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docx
3页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XXXX 医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及城乡居民医保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 平,有效缓解农村居民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特制订本方案:1、医院成立的“重大疾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院长)、(行政院长)成员:(护理部主任)、(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妇 产科主任)、(手术室主任)、(医保办主任)、(药剂科主 任)、(检验科主任)、(医技科主任)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 各临床科室成立农村大病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组医保办主任 具体负责,并设专干经办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管理服务工作2、 建立农村居民重大大病救治患者转诊、复查、治疗的绿色通道, 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掌握入院、治疗、手术、出院指征,确保医疗 质量3、 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实行病种定额管理,治疗费用按 单病种定额包干,分别由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及患者个人按比例 承担,超出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跨科协作完成的病种,各方要严 格控制好定额费用标准。
医院全额或部分垫付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 管理经办机构、医保局按规定的费用结算标准与医院结算4、相关 科室临床医生要严格掌握入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大病救治范围的 参合病人收住入院,不得推诿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住院,并严 格核实病人身份和审核审批流程,严防冒名顶替住院现象发生5、相关科室制定重大疾病救治病种的临床路径,并按照制定的临床 路径实施标准规范化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6、 患者出院时,科室应根据农村大病政策要求提供病人相关资料交 医保办审核,医保办负责按照农村大病结算申请的有关规定,每月 向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提交出院患者的结算申报材料出入院结算 中心专人核查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补偿资金到账情况7、 城乡居民医保出院时,其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在医保系统内结算8、 加强与州市县新农合经办机构及市医保中心的沟通和协调,确保 重大疾病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