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doc
7页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证件名称 :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一、收件 收件部门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条件 :1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合同的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3、抵押合同期满,续签抵押合同的;4、依法继承土地抵押权利的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一)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原件及复印件);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4、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1)抵押部位示意图或抵押物清单;(2)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5、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地上物权属证明文件;7、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8、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 件);9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 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 印件);10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1 、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2 、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二)现状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 、《国有土地使用证》 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或相关材料(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复印件);5、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1)抵押部位示意图或抵押物清单;(2)新增或更换抵押物的须提交抵押双方出具的抵押物未出售证明;(3)地价评估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 4 )由测绘部门出具的相应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证明6、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7、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 的证明(原件);8、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 件);9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 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 印件);10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1 、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2 、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三)在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需提交: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 、《国有土地使用证》 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后的抵押合同(原件);4、抵押物变更的须提交如下材料(原件);(1)抵押部位示意图或抵押物清单; (2)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证明5、单位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更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7、新增或更换抵押物的须提交抵押双方出具的抵押物未出售证明;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 的证明(原件);9、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原 件);10 、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11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2)社会团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抵押权人为银行的需提交金融许可证。
12 、法人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3 、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需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原 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材料本岗位责任人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 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 步审查,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收件单》 经核实该宗地存在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的,不予收件时限 :0.5 个工作日二、受理受理部门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标准: 同收件标准本岗位责任人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 经办人员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含收 件当日),按照受理标准进行详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先核实该宗地的查封、 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 对有限制信息的项目, 进行退件处理予以受理的,对无限制信息的项目需补正材料的,应出具《行政服务 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不予受理的,经科长同意, 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应出具《行政服务申请 退件通知书》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 视 为受理受理日期为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 算。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应在 0.5 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 《行政服 务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或《行政服务申请退件通知书》时限 :4.5 个工作日三、审查标准: 抵押土地无权利限制条件, 抵押双方手续完备, 符合登记要求 本岗位责任人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 按照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及内容进行审查, 制作《抵 押登记审批表》,填写审查意见,并将限制信息情况填写在《抵押登 记审批表》中符合标准的,注记《国有土地使用证》 ,填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不符合标准的,制作《行政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时限 :2 个工作日四、审核标准: 同审查标准本岗位责任人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岗位职责及权限 : 按照审核标准对审查意见及内容进行审核 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在《抵押登记审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报主 管局长审定不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应与经办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 审核意见,报主管局长审定时限 :3 个工作日五、审定标准: 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 : 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 按照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及内容进行审定 同意审核意见的,在《抵押登记审批表》中填写审定意见。
不同意审核意见的,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填写审定意 见时限 :3 个工作日六、告知与颁发标准 :1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登记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 、经办人员在 1 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制作相 关文件1)再次核实该宗地的查封、冻结等限制信息情况,并在《抵押登 记审批表》备注栏中注明 对存在限制权利情况应停止发证,按相应 程序作退件处理2)经办人员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依据《土地登记卡》 注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抵押登记审批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盖土地登记专用章2 、经办人员在 1 个工作日内按照工作标准进行通知 通知申请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等文 书材料,申请人凭《收件单》等凭证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 时限 :2 个工作日七、公示与归档本岗位责任人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岗位职责及权限 :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每周一将上周办理 结果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信息管理人员, 信息管理人员应在本周 内将办理结果在网络上予以公示。
申请人领取相关材料后,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经办人员应在一周内 将审批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送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人员应在 1 个月内完成档案入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