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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pdf

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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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 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建设单位: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 删除说明删除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 《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应进行全文公示,除报告中涉及国家机密的部分涉及国家机密的水文地质图等资料及相关附图附件,此部分内容建议不予公示公示内容以公示本为准 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由来 1.1.1 建设的必要性 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是生产精炼金属钛的基本原料,将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进一步精炼,可制成钛锭、钛棒等金属钛材,这种钛材主要应用于化工、电力、体育休闲、航空航天、船舶制造及武器制造。

      随着我国逐步加强国防安全,在国防上的投资也在不断增加,航天军工领域活动、投入不断增加,钛材的使用量也会越来越多 钛原料及加工材被列为国家科技部等重点支持的高新术产品,高品质钛原料、钛板被列入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在 2014 年 10 月开始执行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作为钛产业链重要的中间产品,其市场需求量将随着钛产业的发展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而迅速增加本项目将实现规模化生产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产品,是钛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在整个钛产品流程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减少物流成本、减少生产工序,节约生产成本和生产时间,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当地丰富的电资源条件为项目提供了充足而稳定的电力供应,也确保了项目能够实现均衡生产 综上,本项目建设具有建设必要性 1.1.2 产业政策符合性 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在洪雅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内计划用地面积 141.93 亩,总投资 23724.48 万元,建设镁还原-蒸馏工艺 (目前国内最大 12t 还原蒸馏炉)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生产装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置及配套生产设施。

      本项目不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订版》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 号)允许类项目 同时,项目经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42314112101]0020 号备案,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一、该项目采用大型还原蒸馏炉蒸馏联合法生产工艺及企业独创的铣式破碎加工技术,以四氯化钛和金属镁等为原料,生产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产品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具安全可靠、产品质量高、设备寿命长、能源消耗低等特点二、该项目所在地水电资源丰富,使用成本低生产所需原料来源稳定可靠、设备选型合理,产品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良好,项目建设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三、该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 2014 年第 15 号令《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二)四川省’‘5高品质钛原料先进制造技术及应用(CaO+MgO≤1.5%)’规定和《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其产能、产品、工艺、设备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另外,本项目属于发改委《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改委令第 15 号)“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四川省”要求“高品质钛原料先进制造技术及应用(CaO+MgO≤1.5%)”,鼓励类;且本项目属于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2014 年)》“四、新材料产业 4.钛材料”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运用于航空、航天、航海、精密仪器制造、 军工装备等高端行业 与普通海绵钛相比, 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 纯度本项目产品为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运用于航空、航天、航海、精密仪器制造、 军工装备等高端行业 与普通海绵钛相比, 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 纯度99.81%,,CaO+MgO不大于不大于1.40%,产品粒度,产品粒度4.83-7.68mm;海绵钛只要求纯度最高位;海绵钛只要求纯度最高位99.8%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不属于海绵钛系列产品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不属于海绵钛系列产品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31.1.3 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洪雅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内,集中区规划面积为 6.52km2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经省环保厅出具审查意见,项目与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 1-1-1 项目与洪雅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 洪雅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产业定位 以发展机械加工、 化工、 新型材料生产与加工、 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和商贸流通为主的现代化机械化工产业园区 化工行业 符合 行业准入 1、鼓励入园行业类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化工、机械加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

      2、禁止入园行业类型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禁止引进除钾盐化工及其下游化工产品以外的其它基础化工、 大型有机化工、化学制浆、印染、皮革鞣制、专业电镀等重污染的项目 (3)禁止引进食品加工、医药等对环境空气要求较高的项目 3、允许入园行业类型 不属于上述鼓励、 禁止行业类型, 选址与周围环境相容的其它行业 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以外购的四氯化钛和金属镁等为原料,采用大型还原蒸馏炉蒸馏联合法生产工艺及企业独创的铣式破碎加工技术,生产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产品,项目本身不进行四氯化钛和金属镁的生产,产生的副产品氯化镁,直接外售,不进行电解,因此,本项目不涉及四氯化钛和金属镁生产的重污染工序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盐酸酸雾、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固废等,盐酸酸雾、粉尘、生活污水、设备噪声均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由废水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还蒸车间反应残渣返回还蒸工段使用,废还蒸反应器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综合利用,废油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符合 用地性质 机械加工、 化工、 新型材料生产与加工、新能源产业用地 化工行业用地 符合 清洁生产门槛 入区企业必须采用国际、 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 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 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本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 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项目 洪雅县工业园区机械化工产业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能源 规划区能源结构以电力、天然气为主,辅以燃煤 采用清洁能源电力 符合 排水 生产及生活污水依托区内规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近期 1 万 m3/d,最终达到 1.5 万 m3/d)出水水质按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控制,最终排入青衣江 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 “中和+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循环系统不外排;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前,厂区生活污水由罐车运送至洪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符合 本项目占地 141.93 亩,洪雅县城乡规划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511423201405013 号),确认项目选址为规划工业用地,同意项目选址 综上,本项目符合洪雅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选址合理 1.1.4 环评形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 253 号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2 号)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以报告书的形式完成环评工作,受建设单位委托,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此项目的环评工作,评价单位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环评技术导则规范和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订版)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 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年 6 月 29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4 月 29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 2 月 29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 年 12 月 29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年 1 月 1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6 年10 月29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年 10 月 28 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 11 月 29 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3 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5)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文《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1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号); (17)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环发[2001]4 号; (18)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 2000 年11 月26 日颁布。

      1.2.2 环评技术导则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HJ 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年产 10000 吨小颗粒高品质钛原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7)《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1.2.3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四川盛丰钛业有限公司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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