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doc
60页2002-202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 〔2021年〕 51.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忧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分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CD 解析:此题考核盗窃罪、共犯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并没有规定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分情节因此,A项错误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成心、必须有共同行为此题中,甲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以便于盗窃乙家的贵重财物,说明甲丙之间存在共同的盗窃成心另外丙的行为虽然不是实行行为,但是该行为是对甲实行犯罪起辅助作用的帮助行为,虽然甲实际上并没有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但这种帮助行为的性质客观上是存在的,所以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因此,B项错误,CD项正确。
52.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范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答案:BC 解析:此题考核成心杀人罪的中止和未遂的区分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此题中,甲已经着手实行枪杀行为,但由于乙正好穿着防弹背心,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构成成心杀人未遂故A项错误,B项正确 甲的行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分性,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D项错误 53.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成心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答案:AD 解析:此题考核自首的“如实供述〞。
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全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但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的,也应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如果隐瞒主要犯罪事实,或者已交代轻罪到达掩盖重罪的目的的,就不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A项中,甲的杀人行为属于主要犯罪事实,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可以成立自首,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并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故A项错误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局部犯罪的,对如实供述局部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B项中乙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抢夺罪可以成立自首,故B项正确 C项属于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其中“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指与司法机关或其他办案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于不同种罪行;二是司法机关或其他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C项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形,故C项正确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故D项错误 此题要求选择错误项,故AD为此题的正确答案。
54.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C.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D.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D 解析:此题考核刑事责任的追究 ?修正案〔七〕?第5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以下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第一修正案第8条增加此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原为〔三〕项,1999年刑法修正案修改】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属于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经营行为的表现方式之一,故A项中的行为应构成非法经营罪,而非是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A项错误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第4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分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分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分的除外〞B项中乙虽然补缴了应纳税款,但是拒绝缴纳滞纳金,不满足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因此,B项说法错误 ?刑法修正案〔六〕?第16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故C项说法正确 组织卖淫罪是指通过建立卖淫集团,采用招募、雇用、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这里的卖淫,是指非法的性交易,既包括异性之间的性交易,也包括同性之间的性交易只要以交付一定金钱获取他/她人的性效劳,就应当视为卖淫故D项说法正确 55.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应当以强奸罪、成心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此题考核追诉时效 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构成强奸罪与成心杀人罪,数罪并罚该强奸罪不具有从重处分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成心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案中,1980年至1996年经过了16年,在新罪发生时,前面的成心杀人罪的追溯时效还没有过,而强奸罪的追溯时效已经过,不能再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另外,前面成心杀人罪的追溯时效在时效期内因又犯交通肇事罪而重新计算,即从1996年开始重新计算成心杀人罪的追溯时效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成心杀人罪的追溯时效没有经过,因此,依然要对其成心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分,这里并没有加重处分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一〕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从1996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2007年初发现该交通肇事罪时已经过追诉时效,对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AB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此题选错误的,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56.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给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此题考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共犯。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分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题中,刘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至于有毒的具体成分并不在明知的范围内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另外,此题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即指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
根据?刑法?第144条和第141条的规定,C项正确村办酒厂和刘某并没有共同犯罪的成心,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D项错误 57.以下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 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答案:AC 解析:此题考核非法经营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