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做市商制度专题.docx

24页
  • 卖家[上传人]:cl****1
  • 文档编号:383555175
  • 上传时间:2022-11-20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37.19KB
  • / 2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做市商制度基本情况1、做市商制度简介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价格接受投资者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及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传统交易是由一个专家处理几百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多对一关系,即一组做市商为一个上市公司服务更重要是做市商为交易提供了资金,在交易中做市商先要用自己资金买进股票,然后再卖出这些做法使得市场流通性大大增强,增加了交易深度和广度做市商制度优点是能够保证证券市场流动性,即投资者随时都可以按照做市商报价买入、卖出证券,不会出现买卖双力不均衡(如只有买方或卖方)而无法交易但是,由于做市商利润是来自买卖报价之间价差,在缺乏价格竞争情况下,做市商可能会故意加大买卖价差,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一个交易始终活跃充满活力证券市场,才能给上市企业和投资者带来不断动力,并促进经济发展要想达到这个目,仅有先进交易设备、方便交易手段和大规模投资群体是远不够,还需要一套灵活有效市场机制做市商制度于是应运而生2、做市商制度特征(1)所有客户均要及做市商交易,客户订单都必须由做市商买进或卖出,客户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2)做市商必须事先报出买卖价格,客户在看到报价后才能下订单。

      3、成为做市商所需资格(1)具备雄厚资金实力(2)具有较高商业信誉(3)有相关行业背景(4)要有极强风险管理能力和交易技能4、做市商制度类型了解做市商制度不同类型及其优点及缺点,对实际应用具有一定意义因为期货市场在引入做市商制度过程中,针对不同品种和情况,必然面对着类型选择 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做市商制度 垄断型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竞争性较差;竞争型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典型代表是美国“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自1980年以来,该市场平均单位证券做市商数目不低于7个最新资料显示,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股要有40家或更多做市商多元做市商制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会使价格定位更准确。

      在价格相对稳定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使各个做市商拥有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能力 根据权利义务不同内容,一些交易所又将做市商分为指定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1643个会员中,一般做市商1177个,指定做市商349个一般做市商是个人或公司,在交易所登记,只能自营,不能代理,没有优先权而指定做市商都是交易所会员,作为某种证券做市商,既可以自营,也可以代理,还管理指定证券报价工作在股票、指数、利率类期权中,除了SPX(S&P500指数)和OEX(S&P100指数)以外,指定做市商在其中都有30%优先权 5、做市商制度功能 (1) 能够保持市场流动性由于做市商必须维持其做市证券双向交易,所以投资者不用担心没有交易对手做市商既是卖方买方又是买方卖方,即投资者随时都可以按照做市商报价买入、卖出证券,不会因为买卖双方不均衡(如只有买方或卖方)而无法交易当一个市价订单下到交易所时,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可以匹配反向订单,则做市商有义务接下这个订单因而保持了市场流动性 (2) 能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性和连续性。

      由于做市商是在充分研究做市证券价值后,结合市场供求关系报价,又承诺随时按报价买卖证券,因此可减少价格波动,缩小价格震幅,因而保持了价格稳定性和连续性指令驱动制度中,证券价格随投资者买卖指令而波动,过大买盘会过度推高价格,过大卖盘会过度推低价格,因而价格波动较大证券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非理性市场,存在大量“噪音”和“杂讯”交易,对信息过度反映会给市场带来较大影响当前市场一般会采取一些特别措施以稳定价格,如对订单流量限制、保证金变动及实施短路措施等这样做结果会阻碍价格反映信息效率,造成市场流动性下降,做市商则具有缓和这种价格波动作用通过做市商承担价格变动风险来稳定价格,重要是做市商还能够及时处理大额指令,减缓其对价格变化影响,具备事前预防机制  (3) 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单纯指令驱动市场上,常常发生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做市商制度下,出现这种情况时,由做市商来履行义务,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不均衡,并缓和相应价格波动如买单暂时多于卖单,则做市商有义务用自己帐户卖出  (4) 抑制价格操纵做市商对某种证券做市,一般具有较强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具有较高价值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和交易,从而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忌,一方面操纵者不愿意"抬轿",另一方面也担心做市商行为会抑制市场价格。

      值得说明是,做市商制度可以抑制其他交易者价格操纵行为,但由于其本身具有较强实力,受利益驱使,能够通过自身行为或者做市商之间联手来获取不正当利润纳斯达克市场就被发现存在这种现象,这就需要通过对做市商行为监督来防范  (5) 价格发现功能实行多元做市商制度,每个品种合约都有若干个做市商提供价格,价格会向真实标准靠拢因为如果某一做市商报价距其他竞争对手差别太大,则交易量受到影响,那么就会被淘汰出局由于做市商在市场交易中具有信息优势,也为其他市场参及者提供更好价格信息,从而促进了整个市场价格发现机制 做市商制度在国内运用 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WT0,包括期货市场在内金融市场必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其未来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学习和吸收海外金融市场先进运作模式已成为必然选择我国对于国债、股票、期货市场做市商制度研究和探索,虽然起步较早,但效果不太明显,直到目前仍未形成健全制度 1、证券市场运用情况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探索和运用始于证券市场成立于1990年12月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曾经试行做市商制度1991年8月16日,STAQ执行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实行做市商制度说明〉〉,并于同年9月开始正式实行做市商制度。

