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与验收规范-编制说明.docx
8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与验收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二〇二〇年八月目 录一、工作简况 1二、标准原则和主要内容 3三、编制细节 4四、知识产权说明 6五、采标情况 6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6七、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推荐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 6八、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与验收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为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矿山生态,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与验收工作,保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质量,围绕《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根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陕质监标函〔2018〕27号)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与验收规范》的编制工作本地方标准制定任务下达后,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成立编制小组,明确编制内容编写小组人员在查阅国内相关标准和规范、收集全省矿山企业资料、听取政府管理部门意见和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起草规范。
规范起草小组成员为陈建平、李成、孙魁、彭捷、高帅、杜江丽、姬怡微、郑苗苗、张坤、仵拨云、宁建民等人李成为本规范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技术分析和规范修改等;陈建平同志负责规范起草、规范修改、意见汇总、格式校对等工作本次地方标准制定是参考《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办法》(试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试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标准》(试行)三个办法,先后到市县进行了调研,并借鉴了甘肃、内蒙、河南、湖南等省(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相关工作材料,还深入部分实施治理工程比较规范、验收资料齐全的矿山企业,编制工作从2018年6月开始,至2020年8月完成规范送审稿工作过程如下:1. 2018年6月-2018年12月整理以往实施的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资料与验收资料,收集了矿山企业已实施的典型治理工程相关资料与验收的资料,分析总结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方法、验收的技术要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的程序与办法等查阅国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验收的相关标准,主要标准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程》(DB21/T 2523-201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B41\T1154-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701-2010)、《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验收标准》(DB43/T 1393- 2018)等标准。
为了适应陕西省省情,符合陕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验收的需求,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验收工作,分别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含水层破坏预防和修复,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修复,土地资源的复垦的治理和验收两方面进行了规范,以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质量,加快推进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2. 2019年1月-2019年8月规范起草小组根据资料分析、咨询了管理部门、专家和相关企业各方意见和建议,拟定规范提纲,分工协作,于2019年8月完成工作组讨论稿3. 2019年9月-2019年10月根据工作组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工作组讨论稿,再次征询了市县主管部门、部分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4.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12月26日,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内审,起草组根据修改意见完善了工作组讨论稿,并形成征求意见稿5.2020年1月-2020年5月按照内审意见修改完善6. 2020年6月-2020年8月2020年6月15日-年8月月18日完成征求意见,先后征求了同行业地勘单位、高校、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共收回11份99条意见建议起草人员逐条分析,其中60条全部采纳,7条部分采纳,32条未采纳,并予以说明。
二、标准原则和主要内容本标准制定遵循以下原则:1.从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工作的实际出发,结合实际,保证标准的适用性;2.科学分析,合理布设,保证标准的目标准确性;3.积极参考国内相关标准,选择国内外先进技术方法,保证标准的先进性《规范》共计8部分,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中的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损毁、治理恢复辅助工程的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规范,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验收组织、验收程序、验收资料、验收要求、验收结果等方面做出规定第1部分是规范适用范围第2部分本规范引用的主要规范性文件第3部分是规范的主要术语和解释第4部分为总则,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的原则和治理、验收的目标第5部分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主要对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损毁的治理恢复工程的技术进行了规范,包括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等方面第6部分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主要对矿山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土地资源损毁、治理恢复辅助工程达到验收条件的要求进行规定第7部分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管理,明确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验收组织、验收程序、验收资料、验收要求、验收结果等要求。
第8部分为规范性附录三、编制依据及细节《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国土资源部、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委、省政府《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省国土资源厅、工信厅、财政厅、环保厅、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定《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等本标准中的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要求和验收,主要参考《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 2006)、采空塌陷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05-20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06-2018)、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11-2018)、采空塌陷防治工程设计规范(试行)(T/CAGHP 012-2018)、泥石流防治工程设计规范(试行)(T/CAGHP 021-2018)《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等的相关条款。
矿山含水层的治理恢复要求和验收,井口封堵法、帷幕灌浆法参考了《矿山帷幕注浆规范》(DZ/T 0285-2015)地形地貌景观的治理恢复要求和验收,参考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的要求土地复垦的复垦技术要求和验收,参考了《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1044-2014)、《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 1120-2006)、《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067-2003)、《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 1342-2007)《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 2018)等标准的条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验收分为资料验收和现场验收,分别从方案、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资料的要求和治理工程的外观和质量要求进行规范四、知识产权说明任何单位使用本规范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该单位五、采标情况本次制定时检索查询了省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验收方面的规范,目前未发现与本规范作用对象完全相同的省内规范。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在内审过程中,部分专家提出建议将规范拆分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规范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规范两个部分,编写组考虑治理恢复和验收相互衔接,拆分后部分内容可能造成重复,因此未采纳七、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推荐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本规范为技术性规范,本规范性质为推荐性标准八、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