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岗人员管理规定.doc
5页附件:托克托发电公司员工下岗学习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下岗人员学习培训的流程,达到下岗学习的目的,通过个别人员的下岗学习带动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积极工作的良好工作作风,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下岗是指因某种原因,被迫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现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因各种原因被要求下岗学习的员工第二章 下岗学习管理 第四条 员工被要求下岗后,12小时内到安监部报到,并由安监部负责统一安排下岗员工的学习培训,并指定学习地点和内容 第五条 下岗员工学习地点:中层干部及以上领导下岗学习地设在公司安监部,并由安监部组织学习;普通员工下岗学习地设在所在部门、项目部,由各自部门、项目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公司安监部监督 第六条 下岗员工的学习内容要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两部分,理论学习以集团公司、大唐国际、托电公司制度及文件为主,同时可以增加国标、行标、企标以及各类规程等;实践活动以参加大监督现场活动为主 第七条 负责组织下岗员工学习的部门、项目部要根据下岗人员个人情况、下岗原因等,量身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如:因管理原因下岗则以学习规章制度为主,因技术技能原因下岗则以学习技术标准和规程为主等。
同时各部门、项目部将学习计划和内容报安监部备案 第八条 下岗员工每日学习时间与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一致,每周一、三、五下午参与大监督实践活动,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周查处违章不少于1例 第九条 下岗学习员工执行考勤制度,每日早上8:30前、下午13:30前到安监部签到 第十条 下岗学习期间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下岗期间员工请假在征得本部门领导同意的基础上,同时要得到安监部部长同意,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10天者,下岗学习时间相应的延长,延长时间等同于请假时间 第十一条 下岗学习期间不允许参加现场实际工作 第十二条 下岗学习结束前3天,由安监部统一出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安监部组织下岗员工进行谈话,谈话考核合格后,履行相应的上岗手续,方可重新回到原岗工作 第十三条 经考试、考核有一项不合格者,每次延长学习时间一周,学习后重新履行相关考试、考核程序 第十四条 安监部设立下岗员工管理台账,台帐要清晰记录每一名下岗员工的学习情况,管理台帐保存时间为3年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云发公司、各项目部、国电清新参照执行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下岗人员请假单 2.下岗人员重新上岗审批表附件1:请假单姓 名所在部门请假事由预计请假天数预计请假日期实际请假天数实际请假日期批示班组长部门负责人安监部部长公司领导备注:1.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请假需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2.请假单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安监部各一份附件2:下岗人员重新上岗审批表姓 名所在部门职 务下岗时间考试成绩考核结果学习心得批示安监部部长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备注:1.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上岗需公司领导签字确认 2.审批表一式两份所在部门、安监部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