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高血压疾病严重并发症的诊治和分类.ppt
60页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类 和严重并发症的诊治九江市妇幼保健院杨敏子痫前期-子痫(5-7%) ↓ 发病中心环节--小血管痉挛,血管内皮细胞损 伤 ↓ 妊高征相关并发症,多脏器损害 ↓孕产妇和围产儿病率和死亡率↑分类• 章节命名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分类: • 妊娠高血压 • 子痫前期(轻度,重度) • 子痫 •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依据 • 《妇产科学》第6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乐杰妊娠期高血压: • BP≥140/90mmHg,妊娠期首次出现,并 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 尿蛋白(—) • 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 产后方可确诊 • 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 149/90mmHg,不作为诊断标准子痫前期:轻度 • BP≥140/90mmHg,孕20周以后出现 • 尿蛋白≥300mg/24h或(+) • 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重度 • BP≥160/110mmHg • 尿蛋白≥2.0g/24h或(++) • 血肌酐>106umol/L • 血小板120次/分,奔马律 • 二肺底或满肺湿罗音 • 辅助检查:EKG,胸片,心脏超声,心肌 酶学等3.预防和治疗 • 去处诱发因素(贫血,低蛋白血症,感染 等) • 积极治疗原发病 • 注意补液量和补液速度 • 注意电解质、预防感染 • 心衰治疗(利尿、扩血管、强心)4.子痫前期-子痫合并心衰终止妊娠时机选择• 剖宫产可缩短产程,可减少产妇因长时间宫缩所引起的 血流动力学改变,减轻心脏负担• 孕34周以上,心衰控制后24h应考虑终止妊娠• 严重心衰,经心内科协助,各种措施均未能奏效,如继 续发展将导致母儿死亡时,也可边控制心衰边紧急剖宫 产,取出胎儿,去除妊娠因素,可减轻心脏负担以挽救 母儿性命• 如果经过积极治疗,母亲情况好转,而孕周尚小(34周者确诊者应立即行剖宫产术 • 孕周7毫当量/升 (钙剂 ,钠溶液 ,高渗葡萄糖和胰岛素 ,透析 )5.氮质血症及尿毒症的防治6.控制感染 7.中医中药治疗 • 8.透析疗法 • 指征①水钠潴留严重,如出现急性肺水肿和脑水肿等②电解质紊乱,血清钾≥ 6.5mmol/l或心电图提示高钾)③高分解代谢型,每日尿素氮上升≥14.3mmol/l,肌酐上 升≥177umol/l④有少尿或无尿2天以上,肌酐≥442umol/l,尿素氮≥ 21. 4mmol/l,肌酐清除率≤10ml·min-1·(1.73m2)-1;⑤尿毒症症状严重,如嗜睡、昏迷、抽搐、癫痫发作等;四、高血压脑病• 指血压急剧升高(舒张压在>130mmHg)所 引起的急性脑功能紊乱综合征• 常同时伴有心、脑、肾及视网膜等靶器官 功能损害• 临床表现为血压突然急剧升高,头痛、呕 吐、烦躁、抽搐和意识障碍• 高血压脑病的发病机理可能是脑动脉在强 烈的痉挛之后发生扩张,脑血流量明显增 加,脑组织产生过度的灌注,引起脑水肿 和颅内压升高 • 如不积极抢救,发生脑血管破裂、脑血栓 、脑疝,导致死亡高血压对脑的损伤 • 在长期高血压的作用下,脑部的小动脉严重受 损脑动脉硬化,小动脉管壁发生病变,管壁增厚 ,管腔狭窄,当脑血管管腔狭窄或闭塞时,就 容易形成脑血栓• 脑血管结构较薄弱,在发生硬化时更为脆弱, 容易在血压波动时出现痉挛,继而破裂致脑出 血• 脑压升高,脑疝• 妊娠期恶性高血压发生脑血管破裂• 妊娠时发生脑动脉血栓形成罕见,但妊娠 时血液易凝倾向却是明显的,妊娠妇女中 体型肥胖,并有家族性高脂血症和早期动 脉硬化家族史者应提高警惕• 子痫:脑组织缺氧,脑细胞水肿 • • 脑疝:死亡主要原因• 治疗 • 快速降压,制止抽搐,防止脑水肿,防止 脑血管破裂、脑血栓或脑疝发生• 迅速脱水(甘露醇,甘油果糖),冬眠合剂 ,利尿剂,镇静剂等• 继续妊娠问题(6h,2h)五、DIC前期 和 DICPre-DIC是指临床上已有DIC病因的存在 ,同时有凝血和纤溶功能的异常,但尚未 达到DIC的确诊标准对Pre-DIC的疗效明显好于DIC的疗效, 所以,对Pre-DIC的诊断和治疗显得尤为 重要DIC定义•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or diffuse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 DIC)• 某些致病因子作用--大量促凝物质入血-- 凝血因子或血小板被激活--凝血功能失常• 凝血因子被消耗,血小板减少,继发性纤维蛋 白溶解• 主要表现为出血、休克、脏器功能障碍发病机理• 凝血-出凝血系统 • 纤溶系统 • 血小板(功能和数量) • 内皮细胞功能第七届全国血栓与止学术研讨会Pre- DIC的参考标准(1999) 1.