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流系统运行规定.ppt
21页直流系统制作:李振华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本厂#2、4机直流电源系统由2×11组30A高频开关型整流器、2组1500AH免维护蓄 电池组、每组蓄电池由103只单个蓄电池串联组成蓄电池组、2台WZJ-5A型微机绝 缘监测装置、2台WXJ-11微机蓄电池巡检装置和2台WCK-2/C微机直流监控装置组 成,并由DCS进行监控,直流母线为单母线分段接线;#1、3机直流系统进行了技 改,由2×11组ATC230M30III高频开关型整流器、2组1500AH免维护蓄电池组、每 组蓄电池由103只单个蓄电池串联组成蓄电池组、2台WJY-3000A型微机绝缘监测装 置、2台BATM30B型微机蓄电池巡检装置和2台JKQ-300A微机直流监控装置组成, 并由DCS进行监控,直流母线为单母线分段接线 §升压站220V直流系统电源与#1、3机一样直流装置相同,并设有1台WZJ-5A微机直 流电压与绝缘监察装置,由NCS进行监控,根据运行方式的需要可倒换电源 §220V直流电源主要供:集控、网控和公用系统控制电源,保护电源,自动装置电源 ,热工控制电源,信号电源,保安系统直流电机,不间断电源UPS,事故照明等。
§直流Ⅰ段充电装置电源由380V保安A段供电;直流Ⅱ段充电装置电源由380V保安B 段供电 §正常运行时一组蓄电池与对应的充电装置、电池监控装置、直流监控装置、电压绝 缘监察装置同时投入并列运行 §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必须保持在某一数值,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而使蓄电池经常 处于完全浮充电状态,应避免由于过充电而引起的寿命损耗 §蓄电池的放电末期电压一般不得低于1.8V/单体,如果单只蓄电池电压低于该值应立 即充电充满的蓄电池存放期超过半年必须充电一次,否则由于电池组本身的自放 电将失去部分蓄电池容量,严重的将使蓄电池损坏 §正常情况下整流器一方面对蓄电池组浮充电以补偿电池的放电损失,另一方面带负 荷运行此时lQS1合于Ⅰ段充电母线,1QS2合于Ⅰ段控制母线,2QSl合于Ⅱ段充 电母线,2QS2合于Ⅱ段控制母线当交流失电时电池组放电交流电恢复后整流器 会按照监控装置设定值自动运行直流系统运行规定§蓄电池组正常运行时为浮充方式,浮充电压分别保持在238.5.40V~248.6V(220V蓄 电池组),均衡充电也应分别保持在256.3V~266.2V(220V蓄电池组) §直流母线电压正常允许在220V士5%内运行。
§正常运行时高频开关型整流器自动进行浮充,微机绝缘监测装置、微机蓄电池巡检 装置和微机直流监控装置都投入自动 §正常运行时热控、电气的控制、保护、自动和调节装置没有做过直流拉合试验的直 流电源不得中断其供电确实需要中断供电的必须做好防范措施,经调度部门或总 工程师批准后,退出有关保护装置的压板防止保护、自动装置误动作 §采用直流控制交流保持的电动机,在直流失去时不应跳闸 §直流系统的熔断器上下级应严格按照冗余配合,当直流系统发生短路、冲击时,必 须仔细检查各级熔断器是否完好,空气开关是否跳闸如果熔断器熔断或开关跳闸 ,则应查明原因尽快恢复 §直流屏上各回路配备的熔断器,在调试及投运前应进行各级熔断器拉、合直流试验 ,以防各级熔断器配合不当,引起保护误动或越级跳闸 §整流器通电时浮充方式和均衡充电方式可以通过各自的按钮切换,浮充电压和均衡 充电电压可以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当进行均衡充电时,充电时间可以在均衡充电定 时器上设定,同时注意均衡充电定时器的工作方式在“D”,设定时间到后,充电方式 自动切换到浮充电方式如需停止均衡充电,按下浮充电按组,整流器方式即切为 浮充电方式 §启动充电前,应检查直流母线电压和整流器的运行情况,充电装置启动后,应加强 对整流器工作状态及母线电压的检查和监视。
