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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经济法 高职财经大类专业基础课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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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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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新编经济法,主讲人:,目 录,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第二章 物权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五章 公司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七章 商标法,第八章 专利法 第九章 著作权法 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 第五节 消费者争议的解决 第六节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章 反垄断法 第十三章 票据法 第十四章 劳动法,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1,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产 生 我国1993 年10 月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 年1 月l 起施行。相继经过2009 年8 月和2013 年10 月两次修改,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 年3 月15 日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立法目的 (一)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三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三、适用对象 (一)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二)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参照消费者保护法执行 (三)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2,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一、安全保障权 二、知悉真情权 三、自主选择权 四、公平交易权 五、依法求偿权 六、结社权 七、获得知识权 八、人格权 九、个人信息保护权 十、冷却期退货权 十一、监督权,相关知识,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3,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一、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义务 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五、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六、出具商业凭证的义务 七、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 八、质量补救义务 九、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的义务 十、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十一、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的义务,相关知识,第三节 经营者的义务,4,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及其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 这些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

      3、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相关知识,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相关知识,二、消费者组织及消费者协会 (一)消费者组织 消费者组织即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 (二)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是国家支持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协会分为全国的消费者协会和地方的消费者协会。,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相关知识,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协会有以下七项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

      4、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5,第五节 消费者争议的解决,一、消费者权益争议 消费者权益争议,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相关知识,第五节 消费者争议的解决,二、消费者求偿主体的确定 (一)销售者先行赔付的责任 (二)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 (三)服务者承担责任 (四)变更后的企业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 (六)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 (七)网络交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主体 (八)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相关知识,三、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提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节 消费者争议的解决,第六节 法律

      5、责任,6,第六节 法 律 责 任,一、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一)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相关知识,相关知识,(二)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作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6、、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三)侵害消费者财产权利的民事责任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以及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3)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 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 元的,为500 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六节 法律责任,相关知识,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 (一)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

      7、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第六节 法律责任,相关知识,(二)处罚方式 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 倍以上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责任 经营者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节 法律责任,PPT宝藏网,谢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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