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
2.有下列一项以上临床表现: ①皮肤、粘膜栓塞、灶性缺血性坏死、脱落及溃 疡形成 ②原发病不易释放的微循环障碍,如皮肤苍白、 湿冷及紫绀等 ③不明原因的肺、肾、脑等轻度或可逆性脏器功 能障碍 ④抗凝治疗有效DIC诊断标准一、临床诊断 存在易致DIC的基础疾病,如感染、恶性肿瘤、病 理产科、大型手术及创伤等另有下列二项以上临床表现: 1.严重或多发性出血; 2.不能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障碍或休克; 3.广泛性皮肤、粘膜栓塞、灶性缺血性坏死、脱落 及溃疡形成,或不明原因的肺、肾、脑等脏器 功能衰竭; 4. 抗凝治疗有效二、实验诊断1. 一般病例实验诊断 同时有下列三项以上异常: (1)PLT进行性下降4.0g/L,或呈进行性下降 (3)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20mg/L(肝病>60mg/L )或血浆D-D水平较正常增高4倍以上(阳性) (4)PT延长或缩短3s以上(肝病>5s),APTT自然延长 或缩短10s以上 (5)AT-Ⅲ:A80pg/ml或凝血酶调节 蛋白(TM)较正常增高2倍以上• 2. 疑难病例的实验诊断 应有以下二项以 上异常: • (1)F1+2、TAT和FPA水平增高; • (2)SFMC水平增高; • (3)PAP水平升高; • (4)TF水平增高(阳性)或组织因子途 径抑制物(TFPI)水平下降。
3.实验室检测有下列三项以上异常: ①正常操作条件下,采集血标本易凝固,或 PT缩短3s以上,APTT缩短5s以上; ②血浆血小板活化产物含量增加:β-TG、 PF4、TXB2、P-选择素; ③凝血激活分子标志物含量增加:F1+2、 TAT、FPA、SFMC; ④抗凝活性降低:AT-Ⅲ:A降低、PC活性 降低; ⑤血管内皮细胞受损分子标志物增高:ET- 1和TM在基层医院同时有以下三项以上实验室异常 时即可诊断DIC:• 血小板计数4.0g/L ; • 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20mg/L;或D-二 聚体较正常增高4倍以上; • 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或缩短3s以上 ; • 周围血破碎红细胞>2%高凝并发症预防和治疗• 预防: 丹参,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 治疗 • 硫酸镁 • 丹参 • 低分子右旋糖肝 • 肝素 • 低分子肝素 • 血液成份:新鲜冰冻血浆、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 VIII因子、血小板、RBC等低分子肝素的应用 • 分子量 4000-6500D,肝素的1/3 • 生物利用度好(可达90%) • 生物半衰期长(2.8~4.1h),增加2-4倍 • 抗血栓作用增强 2-4倍 • 对血小板功能影响小, • 无需实验室监测凝血指标,使用方便 • 没有胎儿毒性及致畸性,FDA定为B类药物(肝 素为C类) • LMWH不通过胎盘,不分泌于乳汁中, • 苯甲醇作为普通肝素及低分子肝素(法安明) 的媒剂,而苯甲醇可以通过胎盘,有毒性 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 70’S,多器官功能衰竭(MOF) • 机体遭受严重感染、创伤等损害之后,同时或 序贯发生2个或2 个 以上器官功能衰竭。
• 90’S 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 • 机体在各种感染、炎症、创伤、缺氧缺血等刺 激后,同时或序惯性的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脏 器功能不全以致衰竭的一种临床综合症谢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