为正式公章和非正式公章两种4.1 正式公章正式公章是管理处行使职权或进行正式业务活动的必备印章,包括:管理处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等4.2 非正式公章非正式公章是用于特定情况下使用的印章,包括:备用印章、临时印章等5. 公章的管理和使用5.1 管理5.1.1 负责单位管理处为本处公章的领用、使用、保管、控制和销号等工作负责5.1.2 使用人员管理处内使用公章的人员应当熟知管理处公章的使用规定,严禁将公章借给其他人擅自使用5.1.3 保管管理处公章均须集中保管,保管地点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设备,由专人负责日常保养工作5.2 使用5.2.1 使用前须检查使用公章前,须认真检查公章的印章内容和生产日期、编号等是否清晰完好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或更换。
5.2.2 使用对象公章的使用对象限于经过管理处授权的内部人员和指定的外部合作伙伴5.2.3 特殊情况的使用非正式公章在特殊情况下经管理处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立即报告管理处6. 公章的销号公章须按照规定使用,确需销毁的,须在销毁前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并在监督下进行,销毁后由内部监督人员记录销毁情况,并报主管领导或上级机关备案7. 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在公章的管理和使用方面违反规定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8. 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同时废止之前制定的管理处公章使用制度和管理处公章的借用和使用工作指引等规定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管理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