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规程.doc
2页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规程 第一条 为了使我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省奖励办公室根据当年推荐项目的专业分布情况,聘请具有评审资格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分别独立评审本专业推荐项目 第三条 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委员应当遴选科学求实、办事公正、认真负责、在本专业具有较高威望、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特殊情况可聘请具有副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第四条 各专业评审组由7—15位评审委员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专业评审实行“双主审制”,每位评审委员一般主审5—8个推荐项目各专业评审组组长负责组织本组评审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专业组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一)审阅推荐材料由主审员对所主审的项目及本组评审的其他项目的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进行认真审阅 (二)项目答辩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应到会扼要介绍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关键技术及创新点(或发明点、发现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国内外同类项目先进水平的对比、技术应用和推广情况、推动技术进步或学科发展的作用以及已经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并对评审专家的质疑进行答辩。
项目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三)对项目进行定性评价分组进行讨论,先由主审员介绍其主审项目的有关情况,确认该项目的类别,再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定性评价讨论和评价要依照授奖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 (四)对项目进行定量评价由评审委员参考评价指标的打分标准对每个项目进行打分和投票, 逐项填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评审表》(表1—表5)五)填写书面评审意见由各主审员根据评议结果,代表本组对所主审的项目填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意见表》(表6),并由组长签字六)各专业评审组对本组推荐项目评审结束后,统一将项目评审表和项目评审意见表交省奖励办公室由省奖励办公室进行汇总、复核 第五条 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推荐项目的不同类型,分别设立不同的指标体系 第六条 省科学技术奖定量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评审员根据项目的类别参考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第七条 省科学技术奖每年的拟奖项目数,由省奖励办公室根据当年推荐项目数、授奖比例、奖励导向、奖励经费等情况确定 第八条 本规程由省奖励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