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副矿长工作职责(2篇).doc
2页安全副矿长工作职责安全矿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2.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3.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科室部门、区队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4.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及煤矿召开的安全生产等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5.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贯彻上级行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总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月安全例会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6.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8.负责监督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9.负责监督质量标准化环境保护、职业危害、煤矿所以设备的检测检验、人员培训、排矸场的治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安检通风科;1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安全副矿长工作职责(二)1.对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行业内发生重大事故后,配合矿长开展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举一反三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监督落实2.参与矿长组织的年度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牵头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参与专业风险专项辨识工作,建立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评估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监督涉及重大安全风险资金投入、管控措施落实工作3.统筹安排、部署、落实、监督、考核、评审、验收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4.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制度,现场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整改5.监督重大安全风险及岗位安全风险点公告及安全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