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政劳动合同、家政服务合同(双方、三方)、家政劳务合同、家政中介居间合同、家政合同变更书.pdf
15页家 政 劳 动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家政服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家政服务员)性别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现在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居住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联系紧急联系人及联系 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名称等级发证单位 甲乙双方在平等、公正、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他有关劳动管理法律法规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甲乙双方选择第种期限家政劳动合同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家政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 生效,本合同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2、固定期限家政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家政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担任岗位的工作,工作内容为 第三条 工作范围、区域或地址 第三条 工作范围、区域或地址 具体地点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1、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家政服务客户情况、服务要求等,并合理安排乙方工作 第五条 劳动报酬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或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2、 甲方每月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统一转到乙方的 账户,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第六条 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第六条 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1、双方按国家和江西省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西省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甲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 2、乙方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培训,并与家政服务客户协商确定保证乙方休息时间,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按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5、为了规避风险,甲乙双方自愿购买商业保险,保费由方支付。
第七条 第七条 双方职责双方职责 (一) 甲方应尽的职责: 1、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及保险待遇的落实; 3、按时给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4、应要求乙方认真填写家政服务员信息登记表,并保留乙方身份证、有效期内体检报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存档; 5、协调乙方与家政服务客户的服务纠纷 (二) 乙方应尽的职责: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家政服务; 2、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维护甲方声誉和合法利益,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3、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并认真填写家政服务员信息登记表; 4、服从甲方安排的家政服务工作和服务指导; 5、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技能水平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2、任何一方要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因终止本合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本合同即予终止 第九条 其他第九条 其他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双方应本着合理合法、 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有与国家和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协商补充事项签订家政合同变更书变更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的内容有 5、 本合同附件有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适用于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适宜参照) 家 政 服 务 合 同(双方) 甲合同编号 甲方(家政服务客户)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联系 乙方(家政服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自愿、诚实守信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备共同守信。
一、双方约定事项 一、双方约定事项 (一)服务内容: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周工作时间为 ,正常工作 /天;每天工作时长 小时 2、工作内容 3、工作范围、区域或地址 (二)费用支付: 1、甲方接受服务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元;甲方分月(或服务期满)支付乙方 元;服务费用统一转到乙方账户 2、甲方知悉并同意向乙方交纳定金,预付人民币 元 3、加班费:遇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或法定节假日时,甲方应予以乙方家政服务员休息;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家政服务员工作,但甲方应支付加班费用,标准为 元/(天、小时) 4、保险:甲乙双方自愿购买商业保险,保费由 方支付 二、权利和义务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和合同约定服务地址 3、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派家政服务员进行岗位监督、服务指导和定期作好跟踪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理由要求更换家政服务员的,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 次 4、有权保留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体检报告复印件; 5、对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提出异议的,可要求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体检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非常规体检项目,乙方应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6、有权拒绝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7、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 8、有权知悉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的相关背景资料,并在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出现违法、违规现象时,协助有关部门追回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9、有义务对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说明工作内容,上岗前告知服务要求、家庭状况等情况,保障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生活和工作条件、合法权益,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成果,不得歧视、虐待家政服务员 (二)乙方: 1、有权要求甲方认真填写家政服务客户信息登记表,并保留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存档; 2、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 3、甲方提出超出双方约定工作内容的不合理要求,可能会伤害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人身权益时,乙方有权拒绝 4、有义务告知甲方家政服务员的身体状况(包括基础疾病等),如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需请假、离岗、离职等,经与甲方沟通签名核准后,可以替换或提前终止服务 5、有权知悉甲方疾病情况或健康状态,有权要求甲方采取合理的自身保障措施和预防疾病传染或伤害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签订合同变更书; 变更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或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违反职业纪律,或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的; 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工作严重失职、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甲方迟延交付乙方服务费,经催告后在 日之内仍未交付; 甲方损害乙方所派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心脏病人等病史未如实告知乙方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的续约或纠纷处理 四、合同的续约或纠纷处理 1、合同期满后,甲方要求续订合同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 日之前做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续订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机构申请经济仲裁; (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另付材料清单: 1. 甲方信息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家政服务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和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注:本合同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适用于各种服务形态的家政服务企业) 家 政 服 务 合 同(三 方) 甲合同编号 甲方(家政服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家政服务客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联系 丙方(家政服务员)性别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现在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居住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联系紧急联系人及联系 取得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名称等级发证单位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公正、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一、三三方约定事项 方约定事项 (一)服务内容: 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周工作时间为 ,正常工作 /天;每天工作时长 小时 2、工作内容 3、工作范围、区域或地址 (二)费用支付: 1、乙方知悉并同意向甲方交纳定金,预付人民币 元 2、乙方每月 日之前将丙方的劳务报酬 元/月预付给甲方,甲方每月 日之前将劳务报酬转到丙方 账户,甲方按下列形式收取中介服务费;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中介服务费 元;甲方每月扣除丙方中介服务费 元 3、丙方每月享有 天的休息时间,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安排服务,但乙方应支付加班费,标准为 元/天(或小时) 二、三方责任 二、三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物色并提供经专业培训的家政服务员至乙方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2、对丙方的身份证明、体检报告、学历、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真实性具有审查义务; 3、对丙方进行不少于 课时的岗前技能提升训练; 4、合同期内,免费 次为乙方推荐合乎要求的丙方人员; 5、在收到乙方调换通知之日起 日内,为乙方安排不少于 人次的面试; 6、合同期内,为丙方提供安全警示学习、技能持续培训等 7、有权要求乙方认真填写家政服务客户信息登记表,并保留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存档; 8、乙方对丙方健康情况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体检的丙方应重新体检,若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体检不合格,则由丙方承担;甲方要求丙方进行非常规体检项目,丙方应给予配合,费用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