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测报告上CNAS、CMA、CAL三个标识的含义与区别.docx
4页检测报告CNAS、CMA、CAL三个标识的含义与区别(E5⑥检测报告上带有的三个标识含义分别是:CNAS标识: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的认可CNAS: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标识 表明质检中心的检测能力和设备能力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员会认可CNAS是什么实验室都可以申请认可,只要你具备相应的 检测能力,通过认可就可以发证,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 室,企业甚至个人实验室等等,范围很广CMA: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CMA是 “ChinaMe trologyAccredi tat ion”的缩写;中文含义为“中国计量 认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 认证及评价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 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 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
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 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 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贸易交易等方面,具有法律效力,是 仲裁和司法机构米信的依据CMA是一般只对第三方实验室,也包括 小部分特定的第二方实验室,范围比较小,他一般跟审查认可一起, 只有经过政府的授权才有资格CAL 标识:表明该机构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的授 权证书CAL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授予 的权威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用的授权标志,可以承担国家行政机构 下达的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也可以出具带有CAL、CMA标志的 检验报告授予前该机构必须经过了 CMA 计量认证,否则不能授予CNAS 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施的认可活动,是一种自 愿行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均可申请认可CNAS 已与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 议(APLAC-MRA)因此,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可以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2006 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令第 86 号令:《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 认定管理办法》。
资质认定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 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 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CMA )和 审查认可(CAL)《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必须经过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的计量认证也是就说,在我国计量认证是检 验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审查认可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对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 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以及质量体系进行的审查也就是说 只有从事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才需要获得审查认 可(验收)的授权证书因此,在我国,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 据和结果,必须通过计量认证(CMA),这是国家强制性的而并不 是所有的实验室都需要通过审查认可,只有承担政府抽查任务的 检测机构才需要也是必须要通过审查认可(CAL)CNAS、CMA和CAL 三者的区别见下表三个标识异同性质不同:CNAS是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的,当然,如果是国 家级实验室,也必须通过CNAS的认可;CAM是计量认证,是强制 性的。
作用不同:CNAS是可以实现国际互认;CMA是有具有中国特色 的做CNAS实验室认可是国际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在国际上得 到承认;而计量认证是国内的标准,做了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内具 有法律效力,要求做计量认证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表:实验室认可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主要区别类别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实验室认可目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评定法律依据《计量法》22条《标准化法》19条、《产品质量法》19条GB/T27025-2008 (等同采用IS0/IEC17025:2005)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修改采用 ISO/IEC 17025:200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改采用 ISO/IEC 17025:2005)CNAS/CL01: 2006《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 同采用 ISO/IEC 17025: 2005)性质强制强制自愿评审对象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第三 方检测/校准实验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 置或授权的质检机构社会各界第一、一、二方检测/校准实验室类型国家和省两级认定国家和省两级认定国家实验室认可实施机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及国 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及国 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 会(CNAS)考核内容《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个要素),比实验室认可 增加了19条的特殊要求(修改 采用用 ISO/IEC 17025: 2005)《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9个要素),比实验室认可 增加了19条的特殊要求(修改 采用用 ISO/IEC 17025: 2005)公正性和技术能力CNAS/CL01: 2006《检测和校 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 同采用 ISO/IEC 17025: 2005) (25个要素)考核结果发证书,同时使用CMA标志发证书,可使用CAL标志发证书,同时使用CNAS标志使用范围及 特点在通过认定的范围内,可提供 公正数据,国内通用。
对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国际通常做法,CNAS已与亚太 地区实验室认可和国际实验 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