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docx
3页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三知了文档,点击可编辑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学院(校)水、电、暖运行收费管理制度根据XX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XX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和水电暖维修中心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水电暖维修中心对全院的水、电、暖实行规范化管理、按学院确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计量收费 一、运行管理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负责物业公司合同范围外的水、电、暖运行管理,住宅区、教学楼内由相应的物业公司负责维护 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水、电、暖保质、保量、安全准时地送达用户 各物业中心水电工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提出的意见要认真作好记录 ,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和报告工作 二、收费管理职责1.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设专职水、电、暖计量收费小组 小组负责计量、抄报、收取用户的水、电、暖费用 每个小组成员负责抄报教职工家庭的水表,对于学校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单位的水、电、暖计量收费须两人以上参加 小组成员在抄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出合理的解释。
要把发现的跑、漏、坏表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对于在水、电、暖抄报中不履行职责、有舞弊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实体中心及二级表的抄表计量工作在每月底进行 学苑小区住户的水表每学期抄录结算一次 暖气费要在供暖开始前收取 抄表员在抄报过程中要向用户送达收 费通知单,标明表底数、用量等,并要求用户在存根中签字认可 3.在职教职工家庭的水费用由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出;各实体单位的水、电费在经费划拨中扣除;对于退休教职工、遗属、非本单位职工等用户,要求直接到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缴费;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水电暖暖费用由水电暖维修中心负责收取,然后交财务处 对于外单位临时用水、电的情况,要根据估算用量收缴押金,定期查抄水电表,参照有关标准采用按实结算的办法 4.用户计量表损坏的,由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更换,更换时材料费、人工费由用户承担,在计量期间的费用按平均用量计收 三、收费范围1.学院经济独立核算实体单位、沿街商品房、教职工家庭、移动 电信机房 2.学院内建筑安装工程,外单位临时用水、用电等。
四、收费标准参照市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1.电费基建、办公照明0.80元/度居民照明0.547元/度动力电0.80元/度公寓、餐厅用电0.547元/度2.水费公寓、餐厅用水 2.75元/立方米居民用水 自来水2.75元/立方米自备水1.55元/立方米3.暖气费参照XX市价格执行,新入暖气管网的收取开户费30元平方米,暖气费23元/对于外单位临时用水、电、暖,需另加管理费、用工费,标准由双方协商 五、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用户应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积极配合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的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工作 对于不合理收费及服务质量问题,用户有权向中心分管负责人提出质疑,对于双方不能达成谅解的问题可向学校后勤管理处寻求解决 以上规定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第4页共4页 3Word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