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中区危险化学品.doc
44页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二〇一六年七月目 录一 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2 编制依据……………………………………………… 41.3 工作原则……………………………………………… 41.4 适用范围……………………………………………… 61.5 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情况……………… 61.6 危险化学品分类和分级……………………………… 7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82.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成员单位……………………… 82.2 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0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112.4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13三 现场应急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13四 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164.1 事故报警……………………………………………… 164.2 现场保护……………………………………………… 16五 应急救援……………………………………………… 175.1 预案启动条件………………………………………… 175.2 进入应急状态………………………………………… 175.3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195.4 人员疏散……………………………………………… 19六 应急结束…………………………………………………206.1 善后处置……………………………………………… 206.2 次生和衍生事件的处理措施………………………… 21七 附则………………………………………………………22八 附件………………………………………………………22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24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253.上级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抢救中心通讯表…………………274.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通讯表……285.吴中区危化品企业汇总表…………………………………296.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原则和措施…………………………327.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通讯录…43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科学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章可循的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1.3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性、可控程度、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报警、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各镇(区)、街道要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区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应急预案有机衔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由事故所在地启动应急预案,并速报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吴中区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规定,决定是否启动本级预案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各级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结构完整、信息共享区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由区安监局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相关信息共享,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以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时效5)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加快建立完善全区重大危险源预警指挥平台,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6)平战结合、军民结合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在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充分依靠和发挥军队、武警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努力构建应急救援力量职业救援、专业救援与业余救援相结合,救援物资政府储备与民间调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1.4 适用范围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根据我区实际,可能在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一)吴中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二)危险化学品由于泄漏、火灾、爆炸等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急性中毒、伤害或死亡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对社会有较大危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四)本预案不适用于民用爆炸品、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的事故处理1.5 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情况吴中区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南部,北与苏州古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接壤,西衔太湖,与无锡市、浙江省湖州市隔湖相望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5´~120°54´,北纬30°56´~31°21´全境东西长92.95公里,南北宽48.1公里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有石化原料仓储、PVC塑料、电子、生物医药、精细化工、轻工等为代表的一系列高科技产业,近年来迅速发展本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有八大类,上千个品种重点分布在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城南街道、甪直镇、木渎镇等地区1.6 危险化学品分类和分级危险化学品分类:(一)危险化学品分类: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不含烟花爆竹);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质、腐蚀品八大类各类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为准二)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
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指具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的气体或液体大量释放导致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大多数危险化学品在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因此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原因往往是中毒和窒息,并会造成人员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爆炸: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危险化学品爆炸时,促使爆炸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另外,有些物质爆炸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危险化学品事故分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Ⅰ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二)Ⅱ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Ⅲ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的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四)Ⅳ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与成员单位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各镇、区、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当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成立区级现场指挥部2.1.1 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安监局局长、吴中公安分局局长、度假区公安分局局长、区环保局局长、吴中消防大队大队长、度假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度假区、开发区、吴中高新区、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法制办、区人防办、区国资局、区检察院、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容市政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交运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区农业局、区旅游局、吴中国土分局、区科技局、吴中规划分局、城区地方海事处、区总工会、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吴中消防大队、度假区消防大队、吴中交巡警大队、度假区交巡警大队、区电信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事故所在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技术专家组成。
2.1.2 吴中区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吴中区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公安、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组成,负责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联系、协调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了解、收集和汇总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等2.1.3 现场指挥部区级预案应急响应期间,设区级现场指挥部区级现场指挥部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断危险化学品事故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事故所在地按照《吴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与吴中区事故应急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络,随时报告救援情况,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援指示,组织、落实救援物资;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人员救护工作;撰写灾情评估报告区级现场指挥部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副区长担任,副指挥分别由区公安、安监、环保、消防主要负责人和事故所在地领导担任区级现场指挥部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边处置边报告;进入救援现场的所有救援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2.2 指挥中心主要职责(一)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二)负责应急救援跨地区和部门的重要联络事宜;协调部门、地方、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三)负责启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出救援决策;(四)必要时,向苏州市请示启动市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负责发布应急预案终止指令;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2.3 各成员单位职责(一)区安监局:负责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指挥中心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订与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镇、区、街道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二)吴中区、度假区公安和交巡警部门(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