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学概论讲义.doc

文学的含义与属性纲要 一、文学的含义 1.文学的原初含义――文章和博学 2.文学的狭义――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 3.文学的广义――一切语言性符号 4.文学的现代含义――语言性艺术 提示1:文学概念的复杂性 概念是表达人的思维过程及其结果的词语文学正是人们用来思考诗、小说、散文等所涉及的普遍问题时的一个概念,可以说是文学理论学科的重要的常用概念之一,也是文学理论的主要研究对象人们可能会说:文学是人人都明白的概念呀,不就是指小说、散文、诗歌、剧本吗?还有什么值得深究的?这样讲当然不能说有什么错,但是,文学这个概念的复杂性确实往往超出人们的预料 这里不打算追问文学的抽象的本质,但还是试图就我主张的文学观念做出自己的操作性界说与抽象的本质带有囊括一切的唯一确定性不同,这里的操作性界说仅仅是对我自己在这里主张和运用的这一种文学观念的具体说明,而决不奢望它可以总括一切和具有永久适用性这是在讨论文学概念前需要首先说明的 提示2:文学概念的两个层面 可以从两个层面对文学概念做出操作性界说第一个层面为文学的含义,主要回答文学一词指的是什么,或者哪些特征可以满足“文学”一词的基本要求第二个层面为文学的属性,回答文学具有哪些必须具备的主要构成特性。
当然,这两个层面并不是真正地相互隔绝的,它们实际上相互渗透、汇通,难以分离这里加以区分,主要还是为了论述时方便这里打算先谈文学的含义,再到下一章谈文学的属性 提示3:从词源学角度看,文学一词曾经体现出大致三种含义,而这三种含义又是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依次地呈现出来的这就是:文学即文章和博学,文学即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文学即一切语言性符号而这三种含义的文学又在现代学术分类上出现一种新的交汇,从而形成文学的第四种、也即本书采纳的含义 1.文学的原初含义――文章和博学 文学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指文章和博学从现有文献记载看,“文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孔子《论语》中,则直接地指文章和博学,被列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后来的《魏书·郑义传》这样说:“而羲第六,文学为优在这里,文学是指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即今天意义上的文学;同时,文学也指人的博学,即今天意义上的学识或学术,如哲学、历史、语言等 可以看到,文学一词在中国出现,一开始就突出了“文采”含义同时,文学从它被使用时起就具有了学识(博学)含义 按照这种观点,凡是富于文采的作品和显示渊博学识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
这提醒人们注意文学的三个特点:一是文学往往是指语言性行为及其作品,二是文学与文采相连,三是文学与学识相连第一点说明,不是语言性的东西,算不上文学;第二点则暗示,没有文采也谈不上文学;第三点表明,文学从一开始就同学识形成复杂的联系 2.文学的狭义――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 从魏晋时代起,文学逐渐地将“博学”含义排除了出去,而专注于以富有文采的语言去表达情感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较为狭窄的含义:文学是指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 在魏晋时期,具体说是在5世纪时,南朝宋文帝建立“四学”即“儒学”、“玄学”、“史学”和“文学”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性事件:“文学”开始从广义文学大家庭中分离出来,甩开非文学形态而独立发展,确立了自身的特殊性[1]这种特殊性大致可以相当于今日的“语言性艺术”的内涵了,尽管当时并未使用“艺术”字样这就是说,文学实际上被认为具有了语言性艺术的性质 这样,可以理解文学的另一个内涵较为单一的含义:文学是指那些以表达情感为主并具有文采的语言作品 3.文学的广义――一切语言性符号 在中国古代,文学一词的含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往往与学识、甚至所有语言性作品形成复杂的联系它最初的“博学”含义并没有伴随它的“缘情”特点的突出而消退或消失,而是由于社会文化语境的特殊需要而时常复活,并且有时还占据主导地位。
从两汉时起,文学的“有文采的语言作品”和“博学”双重含义受到分解,人们开始把“文”与“学”、“文章”与“文学”区别开来,称今天意义上的文学为“文学”或“文章”,而称学术著作为“学”或“文学”与此相应,在魏晋六朝时代,人们还提出了“文”与“笔”的区分 到了唐、宋时期,“文”(文学)与“学”(学术)之间的分界逐渐地获得弥合,“文以载道”或“文以明道”的思想通行开来,广义文学观获得了进一步的具体化韩愈倡导文学传达“道”或“古道”:“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辞[2]他反对过去那种一味注重“言辞”(相当于“文采”)的时风流弊,强调文学传达儒家“古道”读书以为学,缵言以为文,非以夸多而斗靡也盖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3]如果说“学”(学术)的目的是表述儒家之道,那么同样,“文”(文学)的目的也就是传达“理”――儒家之道的具体化形态文”与“学”正是在“道”的基点上统合为一体柳宗元更直接地主张“文以明道”:“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烺烺,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凡吾所陈,皆自谓近道,而不知道之果近乎,远乎?吾子好道而可吾文,或者其于道不远矣他反思自己年轻时只重视言辞及文采的偏颇,认识到“文以明道”才是文学写作最重要的事。
