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压变配电及35kv外线工程技术要求.doc
13页高压变配电及35KV外线工程技术要求目 录第一章 概况…………………………………………………………………2第一节 高压工程简介………………………………………………………2第二节 工作范围…………………………………………………………2第三节 法律法规及施工依据……………………………………………3第二章 通用要求……………………………………………………………4第一节 施工过程的协调与配合…………………………………………4第二节 材料与设备说明…………………………………………………5第三节 培训………………………………………………………………7第四节 零备件及工具……………………………………………………8第五节 免费维修保养……………………………………………………8第六节 维护保养…………………………………………………………8第三章 专用要求 ……………………………………………………………9第一节 高压柜安装要求…………………………………………………9第二节 变压器安装要求…………………………………………………10第三节 高压电缆敷设与安装要求………………………………………11第一章 概 况第一节 高压工程简介本工程由大河沿变电所提供一路35KV电源供电。
用户现场设一个高压变配电站(总降站),总降站设置1台16000KVA变压器;共计有29台(套)高压开关柜、屏等设备工程内容为:自大河沿变电所至总降站的35KV输电线路3.84千米的单回路架设和敷设工程(详见施工设计);总降站设备安装;高压输电线路和总降设备的试验调试、验收投用等第二节 工作范围总降站内的总变和高压成套设备已由用户根据设计院设计完成订货本承包人负责已定货设备的全面安装和站内已定货之外的附属设备供应及安装所有有关设备、材料、劳务及施工机械等,以完成图纸所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如下:1、从大河沿变电所至用户现场总降站高压进线柜的35kV外线高压线路、以及从高压柜至变压器、低压柜至直流屏和直流屏至高压柜之间的线路设备的供应、敷设、安装、测试、试验、调试等直至通过验收送电,包括永久性用电的申报、负责向当地供电部门送用电手续的办理和报装工程验收等2、总降站内外高压电缆敷设安装,系统联动调试、测试,中间头、终端头的制作和测试等3、所有外线施工辅助工程的施工和进线之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办理相关手续等4、总降站内所有新设备(总变、高、中压柜、补偿柜、交、直流屏、计量屏、保护屏、综合自动化系统及相关线路等)的安装、检测、测试、试验、调试直至通过验收送电。
5 、总降站设备安装所有的非标件的提供、制作,电缆的支架、保护套管以及电缆护管提供、制作、安装和在电缆敷设完毕后的防水密封及防火处理6、35kv外线在移交至供电局相关部门之前的看护及偷盗破损等的修复7、总降站高、中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的接地母线安装、接地电阻测试,绝缘橡胶地板的供货和安装(厚度不小于8mm)8、变配电室架空地板及支架的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含防雷接地系统)及本工程的深化设计9、高压柜、直流屏和变压器等设备二次接线图的完善,以及根据故障监测要求和故障系统集成要求为故障检测系统提供相应的接口协议或无源干接点、安装指导书、配合安装和调试 10、工程完工后提交完备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1、线路工程和高压设备投用后的运行故障检修工作第三节 法律、法规及施工依据本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必须符合本文的技术要求和本设计图纸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有关规范、标准: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9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199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199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55-96;13、其它现行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14、吐鲁番供电局审图意见书第二章 通用要求第一节 施工过程的协调与配合一、本承包人必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和电业部门的协调:1、承包人须提供有关的资料(资质、图纸、样品、产品说明书等)经相关部门作审批依据,如因所送资料不符合要求而需重新送审,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本承包人负责。
2、如因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和电业部门协调或合作不够导致已安装的设备或系统需更改或拆除,承包人除需负起所有有关的费用和导致工期延误的责任外,还须对业主做出相应的赔偿3、承包人应接受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完工后应通过吐鲁番供电局的验收由承包人负责联系、邀请吐鲁番供电局相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测试、试验、验收并承担一切所发生的费用二、与其它承包人的协调及交接工作本项目承包人必须与本项目其它承包人协调和合作,提供所需要的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确保在分工交界点处与其它承包人能满意配合,顺利交接1、协调工作:⑴ 在施工期间,本承包人须与其他承包人现场配合,确保所有要求土建配合的工作和预留孔洞位置正确⑵ 所有有关设备的混凝土基础,本承包人应尽早提供有关资料并现场配合土建承包人以确保施工正确⑶ 与低压安装部分密切配合,必须现场配合高低压的调试及验收,并负责协助业主低压系统的供电局相关验收手续的办理⑷本承包人必须与建筑承包人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如因协调配合不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承包人负责2、与智能监控系统供货单位的协调工作:(1)本承包人须与智能监控系统供货单位协调并就双方的交接驳口议定准确的位置及详细的工作接口。
