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救援预案.docx
15页突发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目录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第三章建立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各种保障第四章 应急救援运行(响应)程序 .6第五章现场恢复 .7第六章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第七章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处理 8第一节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8第二节边坡坍塌事故应急处理 9第三节防洪防汛应急处理 10第四节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12第五节 民爆物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5突发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 伤员,避免和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身心健康,制定本预案 由于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 组织员工和人民群众采取措施进行自身保护,必要时迅速撤离危险区 或可能受到危害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员工和群众开展自 救和互救工作第二条 为了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 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灾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 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源,防止 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特别是火灾,危险化学 品等类型的事故第三条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和执行国家公布的《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 《建筑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并结合实 际,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同时向矿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含时间、地点、 事故现场简要情况),矿领导应立即告知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第五条 接到事故(灾害)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 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向矿领导报 告有关情况及需要的救援人员与物资,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 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 件第六条 在本矿范围内的适用本预案.第七条 定义(术语)1、安全是指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2、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害的意外情 况。
3、生产事故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造成的死亡、疾病(中毒)、伤 害、损失或其它损害的意外情况.第二章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指挥系统及其职责(一) 指挥领导机构1、成立以矿长担任总指挥及有关领导组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其成员应注明通讯联络号,并以正式发 文为准)指挥部设在矿部.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相应成立各生产区域有关人员参加的应 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其成员应注明各通讯联络号码, 并以正式发文为准).3、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应及时调整应急救援指挥部及领导小组 成员二) 应急救援指挥部或领导小组职责 日常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完善工作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以发文为准)3、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4、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 备、物资5、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尤其是汛期和台风雨期间应要求各单位派人进行 24 小时值班、巡查 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处理加强防塌陷、滑坡的监测等安全管理工 作应急时职责:1、发生事故(灾害)时,应根据事故发展的态势及影响发布和解 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按指挥人员、应急救援队的职责,立即组织 应急救援2、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3、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4、负责事故(灾害)调查的组织工作5、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三) 指挥部人员分工及各部门职责1、总指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对事故发展 态势及影响及时、果断组织指挥、决策);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及时 汇报现场应急救援情况;3、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 通报及事故处置;4、办公室负责人及其成员:负责灭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5、生产部负责人及其成员:负责事故处理时设备和人员的调度 工作,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收集气象信息 ,并及时报告总指挥及有关人 员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6、环保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对事故现场、影响边界、食物、饮 用水、卫生及水体、土壤、农作物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和处 理工作7、机电设备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 修的设备安装现场指挥8. 材料部门负责人及成员:(1)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及运 输工作.(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安全跟踪及管理。