      但是,由于是在市场规则极不规范环境下运行,做市商制度名存实亡该系统后来停止运行,做市商制度未能坚持下来   (1)股票市场 1993年至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及证券公司层面曾提出过多份做市商研究报告,建议在缺乏流动性B股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199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曾组织过有关证券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大规模研讨活动在1999年5.19行情和2000年下半年暴跌行情中,一些机构出逃导致了股价剧烈波动,有关方面为稳定市场,再次提出建立做市商制度问题 我国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将目标定位在高起点、国际化、规范化上,这表明我国创业板市场将努力吸收发达国家二板市场成功经验,科学设计,严格管理,力争成为规范、有效、活跃创新性企业融资市场要实现这一目标,不可避免地要对包括交易制度在内现行制度体系进行调整但是就是否引入做市商制度实行报价驱动机制,在证券市场引起了广泛争论,其中观点对于我们在期货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很有帮助反对在中国二板推行做市商观点称,“中国股市流动性(以换手率为衡量指标)居全球之冠,因此不需要引进旨在增强流动性做市商制度 中国推出创业板市场,在交易机制方面完全用不着照搬纳斯达克制度,而应当延续主板市场交易机制。

      其原因还在于,延续主板机制可以降低二板市场设立成本,简化运作程序,使券商和投资者能迅速地适应二板市场交易环境 但鼓动在中国股市推行做市商制度业内人士,其诉求点并非是“活跃市场”,而是“规范市场”中国股市最大问题是操纵,而做市商制度恰恰可以抑制操纵做市商抑制操纵原理是,由于做市商对某种股票持仓做市,使得有意操纵股价者有所顾及,既不愿意为做市商“抬轿”,又担心做市商抛压;另外,做市商还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来平抑股价——当市场出现买卖指令不均衡,有过大买盘过度推高价格,或者是有过大卖盘压低价格时,做市商可以插手其间,平抑价格波动但反对观点称,做市商事实上也是庄家,也有可能滥用享受特殊权利,甚至和其他做市商合谋串通,产生新操纵行为 中国证监会前顾问梁定邦认为,“做市商及庄家有根本区别,做市商交易行为是透明,而庄家行为则是不透明由于考虑到当时国际二板市场整体环境及对主板市场影响,我国二板市场至今仍没有推出较为可取意见认为,中国二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模式应当是:以电子自动撮合竞价制度为主、以竞争性多元做市商制度为辅混合交易模式,比如在不活跃大盘股板块以及股价波动剧烈股票,都可以辅之以做市商制度,这样既不抛弃原有比较成型交易制度,同时又能够融合做市商制度优点。

        (2)银行间债券市场 真正在做市商制度探索方面做出实际行动是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双边报价制度具备做市商制度雏形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货币市场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成立时,市场交易主体仅为商业银行随着市场准入制度改变,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类型不断丰富截至2002年12月末,交易主体已达945家,已开立4万个柜台债券个人账户类型由商业银行扩展到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法人市场交易主题也从国债延伸到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等,品种日益丰富几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取得了有目共睹巨大成就,在完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体系及传导机制、促进财政政策实施、扩大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改善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已经成为发债融资、优化金融资产结构、贯彻实施财政货币政策重要场所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及其功能发挥最突出问题是市场存量很大而流动性不足二级市场交易规模过小,现券交易不活跃,及一级市场供不应求和庞大市场存券量很不成比例无法形成科学收益率曲线,致使债券市场利率形成机制不能为央行决策提供准确、灵敏利率信号,从而影响到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和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

      另外,许多商业银行债券资产比例不断提高,而债券市场广度和深度远不能适应商业银行资产管理需求,使商业银行面临潜在风险为此,中央银行适时提出了“在发展中逐渐建立做市商制度,以便活跃市场交易”要求2000年初,在上海召开“债券交易推介及做市商制度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一位官员表示,要形成统一、既有深度又有广度中国债券市场,并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培育做市商 表一:2002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情况单位:亿元 品种成交笔数环比成交量环比 拆借536358%12107.2450% 回购6781191%101885.21154% 现券6645429%4411.68426% 合计7981999%118404.13141% 为进一步活跃债券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于2000年3月6日推出了双边报价业务为推动双边报价业务开展,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规范发展,2000年4月30日,央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开展债券双边报价业务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和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双边报价业务有关问。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