§整流器可在浮充电、均衡充电方式下运行,它们对应着不同的充电电压值,浮充电 电压和均衡充电电压可以根据要求调整 §直流系统的对地电压正常为±110V,当直流系统对地电压低于75V时即认为直流系 统绝缘降低或接地,直流接地时应尽快查找消除,查找直流接地时应退出有关的保 护装置防止其在查找过程中和送电过程中误动作系统图蓄电池运行规定§蓄电池室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10℃~32℃之间,并且保持良好的通 风,蓄电池室内氢气的浓度不允许超过1%,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 品进入蓄电池室 §蓄电池室内应清洁、阴凉、干燥,蓄电池周围没有水、油、杂物和 热源,蓄电池不能曝露在阳光下 §蓄电池室的门窗应关闭,且通风系统运行正常 §在蓄电池室内进行接触火源的工作必须使用动火工作票,并制定严 格的消防和防爆措施,进入室内前必须连续通风不得小于2小时 §蓄电池充电前必须连续通风,一直到充电结束后还应继续通风2小 时 §两组蓄电池不得并列运行 §蓄电池正常运行时处于浮充电状态 §在交流中断或整流器停运时,蓄电池供电时间应根据蓄电池放电电 流计算,放电时间不得大于“蓄电池容量/蓄电池放电电流”的比值的 一半(单组蓄电池带所有直流负荷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蓄电池放电结束时,对于220V的蓄电池组每节电池不得低于1.8V ,否则应通知检修人员充电高频开关型整流器的运行§ 正常运行时整流模块的输出电压完全受 直流监控装置的控制,不需要进行任何 人工干预 § 单台整流器故障时可以将其输出、输入 断开将其隔离,其它整流器均可运行 § 整流器输出电压因设为为230V±0.5V § 整流模块的输出电流应基本一致微机蓄电池巡检装置WXJ-11电 压报警设置§ 蓄电池组过电压报警值为: 103×2.4=245.40.2(取248V) § 蓄电池组欠压报警值为: § 103×2.2=226.6(取226V) § 蓄电池组欠压报警值为: § 103×1.8=185.4(取185V) § 单体电池过电压报警值为2.4V § 单体电池欠压报警值为1.8V微机绝缘监测装置WZJ-1电压和 绝缘报警设置§ 母线欠压报警198V § 母线过高压报警242V § 母线接地报警21.5KΩ微机直流监控装置WCK-2有关蓄 电池的维护设置§电池类型:免维护蓄电池 §电池容量:1500Ah §电池个数:103只 §充电限流值为150A §浮充电压值为232V §均充电压值为242V §温度补偿中点:25℃ §温度补偿系数为0.31V/℃ §浮充欠压报警值为228.0V §浮充过电压报警值为239.0V §均充过电压报警值为250.0V §放电欠压报警值为185.40.0V §容量一级报警值为5.4050Ah §容量二级报警值为450Ah §母线欠压报警198V §母线过电压报警242V直流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直流系统投运前的检查项目§ 检查所有检修工作票结束,检修交待完整,所 有安全措施均已拆除,一、二次回路清洁完整 ,绝缘试验合格。
§ 检查蓄电池充电开关、整流器输入开关、整流 器输出开关、直流母线的电源开关、直流母线 的负荷开关均断开 § 检查整流器盘内外观良好,无异状且连接完好 § 监控装置声、光报警信号良好,试验信号灯指 示良好整流器运行中的检查§ 整流器运行方式符合当前要求,整流器在浮充 电方式,无异常报警,盘面各灯光指示正常 § 整流器盘内各部分清洁完整,各接点无过热变 色现象 § 整流器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 § 各配电柜门锁好 § 整流器运行时盘面各指示灯的状态指示正常 直流系统的操作原则§ 倒闸操作时原运行的母线不可失去电压 § 正常运行时蓄电池不得退出运行,整流器不可 单独作电源供直流盘 § 蓄电池定期充、放电由检修人员负责全面指挥 ,运行人员根据要求进行盘面的协助操作 § 蓄电池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由检修人员决定 § 没有核对直流电源的极性和压差的并列点,不 得并列 § 正常运行时两组直流系统不得并列放电的操作§ 将1QS1合至I段控制母线1CL § 将1QS2投至II段控制母线2CL此时I组蓄电 池脱离整个系统) § 合上蓄电池放电开关1QF2对蓄电池放电 § 放电完毕,打开1QF2,将1QS1合至I段充电 母线1L。
