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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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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 广东省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广东省医药行业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从事药学、 中药学专业 (下称 “本专业” ) 技术工作的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药学专业包括非医疗机构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技术管理 (包括检验、养护、调剂、审评、认证、质量管理、项目管理) 等技术岗位。 中药学专业包括非医疗机构中药研发、生产、经营及技术管 理(包括检验、鉴定、养护、加工炮制、栽培养殖、调剂、审评、 认证、质量管理、项目管理、购销)等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医药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 要合理调整。 第二章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 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 身心健康, 具备从事医药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 11 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提交有

      2、效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第三章评价条件 医药行业药学、中药学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 层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其职 称分别为:药士或中药士、药师或中药师、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 师、副主任药师或副主任中药师、主任药师或主任中药师。申报 人申报各等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 以下条件: 一、药士一、药士 (一)学历资历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药学、医学、护理学、生物学、 化学,下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 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熟悉药学或相关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 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二、药师、药师 12 (一)学历资历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药学 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3、满 1 年。 2.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 术工作满 3 年。 3.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 作满 4 年。 4.取得药士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二)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二)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每年必须完成本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 2.掌握本专业一般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3.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程、技术规范、国家的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能力,能解决 本专业技术问题。 (三)学术成果条件(三)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研究或技术工作报告 1 篇。 2.在公开或内部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 1 篇。 三三、主管药师、主管药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3 1.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 作满 2 年;或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前后从事药学相关专 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3 年。 2.

      4、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药 师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未取得药师职称 的,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 3.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师 职称后, 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未取得药师职称的, 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4.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药师职称后,从 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未取得药师职称的,从事药学 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8 年。 5.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 作满 15 年,或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8 年。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1.参加 1 项或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解决过本专业的技术难题。 3.编写本单位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并付诸实施。 4.参加过科技成果的转化或新产品的推广。 5.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或学习。 (三)业绩成果条件(三)业绩成果条件。 14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

      5、)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 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以 项目结题书为准),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较好。 3.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 1 项,为单位取得 较显著效益。 4.参加编写的单位技术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被采纳,并已 付诸实施。 5.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明显,获市以上奖励。 6.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排名前 3) 1 项以 上。 (四)学术成果条件(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写出版著作 1 部。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第一 作者)。 3.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 2 篇以上(须经 2 名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 四四、副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 15 作。 2.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取得主管药师职称后, 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3.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后, 从

      6、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 40 周(每周 5 天) 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 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时间及业务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 的三分之二以上。 2.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中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一 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 10 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学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调研)项目的 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排名前 3)。 (2)完成科技新成果转化或新品种的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3) 负责处理过较重大的技术问题或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 1 项以上(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解决问题技术方案、取得 效益的体现)。 (4)国家级标准、规范等文件的主要编写者。 16 (三)业绩成果条件(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

      7、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 为准,下同)。 2.省级科学技术奖(含经国家科技部正式授权颁发的国家级 药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8 名,二等 奖前 5 名,三等奖前 3 名)。 3.广州、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 前 5 名,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前 2 名),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 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三等 奖第 1 名)。 4.主持完成 1 项以上新药临床前研究(以取得新药申报注册 受理号为准)。 5.获得有较大价值并转化为生产力的本专业发明专利 1 项 (排名前 5),或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实用新型专 利 2 项以上(排名前 3)。 6.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立项课题或省级以上药学学会立项课题 (以项目结题验收书为准)。 7.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 的推广应用 1 项以上,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药学 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在某一方面确实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须提供 鉴定材料)。 8.主持完成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 3 项以上,或地方标准 5 17 项以上(以颁布文件为准)

      8、。 (四)学术成果条件(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编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0 万字以上)1 部或主要编写 任务的副主编(独立撰写 2 万字)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0 万字 以上)1 部和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1 篇。 2.合作完成(撰写 2 万字以上)本专业学术专著 1 部和在本 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第一作者)。 3.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第一 作者)。 五五、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取得副主任药师职称后, 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平均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 35 周(每周 5 天) 并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量。 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时间及业务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必须达到所规定工作时间 的三分之二以上。 2.具有指导、带教、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 良好的组织和领导

      9、能力,每年为本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授不少于 18 15 学时、带教下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学时。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技术攻关项目或应用研究项目 1 项以上(排名前 3),或主持完 成市厅级重点项目 2 项以上(以项目验收结题书为准)。 (2) 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重大产品开发工作 1 项以上。 (3) 国家级标准、 技术规范的主要编写者 (以颁布文件为准) 。 (三)业绩成果条件(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8 名, 二等奖前 6 名,三等奖前 5 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省级科学技术奖(含经国家科技部正式授权颁发的国家级 药学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 5 名,二等 奖前 3 名,三等奖前 2 名)。 3.广州、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 前 3 名,二等奖前 2 名,三等奖第 1 名),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 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 2 名)。 4.获得 3 项以上有重大价值或取得显

      10、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技 术发明专利(以授权证书为准,排名前 3,提供经济效益证明材 料)。 5.主持完成国家级标准、技术规范 5 项以上(以颁布文件为 准)。 19 6.主持 1 个以上新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并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批件和研究报告)。 (四)学术成果条件(四)学术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编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0 万字以上)1 部或主要编写 任务的副主编(独立撰写 5 万字)完成本专业学术专著(10 万字 以上)1 部和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一级学会期刊发表论文 2 篇。 2.合作完成(独立撰写 2 万字以上的第一作者)本专业学术 专著 1 部和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一级学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 篇(第一作者)。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一级学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 文 4 篇(第一作者)。 六、中药士六、中药士 (一)学历资历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药学或相关专业(药学、医学、护理学、生物学、 化学,下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中药 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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