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docx
13页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 水排放标准 一■级AB标准— 二级—三级标准作者:日期: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序指标浓度(m g/L)号高中常低1总固体(T S)12 0 07203502溶解性总固体85050025 03非挥发性5 2 530 01454挥发性32 52 0 01 0 55悬浮物(S S )3 502 2 020 06非挥发性755 5207挥发性2 7 5165808可沉降物2 01058生化需氧量(BOD5)4 0 020 010010溶解性2001005011悬浮性2001 0 05 012总有机碳(TOC)2 901 608 01 3化学需氧量(COD )1 0 004 002501 4溶解性4601501 0 015悬浮性6 0 02 5 01501 6可生物降解部分75030020017溶解性3751 501 0 01 8悬浮性3 7 51501 0 01 9总氮(N)8 5402020有机氮351 582 1游离氮50251222亚硝酸盐00023硝酸盐0002总磷(P )15844有机磷53425无机磷105326氯化物(Cl-)20 0100602 7碱度(CaCO 3)2 0 01005 02 8油脂1501 0 05 029GB 189 1 8 -200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城镇污水(m u n icip a 1 wast e w a 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 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一级强化处理(enha n ced pri m ar y trea t men 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 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 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 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 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 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 3项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 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1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 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 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 .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 83 8地表水I I 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 0 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标准;3 .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 38地表水IV、V类功能水域或 GB3097海水 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 .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 ,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 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日均值) 单位mUL表1; GB 8 9 7 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序 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 准三级标 准A标准B标准1化学需氧量(COD50601001 2 0①2生化需氧量(B OD)1 0203 060①3悬浮物(SS)10203 0504动植物油135205石海1351 56阴离子表向活性剂0 .51257总氮(以N计)1 520-一8氨氮(以N计)②5 (8)8 (15)2 5(30)-9总磷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11 .535(以P计)的2 0 0 6年1月1日起建 设的0.51351 0色度(稀释倍数)303 04 05011P H6- 9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 0 41 0 4-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 g/L表2序号项目标准值1总汞0 . 0012烷基汞不得检出3总镉0 .014总铭0.15六价铭0 .0 56总神0. 17总铅0 .1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单位m g /L表3序号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序号选择控制项目标准值1总银0.0 523三氯乙烯0.32总镀0. 00224四氯乙稀0.13总银0. 125苯0.14总铜0. 5260. 15总锌1. 027邻一二甲苯0. 46总镒2.028对一二甲苯0.47总硒0.129间一二〃0.48苯并(a)花0 .0000330乙苯0.49挥发酚0 .531氯苯0.310总氧化物0. 5321,4 -二氯苯0.411硫化物1 . 0331,2-二氯苯1.012甲醛1.034对硝基氯苯0.513苯胺类0. 5352, 4 -二硝基氯苯0 . 514总硝基化合物2 . 036苯酚0.315有机磷农药(以P计)0.537间-甲酚0. 116马拉硫磷1.0382, 4-二氯酚0. 617乐果0. 5392,4,6 三氯酚0.618对硫磷0 .0540邻苯一甲酸二」.酯0. 119甲基对硫磷0 . 241邻苯一甲酸二辛酯0. 120五氯酚0.542丙烯睛2.021三氯甲烷0.343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 X 以 CL 计)1 . 022四氯化碳0.034.1. 4 取样与监测4 .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监测装置4. 1. 4. 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 2h一次,取24 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4.1.4. 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7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4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2 . 1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 将标准分为三级4. 2.1 . 1 位于GB 3 0 9 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 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5. 2. 1.2 位于GB 3 0 9 5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其中2003年6月30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实施标准的 时间为20 0 6 年1月1日;200 3 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4. 2. 1 .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4.2.2 标准值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 4的规定执行。
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单位 m»m3表4序 号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 准1氨1 .01. 54.02硫化氢0 .030 .060.323臭气浓度(无量纲)10206 04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 度为0.5114.2 . 3 取样与监测1 .2.3 .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4 . 2 .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 B 16 2 97中附录C和HJ/T55的有关规定执行4.2. 3.3采样频率,每2h采样一次,共采集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4. 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8执行4.3 污泥控制标准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 ,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 5的规定污泥稳定化控制指标 表5稳定化方法控制项目控制指标厌氧消化有机物降解率(%)>4 0好氧消化有机物降解率(%)>40 1好氧堆肥含水率(%<6 5有机物降解率(%)>5 0蠕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菌值>0. 0 14. 3 .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 0%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 ,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4. 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 6的要求其施用条件须符合 GB4 2 84的有关规定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表6序 号控制项目最高允许含量(mg/kg干污泥)在酸性土壤上(pH<6 .5 )在中性和碱性土 壤上(pH >=6.5)1总镉5202总汞5153总铅30 01 0 004总铭60 01000’5总神75756总锲10020 07总锌200 03 0 0 08总铜80 0150 09硼1501 5010石油类3 0 0 0300011苯并(a)在3312多氯代二苯并二恶英/多氯 代二苯并吠喃(PCDD/PCD中位:ng 毒性 单位/kg干污泥)10010013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K (以Cl计)50050014多氯联苯(P CB)0. 20.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