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含深圳)税务鉴证收费标准.doc
2页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08 号 颁布时间:2011-12-26 发文单位:广东省物价局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国 税局,省地税局: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4 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 就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 人付费的原则二、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3.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4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二)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非涉税鉴证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税务师事 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三、涉税鉴证业务可实行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者计时与计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四、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 受价格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前 2 个月,请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将试行情况及相关收费标准重新报我局按程序核定附件:广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收费标准表序 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单 位收费标准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三,最低 收费 1500 元 超过100 万元-500万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千分之一1企业所得 税汇算清 缴纳税申 报鉴证对全年应 纳所得税 进行审核, 按相关规 定出具鉴 证报告按营业 收入或 资产总 额(分档 累计计 费) 超过 500 万元-1000 万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五超过 1000 万元-5000 万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三超过 5000 万元-1 亿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二超过 1 亿元-5 亿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一超过 5 亿元-10 亿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超过 10 亿元部分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的万分之零点二2企业所得 税税前弥 补亏损鉴 证对税前亏 损弥补单 项审核,出 具鉴证报 告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的收费标准,按每一个亏损年度单独收费。
不超过 100 万元部分报损金额的百分之一,最低收费 1500 元 超过100 万元-500万元部分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五超过 500 万元-1000 万元部分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三超过 1000 万元-5000 万元部分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二超过 5000 万元-1 亿元部分报损金额的千分之一超过 1 亿元-5 亿元部分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五超过 5 亿元-10 亿元部分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三3企业资产 损失所得 税前扣除 鉴证对税前资 产损失进 行审核,出 具鉴证报 告按报损 金额(分 档累计 计费)超过 10 亿元部分报损金额的万分之一不超过 5000 万元部分最低收费 5 万元超过 5000 万元-1 亿元部分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八超过 1 亿元-5 亿元部分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七超过 5 亿元-10 亿元部分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六4土地增值 税清算鉴 证对土地增 值税单项 审核,出具 鉴证报告按项 目收入 或扣除 项目金 额(分档 累计计 费)超过 10 亿元部分项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万分之五注:注:1.表中收表中收费标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准可在基准价基础础上上下浮上上下浮动动 30%,最低收,最低收费费不得下浮;不得下浮;2.无无经营经营收入企收入企业业可按可按资产总额资产总额或或计时计时收收费标费标准收准收费费; ;3.涉税涉税鉴证业务鉴证业务计时计时收收费标费标准:助理人准:助理人员员:200-500 元元∕∕小小时时;项项目目负责负责 人:人:500-1000 元元∕∕小小时时;部;部门经门经理:理:1000-1500 元元∕∕小小时时;注册税;注册税务师务师(合伙人):(合伙人):1500-2500 元元∕∕小小时时。
20122012 年年 1 1 月月 7 7 日广东省注册税务师会议注意事项:日广东省注册税务师会议注意事项: 1 1、 、 收费标准前三档低于标准收费业务无法在报备系统报备收费标准前三档低于标准收费业务无法在报备系统报备 2 2、 、 汇缴按注册税务师人数平均超过汇缴按注册税务师人数平均超过 200200 份无法在报备系统报备份无法在报备系统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