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产20万只塑料防水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57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只塑料防水盒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曲阜市佳园电器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日期:2020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3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0万只塑料防水盒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曲阜市佳园电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万园联系人尹万园通讯地址曲阜市鲁城街道周公庙社区礼正6胡同6号联系18653728628邮政编码273100建设地点曲阜市鲁城街道周公庙社区东路南立项审批部门曲阜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文号2019-370881-29-03-085762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86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万元)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的由来曲阜市佳园电器有限公司选址曲阜市鲁城街道周公庙社区东路南租赁所在地现有闲置厂房建设年产20万只塑料防水盒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40万元,厂房建筑面积860m2,预计年产塑料防水盒20万只,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1号),本项目属于名录中“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47 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曲阜市佳园电器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及生产产品、设备选型、生产工艺均不在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属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区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曲阜市境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有九仙山、华山、碾盘石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4)、石门山-八步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5)、泗河曲阜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6)、曲阜防山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2)、曲阜三孔世界文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7)、九龙山、云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8)、黄连山、圣士山、尼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9)、曲阜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1-04)、泗水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13)。
经查,本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生产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本项目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期间新增用水量较少,对当地水资源影响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区域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3、 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表1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情况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项目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的,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强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已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所在地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要求4、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表2 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情形之列符合2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Ⅴ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本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符合3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符合4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本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外排符合5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建成后将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5、项目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表3 与《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符合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工程情况相符性1减少落后和过剩产能,着力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情形之列符合2环保方面,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本项目不使用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 装备、落后产品符合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本项目采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4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情形之列符合5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政策,不再禁止和限制发展之列符合6着力控制新增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情形之列符合7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情形之列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6、《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4 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定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