2)本承包人须按自控系统监控点及图纸要求提供无源干接点供智能弱电承包人交接驳口3)本承包人须配合智能监控供货单位就智能弱电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工作如因协调配合不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承包人负责3、与电力设计部门的协调工作:(1)本承包人须与电力设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施工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2)协同电力设计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实施设计变更,共同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第二节 设备及材料说明承包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经设计认可并须由具有5年以上生产同类型产品经验的供应商提供,详见设计材料清单须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和质量证明文件一、适用的规范、标准和当地条例1、本文件内所列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是指签订合同时所颁布的最新修订版本2、若文件内对某些要求未有列明标准,则有关的细节、材料、设备和工艺要求应遵照相关的国内或行业标准,取较高者为依据3、所有高低压供电系统装置的施工应遵照当地法规或条例进行4、若上述各技术要求之间发生矛盾,则应按下列顺序优选选择⑴ 当地政府的条例、指令和规范⑵ 公用事业公司的条例⑶ 本招标文件和图纸⑷ 其它认可的标准二、保证1、承包人须保证整个高压配电系统的安装及运行,均达到有关部门的要求并通过验收送电。
2、承包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或配件均能按要求在任何工作环境正常操作3、保证期是指自合同生效直至竣工证书发出日起计两年为止4、承包人的产品保证在工程完工后仍然有效,该保证的权属应自动转归业主所有,其后有关承包人保证中的权利和责任也转为业主所有5、若在保证期满后,发现系统上潜在的缺陷,经技术人员认定是由于承包人的工料和施工方法不符合图纸要求引起,承包人须负全责免费更换或整改,而不得推诿三、工程更改1、在合同生效后,在特殊情况下,承包人需要更改某些设备或材料须以书面提交合理的解释及证明文件,并提出建议;重新建议的设备或材料承包人,必须在本议标书的可接受的生产商范围内挑选并同时经业主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书面批准方可使用同时更改后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此外,如有额外费用及合同上的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更改材料和设备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全部负责3、因更改材料和设备导致有关建筑和结构的改动,对本承包人及其它承包人所产生的影响及由此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由本承包人负责4、因更改材料和设备而引致和相关的管道、电缆、导管和设备的数量及排列的变化,本承包人需提供因变化所需的材料和附件并承担所有增加的费用。
5、除非在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经设计和发包方及监理同意后可允许变更,否则不予变更,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四、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入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若发现承包人使用,有权命令拆除和更换,由此引致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五、工件的包装和保护1、所有运送到工地的设备和材料均应保持全新状态,并应有适当的包装和保护2、所有运送过程中或在工地上受损的设备和材料,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必须无偿更换,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对大型设备的进场必须事先有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送方案,工地一般不可能提供临时贮存场地六、对机件和设备的责任和拥有权1、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对所有材料、设备、机件的破损和遗失负责2、在本合同范围内所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件一经送达工地,其拥有权归业主所有没有业主和现场工程师的批准不得移离工地七、装置的大小及设备交送通道1、所提供的装置和设备的大小尺寸应能适合指定的安装空间,并须考虑提供足够的维修及保养通道2、承包人应负责把全部材料运送到安装现场,对于大型重要设备的运送应拟定方案,事先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
若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尺寸与图纸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改动和费用,须由承包人负责八、样品审批1、承包人须在合同生效的两周内,提交一份具体的样品清单给现场工程师审批清单内应注明设备材料名称,承包人名称、产地、规格型号、预定交货的日期如现场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承包人补充清单以外的样品2、送审的样品需采用木板挂成行列提交,样品板应按业主指定的统一模式制造所有材料及工艺的样品须先获得现场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才可在现场使用3、承包人须将获批准的样品板(一式两份),交到工地,一份保留在工地现场,一份保留在业主处,以备日后对所用材料和工艺的核对和验收4、在每一个样品上应附有中文说明标签,标明有关承包人,承包人名称,合同名称,将投入使用的系统名称,还必须有现场工程师的签字5、承包人还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足够的样品,以备需要时进行破坏性试验用,样品试验所需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九、材料和工艺1、本合同范围内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和物品必须为全新和标准产品,并具有相应的合格等级标准2、同类型的设备和材料应采有同一品牌的产品3、同类型的设备的零部件及其组装零件应能互相调换,备用零件材料与原机零件材料相同,性能相同。
若需使用机械加工的备件,机械加工要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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