他指出:“余惧世之学者溺其文采而沦于是非,不得由中庸以入尧舜之道[5]他坚持认为如果沉溺于“文采”就会阻碍通向“尧舜之道”这样,从唐代起,文学中“言辞”及“文采”受到抑制而“明道”成为最高目标,这就为消除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的分野铺平了“道”正由于“道”的主宰作用,“文”与“学”在“道”的基点上重新消除了差异,“文章”与“博学”两义再度形成统合,从而“文学”又在新的语境中重新复活了先秦时代的原初含义从此时起到清代,这种学术意义上的文学概念一直被沿用 清末民初学者章炳麟的观点,可以说代表了这种广义的文学观的一种极致他坚持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6]在他看来,“文学”一词应当具有如下含义:凡以文字形式显示在竹帛上的,就叫做“文”;而讨论“文”的规律和法则的,就叫做“文学”这里不仅明确地沿用文学的文章和学术含义,而且使它无限地扩大到凡“著于竹帛”的一切文字形态这意味着,人类创造的一切有文字记载的语言性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学,从而使得文学成为包括文章和学术在内的一切文字(语言)作品的总称凡是用语言(文字)制作成的作品都可以被称为文学这就几乎包括了人类创造的所有语言(文字)性符号:口头言语、文字以及它们所传达的诗歌、散文、小说、哲学、历史等作品。
文学既可以指有文采的表情的语言性作品,即今日文学;也可以指传达消息的日常言谈、记事载言的史书、说理论事的学术著述等,即今日非文学 这种包容一切的广义的文学含义,就与现代西方语言学和符号学的“语言性符号”(linguistic sign)一词相近了这样,文学一词就是人的所有语言性符号行为及其作品的代名词了 所以,文学在广义上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语言性符号,包括今日的文学和非文学 4.文学的现代含义――语言性艺术 以上回顾了文学术语在中国古代出现过的三种不同含义:一是文学即文章和博学,二是文学即有文采的缘情性作品,三是文学即一切语言性作品比较而言,第一种显示了文学与学术双重含义,第二种直接指狭义上的文学,第三种则呈现了文学的广义用法如图: 原初双重含义:文章和学术 文 学 魏晋时代狭义:文学 唐宋至清广义:所有语言性作品 上面三种用法的存在,显示了文学术语的不确定性和变化性它并不只是包含一种固定不变含义,而是随时代的变化或需求的转变而呈现不同的含义 文学被赋予今天意义上的含义,是现代即晚清以来的事 随着晚清以来西方学术分类机制的传入,中国逐渐地形成了如下现代文学术语:文学是一种语言性艺术。
这一现代含义其实是来自现代西方的狭义文学观念与中国古代狭义文学观念在现代相互交汇的结果可以说,西方文学观念为文学提供了现代学术分类机制,而中国古代狭义文学观念则为它设置了传统依据当着西方“美的艺术”观念传入,中国魏晋以来的有文采的缘情性文学观念就被激活了,从而汇合成一种新的现代性文学观念这种汇合点在于两方面:第一,西方的“美的艺术”中的形式美内涵与中国的“文采”得以对应起来;第二,西方的“美的艺术”中的表情性内涵与中国的“缘情”内涵相沟通也就是说,来自西方的形式美和表情性观念与中国固有的文采和缘情性传统观念实现了现代跨文化汇通因此,如果只看到西方影响而忽略中国古代自身的狭义文学观念传统的激活,是无法完整地把握现代文学含义的来由的 这样,文学的现代含义是:文学是一种语言性艺术,是运用富有文采的语言去表情达意的艺术样式 这样的文学术语基本上体现了狭义用法,是现代学术分类机制的产物,是目前世界上通行的一种用法当然,与此同时,文学的广义用法也并没有消逝,还在一定程度上被采用不过,把文学视为语言性艺术品,毕竟已成为一种习惯性用法通过上述必要的梳理,文学的含义及其历史演变线索就清楚地显示出来了今天,当人们谈论文学的时候,通常就是使用它的如下现代含义:文学是一种语言性艺术,是运用富有文采的语言去表情达意的艺术样式。
二、文学属性 在明确了“文学”一词的含义后,需要进一步探讨文学的属性但在讨论文学属性之前,有必要首先就历史上有关文学是什么的种种观念做一个简要梳理因为,这可以为理解文学属性提供必要的知识平台 (一)历史上的文学观念 文学观念是指关于文学的普遍本质或属性的理性认识在中外文论史上,文学观念形形色色、种类繁多,难以一一道尽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M.H.Abrams)在《镜与灯》里提出,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包含“四要素”(four elements):宇宙(universe)、作品(work)、艺术家(artist)和观众(audience)他由此提出历史上思考文学属性的四种批评理论倾向:摹仿论(mimetic theories)、实用论(pragmatic theories)、表现论(expressive theories)和客观论(objective theories)[7]这里有关四种理论倾向的概括有其合理性,但需要作一些修订:第一,根据“语言论转向”及其在文学理论中的表现,“客观论”宜更合理地表述为“语言论”;第二,19世纪末以来德国狄尔泰等的“体验论”应当有其地位;第三,以博克为代表的“修辞论”也应归纳进来;第四,最近二十年的“文化论”倾向更需要关注。
所以,不妨在艾布拉姆斯的四种理论模式基础上归纳出如下七种文学观念:摹仿论、表现论、实用论、体验论、语言论、修辞论和文化论 1.文学摹仿论(mimetic theories) 摹仿论(mimetic theories)是关于文学的本质在于对宇宙万物的摹仿的看法体系这是西方最古老的文学观念,又可称再现论(representative theories)摹仿论相信,文学及其他艺术都是来自对自然的摹仿(imitation) 2.文学表现论 n 文学总是由特定的人写成的这写成作品的人就是作者作者在写作时总会借助作品表现他个人的体验,以便唤起读者的相同体验,因此,文学也可以视为作者的表现活动的产物与摹仿论坚持文学来自对世界的摹仿不同,表现论 (expressive theories)强调文学是作家情感的外在表现(expression)的产物 3.文学实用论 与摹仿论和表现论分别突出文学与现实世界和作者情感的联系不同,实用论(pragmatic theories)主张文学是为愉悦和教育而从事的摹仿也就是说,文学的摹仿是为了在观众中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