§ 将1QS2投至I段控制母线1CL, § 将1QS1再合于I段充电母线1L系统恢复正 常运行状态)#3机直流系统充放电操作放电 §合上直流I、II段联络开关QS §检查1QS1双掷开关合至“直流母线”位 §断开#1蓄电池组输出开关1QS2此时I组蓄电池脱离整个系统) §合上蓄电池放电开关1QF2对蓄电池放电 §放电完毕,打开1QF2,将1QS1双掷开关合至“蓄电池”位 §待#1蓄电池组充电完毕自动切浮充时合上蓄电池组输出开关1QS2 §将1QS1投至I段“母线”位 §断开直流I、II段联络开关QS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恢复 §接入蓄电池熔断器1(2)FU1和1(2)FU2 §将1QS1或(2QS1)双掷开关合至“蓄电池”位 §合上整流器输入开关1QF1、2QF1接通交流电源,整流器工作,对蓄电池充电 §待#1蓄电池组充电完毕自动切浮充时合上蓄电池组输出开关1QS2 §将1QS1或(2QS1)双掷开关合至I段或(II段)“母线”位 §系统带电正常运行后应进入监控装置“历史记录”菜单,将所有调试过程中产生的 历史记录清除进入监控装置“控制”菜单,查看系统控制方式是否设置为“自动”状 态。
§如果#3机直流I、II段母线并列运行,应断开母线联络开关QS系统恢复正常运 行状态 蓄电池供电时的规定§ 交流停电时蓄电池可以无间断的向直流母线供电,此时应保留蓄电 池组剩余50%的容量作为合闸使用,当事故暂不能切除时应控制事 故负荷待交流电源恢复后整流模块将满负荷向蓄电池充电,同时 向直流母线供电 § 当一个整流模块故障时(如输入欠压、过压、输出欠压、过压、过 流、模块过温、风扇故障等)将发出告警信号并自动退出运行,有 其余整流模块不间断的供电,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直流系统运行方式的规定§ 主厂房蓄电池的正常运行方式为分裂运 行,一般情况下蓄电池充电装置必须与 其并列,需要检修时可以退出任意一组 蓄电池运行,但是不允许充电装置单独 带直流负荷长期运行 § 净化站的蓄电池单独运行,蓄电池与充 电装置并列运行 主厂房直流母线运行方式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主厂房220V直流系统的充电母线和控制母线必须对应于一组蓄电池组, 充电装置不得单独向负载供电 §正常情况下主厂房内的直流母线应分裂运行,解列点设在电子间直流屏1QS、2QS 开关 §发变组控制小母线正常时应分裂运行,两组蓄电池到小母线KMI的两路电源均投入 ,解列点设在电子间同期屏10DK。
两组蓄电池到小母线KMII的两路电源均投入,解 列点设在发变组保护柜4DK(#3机组设在#2启备变保护A屏) §发变组保护小母线正常时应分裂运行,两组蓄电池到小母线BMI的两路电源均投入 ,解列点设在电子间发变组保护屏8DK两组蓄电池到小母线BMII的两路电源均投 入,解列点设在发变组保护柜2DK(#3机组设在#2启备变保护A屏) §220kV继电器小室直流母线分别取自#1机I段和#2机直流母线,正常运行时应分裂运 行,直流控制小母线和直流保护小母线正常运行时应分裂运行,直流控制小母线 KMI保护小母线BHI的解列点设在石惠线保护屏,直流控制小母线KMII保护小母线 BHII的解列点设在石正线保护屏 §6kV工作段正常运行时直流控制小母线分裂运行,分别由该机组的直流I II段电源供 电,解列点设在工作B段#18柜 §6kV公用段正常运行时直流控制小母线分裂运行,解列点设在公用B段#25柜 §保安A B段正常运行时直流控制小母线分裂运行, 分别由该机组的直流I II段电源供电 ,解列点设在柴油机进线柜 §400V工作段的直流控制小母线正常运行时分裂运行,分别由该机组的直流I II段电源 供电,解列点设在母联开关柜内。
§400V公用段的直流控制小母线正常运行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