第九条 应急救援小组1、公司建立应急救援小队应急救援人员由排险人员、救援人 员、设立队长 1 名,成员 10 人2、应急救援队职责(1)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和危险部位,并检查了解其安全情况.(2) 做好各种工作和会议记录3) 苦练救援本领3、教育、训练与演练(1)应对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进行危害程度的宣传,使其 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了解预先指 定的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 关要求2)基础培训与训练的目的是保证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体能、战 斗意志和作风,明确各自的职责,熟悉本单位潜在重大危险的性质、 救援的基本程序和要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和通讯装备的使用 等;专业训练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 技术、抢运及清消和现场急救等技术3)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针对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 做好应急救援的技术、装备的维护和检查,应以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 包括每年至少一次实战模拟综合演习4、应急救援队应急职责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灾害),在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 根据生产事故(灾害)的性质、现场情况和应急救援技术要求,正确 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与安全器具,迅速组织应急救护人员,采取有力 措施,以最短的时间,最短的距离、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按各自的 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除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 工作。
第三章 建立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各种保障第十条 通讯保障确保处于开机、畅通状态第十一条 设备和物资保障1、应急救援的工程机械按就近的原则进行调配,矿内任何车辆应 无条件地服从调配进行抢险救灾2、材料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及物资(见第九条第4 款) 的采购储备工作,包括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第四章 应急救援运行(响应)程序第十二条 接警与通知(一)各生产单位若发生事故(灾害),发生事故单位的现场人员 (或知情者)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总调度室、环安处报告内 容应包括事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规模及严重程度. 总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长及分管副矿长汇报,同时告知安 全部门二)矿长接到汇报后应根据事故(灾害)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 信息决定启动应急救援如通知应急有关人员、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 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技术装备的物资,以采取相应的行动.必要时向 社会应急机构、政府发出事故救援请求三)根据指挥人员和应急救援队的职责,在总指挥的指挥协调 和决策下,对事故(灾害)进行初始评估,确认紧急状态,迅速有效地 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 动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 使用应急资源。
第十三条 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见图 1)第十四条 警报和信息传递、主要通过人员呼喊和联系第十五条 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随时收集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领 导报告,以利决策.第十六条 应急期间,由于抢险和救援需要的人员和设备,任何 单位和个人必须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和调配.第十七条 应急期间,指挥部人员,各区域(单位)负责人,值班 巡查人员,应急救援队成员的一切通讯工具不得关机,保持通讯畅通图 1: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信息反馈第五章 现场恢复第十八条 现场恢复1、现场恢复也叫紧急恢复事故被控制以后,应根据各类事故的 现场实际进一步消除潜在的危险(如余烬复燃、受损建筑倒塌、残留 有毒物等),恢复到基本稳定状态在恢复过程中,应遵循各类事故 的现场处理知识,提供指导和建议.对恢复工程(或还需进一步监测) 时间较长的,应做好交接工作.2、现场短期恢复完成后,并基本处于安全稳定状态,总指挥可以 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人员和设备正式安全撤离现场3、事故调查及后果评价.第六章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第十九条 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1、应对预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准和发布作出明确的管理 规定,并保证定期演习,应急救援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2、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 ,不断地总 结、补充、完善、更新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第七章 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处理第一节 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随着开采技术的不断发展,有效与合理开采深度不断增加,边坡、 井下采空区等暴露的高度(深度)、面积及维持的时间也不断地增加 由于边坡、井巷采空区等不稳定因素的影响,边坡(采空区)安全管 理的不善,大气给水的侵入等,可能导致地表、边坡、工作面、堆浸 场、排土场发生滑动或坍塌或崩落或形成泥石流等事故(灾害),给 矿山和当地人民的安全,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一)灾前防范内容及措施(1)露天矿山应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 终边坡角;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法;合理进行爆破作业,临 近最终边坡时应实行控制或预裂爆破,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2)露天排土场、作业平台、选矿堆浸场应形成反坡、坡度应 达2〜3%,防止汇水进入排土场等工业设施并在排弃边缘按要求设立 牢靠的车挡,以利工程机械作业安全3) 矿山必须建立健全采场、排土场、堆浸场等边坡管理,特别 是汛期派专人值班制度当发现采场边坡、排土场、堆浸场上有裂陷 可能滑落或大块浮石及伞岩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处理处理时要有 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
4) 矿山开采至最终境界时,应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 门负责最终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 有权制止采剥、排弃、入堆等作业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二)灾中防治内容和措施(应急处理措施)1、当出现地质灾害迹象,发现(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或 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小组或总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接到报警后,立即 询问清楚灾害的发展态势及规模、危害程度情况的同时,立即组织有 关人员及抢险救援等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2、指挥部和各区域负责人必须保持冷静,根据地质灾害的潜在 危险、规模、影响程度进行预测或监测.若危险性、规模和影响程度 不大,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工艺措施,把地质灾害消灭在 萌芽状态.3、若地质灾害潜在危险、规模和影响程度较大,或可能发生泥 石流,指挥部或各区域的负责人应必须采取“避”的原则,立即派出 人员,使用一切通讯工具,通知下方并组织所有人员按“明白卡”、 “避险卡”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清点记录到 安全地点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